与行政机关关系密切并不能成为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定理由,是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需依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决定。以下是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常见情形:
1)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没有明显社会危害1. 具体情形:若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未造成明显的社会危害后果,行政机关通常不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例如,轻微交通违规且及时纠正,未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一般不会被立即扣留车辆或驾驶证。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2)采用非强制手段可达到行政管理目的1. 具体情形:当行政机关通过指导、劝导、建议等非强制性方式就能达到行政管理目的时,无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例如,对于初次违反环保规定的企业,行政机关可先进行约谈和提出整改要求,而非直接查封设备。
2.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也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3)当事人已履行或承诺履行义务且无重大损害若当事人已主动履行相关义务,或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且该履行不会对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行政机关可决定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例如,税务部门发现纳税人少缴税款,但纳税人主动补缴并承诺今后遵守税法,此时税务机关可能选择不进行税收保全措施。
#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verdict_id":"2e2b9eb775380dff6837c0cf5855aafe42c9518f","verdict_title":"某房地产公司诉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强制措施案","verdict_type":1,"verdict_brief":"这是一起涉及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案件。2020年12月1日,被告向原告作出《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关于锁定文山某典房地产公司网签备案系统的函》,告知原告因其未按期缴纳外挂资金以及擅自出售自愿作为抵押的商铺,故对该楼盘予以锁定。被告依据文山市不动产中心的协助函,认定原告未缴纳外挂资金以及出售承诺抵押的商铺从而锁定原告开发的楼盘,冻结网签备案系统,该行政强制措施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授权,于法无据,属于超越职权的行政行为,该冻结行政行为违法,依法应当予以撤销,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被告冻结原告网签备案系统,该行为系被告在房地产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发生、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从而对原告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具有行政强制措施的特征,故被告冻结原告网签备案系统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verdict_id":"256fb20e9c62f617481ee4428776f1287b5c6300","verdict_title":"贾某某诉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宋营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案","verdict_type":1,"verdict_brief":"这是一起涉及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案件。一审被告认为其工作人员在场是履行监督职责,并主张拆除贾某某房屋并非其所为,而是东仰陵村委会组织实施的。
东仰陵村委会在原审期间虽承认系其自行实施强制拆除,但各方对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参与组织南二环东延东仰陵村段拆迁工作的事实并无异议;
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还曾就限期完成该地段征地拆迁工作,专门向宋营镇政府下达《督办函》;
东仰陵村委会在房屋于2017年10月31日被强拆后送达的落款为2017年11月1日的《通知》也明确,拆迁系为保障南二环东延工程顺利进行,要求贾某某自行拆除并到村委会办理拆迁补偿手续,否则将按照法律程序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宋营镇政府工作人员也曾在强制拆除前到贾某某家中做说服动员工作;
且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宋营镇政府工作人员也出现在强制拆除现场,申言之,在现行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法律法规框架内,基于“旧城改造”“村改居”或者“新城镇建设”等实际需要,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在符合上位法规定前提下,通过村民自治方式决定建设项目和补偿事项,并可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解决补偿安置问题;
但在未经协商一致情况下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即单方采取强制拆除等方式则涉嫌违法。"} {"verdict_id":"2e2b9eb775380dff6837c0cf5855aafe42c9518f","verdict_title":"某房地产公司诉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强制措施案","verdict_type":1,"verdict_brief":"这是一起涉及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案件。2020年12月1日,被告向原告作出《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关于锁定文山某典房地产公司网签备案系统的函》,告知原告因其未按期缴纳外挂资金以及擅自出售自愿作为抵押的商铺,故对该楼盘予以锁定。
