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以抵押。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 明确禁止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抵押,但并未全面禁止其他类型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 同时,第三百六十一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办理,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了法律基础。
二、可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权属证书后,其使用权可通过抵押方式实现融资。例如,乡镇企业厂房占用的集体土地,在符合规划、登记及同意程序后,其使用权可以抵押。
三、不可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
- 宅基地使用权:因其具有保障农民居住权益的特殊属性,法律明确禁止抵押。
- 自留地、自留山使用权:同样被排除在抵押范围之外。
- 未经法定程序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未完成确权登记或未取得合法权属证书的,不具备抵押资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去银行抵押贷款,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1)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七条,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也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这表明,土地经营权是可以用于融资担保的,但具体能否抵押贷款还需结合其他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2)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限制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得抵押,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是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其土地经营权一般不能抵押;但如果是通过其他方式(如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可能可以抵押。
2.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还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受让方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且须经发包方同意等。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流程对于满足抵押条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抵押贷款:
1. 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
2. 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
3. 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4. 按试点地区规定,在试点地区农业主管部门或试点地区政府授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办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登记。
5. 受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对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权属进行审核、公示。
6. 登记无异议的按合同规定的时限下发贷款。
7. 抵押人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去银行抵押贷款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不能抵押;但如果是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且满足相关条件和流程,则可能可以抵押贷款。
关于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否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规定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这进一步明确了,在家庭承包方式下,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才能作为承包方。
2)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否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1. 对于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他们通常不享有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为这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这意味着,对于这类土地,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有可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承包经营权的。
3)其他相关规定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七条,如果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流转等方式获得了土地经营权,他们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需要向发包方备案。
2. 如果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想要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需要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一般情况下不享有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他们有可能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获得承包经营权。同时,他们也可以通过流转等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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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去银行抵押贷款,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否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内容审核:陈福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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