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一户一墩”需要排长队去抢,“一户一宅”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有的农民朋友可能会说了,《土地管理法》不是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地写了要“一户一宅”吗?
问题的关键在于,这样理解的朋友事实上并没有真的看清《土地管理法》第62条到底规定了些什么: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你看,“一户一宅”指的可是“一户只能一宅”,人家可没说“一户必定要有一宅”,很简单的文字逻辑,稍微仔细一读都懂。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看见了没?人多地少批不出宅基地来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以“户有所居”来实现农民“两不愁三保障”(“三保障”之一即住房安全保障)。
故此,“有户无宅”“多户一宅”在农村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一户一宅”这个级别的待遇,真不是一个62条就能赋予广大农民的,而是要靠我们自己因时因势去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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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农户口不能建房,农村户口已经落户城市的,不享有农村建房权利。2、宅基地超出面积要征税。3、宅基地有偿退出。4、不得超出两条“红线”。5、宅基地不能确权条件。6、不得违反“一户一宅”。7、非本村村民不能购买宅基地。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2.31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9.248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
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4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8.24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9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36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