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办理过多起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公司企业用房、厂房征收、违法建筑认定强拆补偿、安置纠纷以及大型集体维权诉讼和由征收引发的刑事辩护等案件,办案经验丰富,具有独到的法律视角和问题解决能力。
拆迁没拿到房子之前把户口转走,确实可能影响安置房的分配。具体分析如下:
1. 拆迁安置房分配原则:
拆迁安置房一般是按照户籍人口数来分配的,这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2. 户口迁出与安置房分配的关系:
如果户口已经迁出,那么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可能无法再获得拆迁安置房。因为拆迁安置房的分配往往与户口直接挂钩,户口迁出后,就失去了分配安置房的资格。
这一点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虽未直接提及,但结合实际操作和各地拆迁政策,户口是确定安置房分配的重要考量因素。
3. 特殊情况的处理: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些地方的政策可能规定,即使户口迁出,但在一定期限内(如拆迁公告发布前)迁回的,仍可享受安置房分配。
另外,如果拆迁补偿方案中有特别规定,比如按照房屋面积或者其他标准进行补偿,那么户口迁出可能不会影响安置房的分配。
拆迁没拿到房子之前把户口转走,很可能会影响安置房的分配。因此,在面临拆迁时,建议被拆迁人仔细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方案,以便做出最合理的选择。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本案为一起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原告刘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亢某某1、亢某某2支付原告应得拆迁款1454109.5元;
2.要求已选的一套100平米安置面积利益归我方所有,并针对剩余12.5平米由被告亢某某1、亢某某2进行货币补偿,按照每平米21062元计算,共计263275元,同意法院在我方应得的拆迁款项扣减100平米对应的75万购房款;
3.诉讼费由被告亢某某1、亢某某2负担。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亢某某1原系夫妻关系,被告亢某某2系被告亢某某1的父亲,原告与被告亢某某1于2015年9月16日登记结婚,并于2020年12月30日在法院主持调解下离婚,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镇地区×村×号的房屋拆迁,根据《顺义区×镇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手册》该项目为货币补偿与房屋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被告亢某某1系被拆迁人,原告当时作为其配偶亦属安置人口,在此次拆迁中,被告亢某某1共获得拆迁补偿、奖励补偿及综合补助共计3714906元,扣除安置房认购款1687500元,再加上剩余安置面积的货币补偿880813元,被告亢某某1实际拿到货币补偿款共计2908219元及两套三居室的安置房屋,货币补偿早已打入被告亢某某1账户内,原告曾与被告亢某某1多次协商,被告亢某某1不同意给原告任何补偿。被告亢某某2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刘某某支付拆迁补偿款三千一百八十一元四角二分,被告亢某某1与北京中建京东置业有限公司(拆迁人、甲方)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签订的《顺义区×镇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定向安置房认购协议书》(协议编号:
SJZD1624-1)中已选的安置面积为100平米的安置面积利益归原告刘某某享有。
周某某、陈某某兵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补偿协议约定的被上诉人交付被征收房屋以及搬迁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被上诉人在协议中享有的是取得安置房屋及分期取得安置过渡费的权利,被上诉人转让的即是该权属。陈某某兵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周某某返还领取的2018年的房屋征收安置过渡费72000元,周某某与陈某某兵于2012年11月13日签订的《房屋权属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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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房子拆迁了户口可以不迁走吗,拆迁安置有户口就能分到房吗
内容审核:张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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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