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才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业务部专职律师。
退休职工是否可以继承农村五保户兄弟的房子,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分析。
1. 继承权的顺序与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的继承顺序首先为配偶、子女、父母,这些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 五保户房产的继承情况
五保户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其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有权继承其房产的。这意味着,如果退休职工的兄弟是五保户,且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该退休职工作为兄弟姐妹之一,是有继承权的。
但需注意的是,如果五保户在入五保时与村里签订了协议,约定死后房子归村里所有,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此时房产不能继承。
3. 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性
另外,关于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还需考虑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
因此,在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时,实际上是继承了房屋的所有权,而不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但由于“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可以因继承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这并不等同于继承了宅基地本身。
退休职工在符合法定继承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继承农村五保户兄弟的房子的,但需注意是否存在遗赠扶养协议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性。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本案为一起继承纠纷案件,邹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原告继承被继承人邹某某位于天津市东丽区房屋50%产权;
2.依法判令原告继承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平方米的份额;
3.依法判令原告继承被继承人邹某某和被告陈某某名下银行存款45701元的50%即22850元;
4.依法判令原告继承被继承人邹某某在天津社保中心东丽分公司社保退款42010.67元的50%即21005.34元;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丽分中心住房公积金退款54550.88元的50%即27275.44元;
5.依法判令原告继承被继承人邹某某在天津市东丽区农村养老保险退款34792元的50%即17396元;
6.依法判令原告继承被继承人邹某某在天津市东丽区%的股权及分红;
7.依法判令原告继承被继承人邹某某名下吉利全球鹰轿车一辆50%的产权;
8.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庭审中,原告将第三项诉讼请求的银行存款数额变更为47735.65元的50%即23867.83元。被继承人邹某某与被告再婚前有位于天津市东丽区房屋一套,再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入17万元用被告的拆迁身份置换了天津市东丽区房屋一套,由于被继承人突发疾病死亡,死亡时年仅55岁,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生前通过其单位个人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由社保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退还,其退还部分属于遗产。还迁协议登记在被继承人邹某某名下坐落于天津市东丽区的房屋由原告邹某某、被告陈某某各继承50%,被继承人邹某某的社保退款42010.67元及公积金账户个人缴费部分54550.88元,共计96561.55元,其中的50%即48280.77元归被告陈某某所有,剩余的50%即48280.78元为邹某某的遗产,由原告邹某某、被告陈某某各继承50%即24140.39元。
徐某某1与徐某某6等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原告徐某某1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l.依法判令被继承人范某某拆迁取得的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歇甲庄村60平方米的定向安置房权益(具体房产位置、房号待拆迁资料调取后确定)由原、被告六人平均继承;
2.依法判令被继承人范某某名下存款由原、被告六人平均继承;
3.依法判令被继承人范某某名下所持有的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歇甲庄村经济合作社的股份及股份分红由原、被告六人平均继承;
4.依法判令被继承人徐某某7名下所持有的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歇甲庄村经济合作社的股份及股份分红由原、被告六人平均继承;
5.本案的各项诉讼费用由五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
被继承人徐某某7与范某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婚后共生育子女六人(四女两子),即:
长女徐某某2、次女徐某某3、三女徐某某4、四女徐某某5及长子徐某某6、次子徐某某1。徐某某2、徐某某3、徐某某4、徐某某5各继承范某某所有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歇甲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户籍股一股以及劳龄股三十股的四分之一,徐某某1、徐某某2、徐某某3、徐某某4、徐某某5、徐某某6各继承徐某某7所有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歇甲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户籍股一股以及劳龄股二十七股的六分之一。
董某某4等与董某某7等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四某某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继承张某某退休金2800元以及董某某某单位的补助15840元(张某某每月退休金2800元,暂计1个月;
董某某某单位每月给张某某补助55元,每年660元,自1997年1月至2021年2月共计24年),以上合计18640元;
2.请求依法对张某某的丧葬费5000元、村委会奖励2万元、村委会各项补助5400元及家族两次迁坟地赔偿款5.6万元,合计8.64万元进行分配;
3.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张某某生前,自2016年农转非后,每月领取退休金2800元,村委会每年支付张某某各项补助合计5400元(包括:
粮食补助2000元、过节补助1200元、水费补助300元、停车费补助600元、重阳节补助500元和采暖费补助800元),2011年和2020年,家族坟茔所占用土地被征用,迁坟赔偿款扣除各项费用后尚有5.6万元。被继承人张某某名下账号为×××的北京农商银行账户余额以及账号为×××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账户余额由被告董某某5继承所有,被告董某某5支付原告董某某1、原告董某某2、原告董某某3、原告董某某4、被告董某某6、被告董某某7每人各386.8元,原告董某某1、原告董某某2、原告董某某3、原告董某某4、被告董某某6、被告董某某7配合被告董某某5办理上述账户的取款手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被继承人张某某在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乔庄村村民委员会享有的福利待遇及奖励4900元由被告董某某5继承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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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五保户房产可以继承吗,五保户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吗
内容审核:王家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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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空白协议不能签:金额、安置房位置、过渡费标准由对方填什么就是什么,事后无法证明当初谈的数;签了字却拿不到原件的同样要警惕。
这是集体土地征收的最后通牒,60日内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逾期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打法是顺着决定往回查征地批文、两公告一登记与补偿到位证明。
补偿决定是政府单方定价,也是最该起诉的靶子:60日内可复议、6个月内可起诉,逾期政府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查评估、面积与程序链三处。
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可在60日内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逾期拆违程序即合法化;先核三件事:谁发的、认定事实对不对、有没有告知陈述申辩权。
不建议肢体阻拦,正确做法是全程录像取证;暴力抗拆可能被以阻碍执行公务拘留甚至涉刑,稳妥姿势是“人先撤、证留下、事再算”。
合法的强制拆除只有一条路径:政府申请、法院审查裁定、依法执行,行政机关自己动手拆房违法;核三个有没有:补偿决定、期限届满、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