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流转确权,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实施细则,土地确权后流转权在村集体吗?还是在个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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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多年法律工作经验,长期任职于大中型企业,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同时对企业合规管理、企业运营风险管控、民商事纠纷具有丰富工作经验。

集体土地流转确权,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实施细则,土地确权后流转权在村集体吗?还是在个人手中

一、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实施细则

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实施细则主要涉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新规、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内容的详细解答: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新规

1. 集体土地变建设用地手续:

- 选择符合规划的集体农用地,咨询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确保所选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

- 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经住建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 建设用地占用程序:

- 市、县人民政府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等,分批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查,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 农用地转用方案等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项目分别供地。

2)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

- 乡镇企业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需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 农民宅基地申请: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2.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条件:

- 符合产业、环保等政策及标准要求。

- 具备必要的开发建设条件,如通路、通水、通电等。

- 产权明晰,无权属争议,且已依法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 流转期限在约定的使用年限或剩余使用年限内。

- 出让、出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 法律、行政法规未另有规定,且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未另有约定。

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实施细则涉及多个环节和方面,包括选择符合规划的土地、编制可行性报告、申请用地使用权以及流转管理等。在实际操作中,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执行,确保用地合法合规。

二、户口迁出去了弟二轮土地承包还能确权

户口迁出去了,第二轮土地承包还能确权,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户口迁移的类型和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1)如果户口迁出后仍为农业户口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因此,即使户口迁出,只要在承包期内,仍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土地确权。

2)如果户口迁出后转为非农业户口

若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则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无法进行土地确权。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可能会有特殊的政策或规定,因此最好咨询当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户口迁出后是否能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取决于户口迁移后的类型和当地的具体政策。在承包期内且仍为农业户口的情况下,一般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可以进行确权;若转为非农业户口,则可能面临无法确权的情况。

三、将流转的土地是否可以确权

流转的土地是否可以确权

流转的土地是可以确权的,但确权的具体方式和结果需根据土地流转的不同方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1)土地流转与确权的基本概念

1. 土地流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这一行为是合法的,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

2. 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2)不同流转方式下的确权分析

1. 土地转包与出租:

- 在这两种流转方式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不变,仍归原承包农户所有。

- 确权仍然是对原承包农户进行,发包方需如实登记相关信息,明确原承包农户的承包经营权。

- 流转双方可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但这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的确权归属。

2. 土地转让:

- 承包方在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收入来源,并经发包方同意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可将全部或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 转让后,新的受让方将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该土地的承包关系终止。

- 新的受让方将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成为该块土地新的确权主体。

3. 土地互换:

-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各自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可对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进行互换。

- 互换后,双方对互换的土地各自享有承包经营权。

- 发包方需对互换后的土地承包关系进行变更登记,并按照新的承包关系进行确权。

3)土地流转后的确权流程与注意事项

1. 确权流程:

- 土地流转后,确权流程通常包括申请、审查、登记和颁证等步骤。

- 承包方或受让方需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确权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土地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调查。

- 审查通过后,土地管理部门将进行登记,并颁发相应的土地确权证书。

2. 注意事项:

- 土地流转必须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 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 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受让方需具备农业经营能力或资质。

流转的土地是可以确权的,但确权的具体方式和结果需根据土地流转的不同方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土地流转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国土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规定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规定,主要涉及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性、范围以及具体流程等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解答:

1)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性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土地流转、支持乡村振兴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1. 保障农民权益:通过确权登记,可以明确土地的权属关系,有效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土地权属不清而引发的各种纠纷。

2. 促进土地流转:清晰的产权界定是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3. 支持乡村振兴:确权登记为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了法律基础,有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4. 维护社会稳定:通过解决历史遗留的土地问题,可以减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2)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

- 宅基地: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 集体建设用地:指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镇企业等乡(镇)村建设经批准使用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2. 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集体土地

- 这类土地原本可能用于农业生产,但经过合法程序转为非农业用途后,其所有权仍归农民集体所有,使用权可能归单位或个人。

3. 其他应确权的集体土地

- 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被征收为国有或发生权属争议时,需要进行确权登记以明确权属关系。

- 未利用地: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如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若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且未被征收为国有,也应纳入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3)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流程与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一个严谨且复杂的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以下是确权登记的基本流程及相关法律依据:

1. 准备阶段

- 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

- 收集相关资料,如二轮承包台账、户籍信息等。

2. 调查摸底阶段

- 进村入户开展摸底调查,解答农民的政策性疑问。

- 制作工作底图,勾绘农户承包地边界。

3. 外业调查与内业处理

- 与承包户主现场指界确认地块,并形成草图。

- 检查数据,制作地块分布图等必要资料。

4. 审核公示阶段

- 张榜公示地块分布图、公示表,接受社会监督并处理异议。

- 公示无异议后,由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确认。

5. 登记发证阶段

- 经过严格的检查验收后,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法律依据:整个过程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确权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确保确权登记的准确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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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户口迁出去了弟二轮土地承包还能确权,将流转的土地是否可以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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