被告依据文山市不动产中心的协助函,认定原告未缴纳外挂资金以及出售承诺抵押的商铺从而锁定原告开发的楼盘,冻结网签备案系统,该行政强制措施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授权,于法无据,属于超越职权的行政行为,该冻结行政行为违法,依法应当予以撤销,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被告冻结原告网签备案系统,该行为系被告在房地产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发生、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从而对原告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具有行政强制措施的特征,故被告冻结原告网签备案系统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verdict_id":"256fb20e9c62f617481ee4428776f1287b5c6300","verdict_title":"贾某某诉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宋营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案","verdict_type":1,"verdict_brief":"这是一起涉及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案件。一审被告认为其工作人员在场是履行监督职责,并主张拆除贾某某房屋并非其所为,而是东仰陵村委会组织实施的。
东仰陵村委会在原审期间虽承认系其自行实施强制拆除,但各方对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参与组织南二环东延东仰陵村段拆迁工作的事实并无异议;
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还曾就限期完成该地段征地拆迁工作,专门向宋营镇政府下达《督办函》;
东仰陵村委会在房屋于2017年10月31日被强拆后送达的落款为2017年11月1日的《通知》也明确,拆迁系为保障南二环东延工程顺利进行,要求贾某某自行拆除并到村委会办理拆迁补偿手续,否则将按照法律程序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宋营镇政府工作人员也曾在强制拆除前到贾某某家中做说服动员工作;
且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宋营镇政府工作人员也出现在强制拆除现场,申言之,在现行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法律法规框架内,基于“旧城改造”“村改居”或者“新城镇建设”等实际需要,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在符合上位法规定前提下,通过村民自治方式决定建设项目和补偿事项,并可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解决补偿安置问题;
但在未经协商一致情况下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即单方采取强制拆除等方式则涉嫌违法。"} {"verdict_id":"2e2b9eb775380dff6837c0cf5855aafe42c9518f","verdict_title":"某房地产公司诉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强制措施案","verdict_type":1,"verdict_brief":"这是一起涉及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案件。2020年12月1日,被告向原告作出《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关于锁定文山某典房地产公司网签备案系统的函》,告知原告因其未按期缴纳外挂资金以及擅自出售自愿作为抵押的商铺,故对该楼盘予以锁定。
被告依据文山市不动产中心的协助函,认定原告未缴纳外挂资金以及出售承诺抵押的商铺从而锁定原告开发的楼盘,冻结网签备案系统,该行政强制措施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授权,于法无据,属于超越职权的行政行为,该冻结行政行为违法,依法应当予以撤销,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被告冻结原告网签备案系统,该行为系被告在房地产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发生、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从而对原告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具有行政强制措施的特征,故被告冻结原告网签备案系统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verdict_id":"256fb20e9c62f617481ee4428776f1287b5c6300","verdict_title":"贾某某诉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宋营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案","verdict_type":1,"verdict_brief":"这是一起涉及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案件。一审被告认为其工作人员在场是履行监督职责,并主张拆除贾某某房屋并非其所为,而是东仰陵村委会组织实施的。
东仰陵村委会在原审期间虽承认系其自行实施强制拆除,但各方对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参与组织南二环东延东仰陵村段拆迁工作的事实并无异议;
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还曾就限期完成该地段征地拆迁工作,专门向宋营镇政府下达《督办函》;
东仰陵村委会在房屋于2017年10月31日被强拆后送达的落款为2017年11月1日的《通知》也明确,拆迁系为保障南二环东延工程顺利进行,要求贾某某自行拆除并到村委会办理拆迁补偿手续,否则将按照法律程序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宋营镇政府工作人员也曾在强制拆除前到贾某某家中做说服动员工作;
且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宋营镇政府工作人员也出现在强制拆除现场,申言之,在现行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法律法规框架内,基于“旧城改造”“村改居”或者“新城镇建设”等实际需要,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在符合上位法规定前提下,通过村民自治方式决定建设项目和补偿事项,并可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解决补偿安置问题;
但在未经协商一致情况下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即单方采取强制拆除等方式则涉嫌违法。"}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与行政机关关系密切是否可以不采取强制措施,什么行为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哪些情形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内容审核:袁海超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