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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的一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特殊行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的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一规定体现了对特定行业的支持,提高了相关企业的税前扣除比例。
3)烟草企业的特殊规定同样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是针对烟草行业的特殊规定,反映了国家对烟草行业广告宣传的限制。
4)关联企业间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根据公告规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这一规定为关联企业间的费用分摊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5)筹建期间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这一规定明确了筹建期间相关费用的处理方式。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税前扣除比例根据企业类型和行业特点有所不同,一般企业为15%,特定行业如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为30%,烟草企业则不得扣除。同时,关联企业间的费用分摊以及筹建期间的费用处理也有明确的法规依据。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案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先腾公司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由骏某某公司赔偿企业所得税损失416610元;
二审诉讼费用由骏某某公司承担。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时间为2018年6月6日,施行日期为2018年7月1日,而骏某某公司于2017年12月被上海税务机关查实偷漏税后开具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2018年4月当庭向江苏先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先腾华东分公司)交付时,上述公告尚未发布,故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先腾公司无法向税务部门申请追补扣除。二审案件受理费9132元,由江苏先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5499元,由上海骏某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633元,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7547元、保全费2603元,由江苏先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广州天思品汇实业有限公司、广东远景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天思品汇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被告远景公司立即向天思品汇公司开具票面金额为640107元、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天思品汇公司赔偿原告损失224094.10元;
3.被告谢某某、花某某、周某某、罗旋、谢某某艳对被告远景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诉讼中,天思品汇公司撤回第二项诉讼请求。”可知,被告不开具增值税发票,原告无法进行应纳税所得额扣除,需多缴纳企业所得税141616.59元(640107元÷1.13×25%),合计损失共224094.10元,该损失应由被告承担。被告广东远景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天思品汇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票面金额为640107元、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的费用由广东远景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谢某某对被告广东远景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因开具上述第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承担的税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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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企业所得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税前扣除比例15%?30%?0%?100%?
内容审核:赵昀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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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