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集体所有土地上房产不需要交房产税。
分析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而并未包含集体土地。2)集体土地指的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农村村民自盖的房屋属于农村房屋,这类房屋不在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之内,因此不需要交纳房产税。3)虽然集体土地本身不需要交土地使用税,但如果集体土地被流转用于非农业建设,如开发为商品房等,那么使用者需要按照相关法规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此情况属于土地流转后的使用问题,与原始集体土地上的房产无关。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产不需要交房产税。
国家对租用土地的规定主要包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解读:
1)租用土地的条件与程序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只有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土地所有权人才可以通过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这意味着,非经营性用途的土地或未经登记的土地是不能随意出租的。
2. 出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等。这有助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口头协议而产生的纠纷。
3.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应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这体现了集体土地的民主管理原则,确保出租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租用土地的原则与限制1. 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应当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这保证了土地流转的合法性和自愿性,避免了非法或强制性的土地流转行为。
2. 农业用途和保护要求: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这是为了保护农业用地资源,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农业生产的稳定性。
3. 流转期限限制: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这是为了避免因流转期限过长而损害原承包方的利益,确保土地流转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4. 受让方资质要求:受让方须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这是为了保证土地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和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租用土地的收益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九条,土地流转的价款应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且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这确保了土地流转收益的公平分配,保护了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国家对租用土地的规定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租用条件与程序、租用原则与限制以及租用收益分配等。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土地租赁市场,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农村集体户口不属于农村户口。以下是关于这一点的详细解释:
1)农村集体户口的定义与性质农村集体户口是不同于农村户口的一种户籍类型,它属于非农村户口。这通常发生在原本是农村户口的人员转为城市户口后,但在城市内没有独立的住房,因此不能单独成户,于是成为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这种户口类型的人员,在农村地区不再享有土地及相关补贴的权益。
2)农村集体户口与农村户口的区别1. 土地权益:农村户口的人员在农村地区享有土地分配及相关补贴的权益,而农村集体户口则不享有这些权益。
2. 户籍性质:农村户口是农业户口,而农村集体户口虽然名称中包含“农村”,但实际上属于非农业户口。
3)农村集体户口的相关事务处理对于持有农村集体户口的人员,在办理如结婚登记、签证等业务时,原则上需要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和个人户口页。如果无法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户口归属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农村集体户口并不等同于农村户口,它在户籍性质、土地权益等方面与农村户口存在显著差异。
农村户口不属于集体户口。
1)户口类型的划分户口可以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其中,非农业户口又可以分为非农业家庭户和非农业集体户,而农业户口则分为农业集体户和农业家庭户。集体户口通常指的是那些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这类居民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
2)农村户口与集体户口的区别农村户口,特别是在合作社中的户口,通常是以农业家庭户的形式存在。而农村集体户口,虽然名字中包含“农村”,但实际上它属于非农业户口,这类户口的持有者通常已经转为城市户口,但在城市中并没有独立的住房,因此不能单独成户。他们虽然被冠以“农村集体户口”的名义,但实际上并不享有农村户口所拥有的土地及相关补贴等权益。
农村户口并不等同于集体户口,它们分别代表了不同的户籍状态和相应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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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国家对租用土地是怎么规定的,农村集体户是农村户口吗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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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