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年法律行业工作经验,专注行政法领域,师从征地拆迁领域资深律师杨念平,沉稳细心,擅长谈判沟通,对集体土地征收和群体性拆迁案件有丰富经验。
父母过世后,老宅动迁,一儿一女是否有补偿,以及儿子是否可以单独领取,这个问题涉及遗产继承和拆迁补偿两个方面的法律规定。
1)遗产继承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在父母过世后,其子女(包括儿子和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2. 遗产包括父母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老宅是父母的合法财产,那么在父母过世后,这处老宅将作为遗产由子女继承。
2)拆迁补偿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应依法进行补偿。补偿对象通常是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老宅动迁的情况下,如果子女已经继承了老宅,那么他们作为老宅的所有权人,有权获得拆迁补偿。
2. 拆迁补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定程序确定,并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子女需要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并与政府签订补偿协议。
3)儿子是否可以单独领取补偿1. 如果老宅是父母生前的共同财产,且父母未留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特别指定由儿子单独继承,那么拆迁补偿应由所有继承人(包括儿子和女儿)共同分配。
2. 如果女儿放弃继承权或者同意由儿子单独领取补偿,那么儿子可以单独领取。但这需要女儿明确表达其意愿,并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确认。
父母过世后老宅动迁,一儿一女作为继承人都有权获得拆迁补偿。儿子是否可以单独领取补偿取决于具体的继承情况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本案为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田某某1、田某某2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原告田某某1、田某某2与被告三方各继承田某某某生宅基、巷道、房屋的拆迁置换面积的三分之一,每方为193.87平方米(193.87平方米的价值约581610元,两方合计约1163220元);
2、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田某某1与田某某2两方过渡安置补偿费各14000元;
3、依法确认原告田某某1、田某某2、被告三方各继承田某某某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三分之一,每方为0.245亩;
4、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田某某1与田某某2两方为田某某某生办理丧事时收取的礼金每方各10076元;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
田某某某、田某某3、田某某某生、田某某1兄妹四人,老三田某某某生于××××年××月××日因车辆事故身亡,生前一直独居未结婚没有子女,其身亡时父母已去世,生前由原告被告照顾其生活。被告田某某3分别给付原告田某某1、田某某2过渡安置补偿费14000元,共计2800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履行完毕,原告田某某1、田某某2各继承田某某某生A3-27号旧城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中补偿面积525.93平方米(巷道除外)的三分之一,即175.31平方米。
李某某1与李某某2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原告李某某1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原告李某某1继承被继承人李某某3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镇地区×村×号宅院的拆迁安置补偿利益388万元{包括:
1.宅基地区位补偿款961388.5元(1922777元÷李某某1、李某某22人,下同);
2.分户补偿10735元(21470元÷2);3.被拆迁房屋价值补偿160161.5元(320323元÷2);
4.搬家补偿2500元(5000元÷2);
5.装修补偿15328.5元(30657元÷2)6.临时安置补偿198000元(396000元÷2);
7.奖励补偿318500元(637000元÷2);
8.房屋安置款1744104.36元(安置面积范围内的安置房价格46.78平方米×2人×7500元/平方米=701700元加上超出总控制标准的安置房认购价格〔191.12平方米-(46.78平方米×2人)〕×28562元/平方米=2786508.72元,得出3488208.72元÷2人得出1744104.36元);
9.综合补助489867元(844072元÷2=422036元,46.78平方米×1450元/平方米=67831元,67831元+422036元=489867元),以上9项合计3900584.86元李某某1自愿主张388万元};
2.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2019年11月,涉诉宅院因×镇地区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李某某2、陈某某1、陈某某3、陈某某4、贾某某3、贾某某2、陈某某2、贾某某1被列为被安置人,李某某1对此有异议,贾某某3、贾某某2、陈某某2不是李某某3的直系血亲,不应列为被安置人。被告李某某2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李某某1因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镇地区×村×号宅院被拆迁所获拆迁补偿款中属于原告李某某1应继承的款项四十八万四千五百三十三元,由被告李某某2负担八千五百六十八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徐某某1与徐某某2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母亲宋某某价值600000元的回迁安置房(建筑面积139.9㎡,实用面积134.21㎡)二人均分;
2、本案产生的费用原、被告依法承担。家中共有三处宅基地,三子各有一处宅基地,徐某某某因车祸死亡,当时没有成家,徐某某某的房屋由母亲宋某某居住,现母亲已故十七年,宋某某房屋因政策拆迁,分得拆迁补偿款共303658元,由徐某某2、徐某某1二人均分。原告徐某某1与被告徐某某2自本判决生效后分得许昌市建安区尚集镇大徐佳苑1号楼104室安置房,各享有该安置房50%产权份额(不作为不动产权属登记依据),案件受理费9800元,减半收取计4900元,由原告徐某某1、被告徐某某2各负担2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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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父母的宅基地拆迁女儿有份吗,老房子宅基地拆迁儿子有份吗
内容审核:袁海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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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