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开发建小区,土地收储成本包括什么,集体土地开发商能做开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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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庆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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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医疗侵权

大律师网、华律网、百度网特邀律师,在《法制与生活杂志》发表有文章,在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进行时”进行普法活动时现场采访报道。

集体土地开发建小区,土地收储成本包括什么,集体土地开发商能做开发吗?

一、土地收储成本包括什么

土地收储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取得费

1. 征地费用:当土地收储涉及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这些费用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测算和支付的。

2. 拆迁费用:如果土地收储涉及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那么拆迁费用将包括拆除房屋及构筑物的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助费以及相关税费。这些费用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以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土地开发费

1. 基础设施配套费:这是指为了土地的开发利用而需要建设的基础设施所产生的费用,如道路、供水、供电、排水等设施的建设费用。

2. 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涉及公园、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设施的建设费用,这些设施的建设是为了提升土地的使用价值和居住环境。

3. 小区开发配套费:当土地收储后进行住宅小区开发时,需要支付小区内的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如绿化、路灯、监控等。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收储成本可能因地区、项目类型以及具体收储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测算和核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还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这些费用也是土地收储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土地收储成本包括什么

土地收储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取得费

1. 征地费用:当土地收储涉及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这些费用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测算和支付的。

2. 拆迁费用:如果土地收储涉及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那么拆迁费用将包括拆除房屋及构筑物的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助费以及相关税费。这些费用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以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土地开发费

1. 基础设施配套费:这是指为了土地的开发利用而需要建设的基础设施所产生的费用,如道路、供水、供电、排水等设施的建设费用。

2. 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涉及公园、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设施的建设费用,这些设施的建设是为了提升土地的使用价值和居住环境。

3. 小区开发配套费:当土地收储后进行住宅小区开发时,需要支付小区内的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如绿化、路灯、监控等。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收储成本可能因地区、项目类型以及具体收储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测算和核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还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这些费用也是土地收储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村里安置的农房归谁所有

农村安置的农房所有权归属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主要涉及以下几类主体:

一、被拆迁农民家庭或个人

1. 核心逻辑:基于“房随地走”原则,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对应安置权益。

2. 适用情形:因集体土地征收或旧村改造导致的拆迁安置。

3. 确权依据:

- 原宅基地使用证:证明宅基地使用权归属。

- 拆迁补偿协议:明确安置房产权归属,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计算、结清差价。

二、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

1. 核心逻辑: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依法行使特定管理职能。

2. 适用情形:

- 统一建设的安置小区配套用房。

- 村民自愿放弃安置权益后由集体回购的房屋。

- 用于公共设施配套的集体资产。

3. 确权方式:通过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村集体所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保护,该条款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三、特殊情况下的政府或开发方

1. 核心逻辑:在特定开发模式下保留部分处置权。

2. 适用情形:采用BT模式(建设-移交)建设的安置项目,政府通过合同约定保留特定房源所有权。

3. 法律限制: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关于安置用地性质的规定,不得改变保障性住房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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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产权房为什么是违建

小产权房并不直接等同于违建,其是否属于违法建筑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判断的关键在于房屋的建设是否符合土地管理、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小产权房与违章建筑的定义

1. 小产权房:指的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类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因此也被称为“乡产权房”。

2. 违章建筑:指的是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2)小产权房可能被认定为违建的情形

1. 违反土地用途管制:

- 根据《土地管理法》,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如果小产权房建设占用的是农用地(如耕地、林地等),且未经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即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那么该房屋就属于违法建筑。

- 举例:某村集体组织未经批准,直接在耕地上建设小产权房出售,这明显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所建房屋即为违建。

2. 不符合规划要求:

- 根据《城乡规划法》,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小产权房的建设不符合当地的城乡规划、乡村规划等规划布局,没有获得相应的规划许可,或者违反了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那么也会被认定为违建。

- 举例:开发商未获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建设小产权房小区,此类房屋即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属于违建。

3. 未经合法审批:

- 小产权房如果没有经过任何合法的审批程序,擅自开工建设,显然也属于违建。这种情况下,建设者往往为了谋取利益,在未取得任何建设审批文件的情况下,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并对外销售。

3)小产权房不属于违建的情形

1. 符合规划且手续齐全:

- 如果小产权房的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要求,并且按规定办理了用地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手续,那么从合法性角度看,它就不属于违建。

- 举例:农村地区经合法程序批准,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村民自住用房或符合规定的集体产业用房,虽为小产权性质,但手续完备、符合规划,因此不属于违建。

2. 历史遗留问题:

- 在特定历史时期,因法律法规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原因,部分小产权房建设时未严格按规定办理手续,但这些房屋已长期存在并实际使用,且未对公共利益、城乡规划等造成明显影响。对于这类房屋,在认定和处理时会综合考虑历史因素,不一定会简单认定为违建。

4)结论与建议

小产权房是否为违建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购买房产时,建议购房者务必了解清楚房屋的产权性质和相关法律法规,谨慎选择以避免购买存在法律风险的小产权房。对于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的购房者来说,也应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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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土地收储成本包括什么,村里安置的农房归谁所有

内容审核:崔庆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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