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强制拆除房屋行政赔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一、赔偿原则
1. 直接损失赔偿: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且仅对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包括房屋价值损失、屋内物品损失等。
2. 恢复原状与金钱赔偿结合:在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情况下,应优先采取这些方式;若无法做到,则采用金钱赔偿。
3. 赔偿数额合理确定:赔偿数额需综合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侵权行为的性质及情节等因素,确保公平合理。
二、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
1. 房屋价值赔偿:赔偿金额通常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若房屋已灭失,评估机构可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和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以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2. 屋内物品损失赔偿:对于因违法强拆导致的屋内物品损失,行政机关需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实施强制拆除过程中是否依法履行了清点、登记及妥善保管义务。若未履行,则需按照被拆迁人提供的物品清单及相应价值证明进行赔偿。
3. 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因违法强拆导致的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等也应纳入赔偿范围。具体数额可根据当地相关政策规定及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4. 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若被拆迁房屋为经营性用房,且因违法强拆导致停产停业,则行政机关还需赔偿相应的停产停业损失。赔偿数额可根据被拆迁人提供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应纳税额证明材料、经营账目等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三、赔偿程序
1. 申请赔偿:受害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
2. 协商与调解: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可与受害人进行协商或调解,以达成赔偿协议。
3. 作出赔偿决定:若协商或调解不成,赔偿义务机关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赔偿决定。
4. 提起诉讼:若受害人对赔偿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这是一起涉及行政赔偿的行政案件。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27日作出(2021)京04行赔初6号行政赔偿判决:
海淀区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赔偿原告因强制拆除房屋造成的损失6476539元及相应利息(以6476539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1日起按本判决生效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海淀区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赔偿原告其他损失200000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赔偿请求。
一审法院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确定赔偿范围,以涉案项目可签订腾退协议时主某某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作为确定赔偿责任的基本标准,同时考虑其他已签约被搬迁人的比较正义和行政违法成本等因素,明确海淀区政府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能低于且应适当高于其因双方合意搬迁所应给付的补偿,并无不当,因涉案房屋位于棚改项目范围内且被强制拆除,故不具有恢复原状的可能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海淀区政府应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同时负有保障主某某在案外愿意选择房屋安置方式补偿情况下获得符合补偿方案规定的回迁安置房或外迁安置房的职责。
陈某某、邓某某等与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一审行政判决书本案为一起行政补偿案件,原告陈某某、邓某某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被告作出强制拆除原告房产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2.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因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8843009.67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3.《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橡林街道塘坊社区刘庄陈庄村民组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驿政征(2017)33号复印件、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书》((2017)豫15行初321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豫行终1194号行政判决书复印件一份,证明被告作出的征收决定已经确认违法,被告不但不采取补救措施还实施强制拆除应当确认被告强拆行为违法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驿城区政府赔偿原告陈某某、邓某某室内物品损失3万元人民币,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确认被告驿城区政府强制拆除原告陈某某、邓某某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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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违法强拆的国家行政赔偿标准,违法强制拆除的赔偿标准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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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