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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20年7月3日前已完工的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一般不会立即拆除,而是根据相关政策分类处理。具体分析如下:
1)法律法规依据1. 《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第65条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不得重建、扩建,但未提及必须拆除。
第74条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
第17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等活动,此规定主要针对基本农田,对于非基本农田的耕地上的房屋,需结合其他法规判断。
2)具体处理情况1. 必须拆除的情况: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设,严重影响土地合理利用和农业生产,需拆除以维护整体秩序和公共利益。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结构不安全,可能危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建,为保障公众安全需拆除。
2. 可以不拆除或采取其他措施的情况:
符合历史和现实条件并补办手续:建设时间较早,当时法规不完善导致未办理合法手续的房屋,若符合当时政策且不影响当前规划和公共利益,可补办手续合法化。
特定日期前的违建房:对于2020年7月3日前已完工的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一般不会立即拆除,而是根据相关政策分类处理,可能按现状固化等待后续处置。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本案为一起行政强制案件,答辩人认为,原告邓某某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房屋,其行为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综合执法局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原告邓某某改正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充分。确认被告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5月15日拆除原告邓某某、邓某某位于定安县翰林镇翰林村委会市前村二队深水路二层楼房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被告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担,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王某某某志与王某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原告王某某某志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决被告拆除在原告自留地上建造的房屋。现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在原告自留地上建造永久性房屋,更应予以拆除。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王某某某志负担,驳回原告王某某某志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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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占耕地建房新规定!8月起:2020年7月3日后新建的房屋全部拆除?,农村占用耕地建房会被拆吗
内容审核:冯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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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