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博韬律师自2010年起专注于征收拆迁业务,在该领域深耕十五年,代理案件遍及除西藏及港澳台地区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住宅类、商业类、企业类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行政处罚等,案件总量逾千件。
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拆迁项目日益增多,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在这一过程中,拆迁评估作为确定补偿金额的关键环节,其公正性、准确性直接影响到您的切身利益。然而,现实生活中,拆迁评估并非总是一片净土,有时难免存在一些“猫腻”。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就带您一起,揭开拆迁评估中的那些“谜团”,让您在面对拆迁时能够慧眼识真,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一、拆迁评估中的常见“猫腻”
1. 低估资产价值
这是最常见的“猫腻”之一。某些评估机构或人员出于种种原因(如受委托方压力、追求低成本等),可能故意压低您的房屋、土地、附属设施等资产的实际价值。例如,忽视房屋的特殊构造、装修品质、地段优势等因素,导致评估结果远低于市场价。
{"ctype":2,"value":"279759ee3d6d55fb8adda8ba7f224f4a20a4dd17","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279759ee3d6d55fb8adda8ba7f224f4a20a4dd17?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2. 忽视无形损失
拆迁不仅涉及有形资产的补偿,还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无形损失。部分评估报告可能对此类损失计算不足或干脆忽略,使您的实际经济损失未能得到充分补偿。
3. 选择性适用评估标准
评估应遵循统一、公开的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然而,某些情况下,评估机构可能选择性地适用有利于降低补偿标准的条款,或者对政策解读过于狭隘,使您的权益受损。
4. 过程不透明、缺乏沟通
{"ctype":2,"value":"58ee3d6d55fbb2fb7a30868e5d4a20a44623dc17","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58ee3d6d55fbb2fb7a30868e5d4a20a44623dc17?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评估过程本应公开透明,让您充分了解评估方法、参数选取等情况。但现实中,有些评估机构可能刻意简化甚至省略与您的沟通环节,导致您对评估结果一头雾水,难以提出有效质疑。
二、如何看透并应对这些“猫腻”?
了解了拆迁评估中的“猫腻”,您肯定想知道如何见招拆招,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以下几点建议供您参考:
1. 做足功课,心中有数
在拆迁启动之初,就要主动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地拆迁补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同时,对自己的房产进行详细梳理,包括面积、结构、装修、附属设施等,甚至可以自行咨询市场价,做到心中有数。
{"ctype":2,"value":"54fbb2fb43166d22746ccb08542309f79052d217","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54fbb2fb43166d22746ccb08542309f79052d217?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2. 选择权威、独立的评估机构
尽可能选择具有良好信誉、资质齐全、经验丰富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必要时,可要求政府或拆迁方提供备选评估机构名单,从中挑选。
3. 积极参与,全程监督
从评估委托、现场勘查、数据采集到报告出具的全过程,您都有权参与并监督。对于任何疑问,应及时提出并要求解释,必要时可委托专业人士协助审查评估报告。
4. 利用法律武器,捍卫权益
如发现评估过程中存在明显不公,不要忍气吞声。您有权申请重新评估,甚至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寻求法律救济。记住,法律是您最坚实的后盾。
{"ctype":2,"value":"42166d224f4a20a47b05e25b82529822720ed017","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42166d224f4a20a47b05e25b82529822720ed017?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拆迁评估关乎您的重大财产利益,务必擦亮眼睛,警惕其中可能存在的“猫腻”。只要您掌握知识、积极应对,完全有能力看透迷雾,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您在拆迁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随时向我们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意见和援助。
史主任提醒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法律分析:
拆迁评估不合理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拆迁评估不合理应当自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复核结果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或予以公告。
房屋拆迁评估的方式有: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协议上肯定需要户主签字。
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
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
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分析:
拆迁评估不合理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一、拆迁评估不合理怎么办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不合理的,当事人对评估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二、2022年公路拆迁补偿不合理该怎样维权
1、公路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2、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3、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4、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1、南康拆迁补偿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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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康拆迁补偿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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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9年南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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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南康拆迁补偿价格,拆迁评估不合理怎么办
内容审核:刘博韬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