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纠纷,尤其擅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企业厂房拆迁、集体土地(宅基地、耕地等)征收案件、违法建设纠纷案件。七年从事行政诉讼法领域经验,办理并参与处理因征收引发的纠纷几百起,涵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引发的土地、住宅、地上附属物等纠纷、企业拆迁、违法建设纠纷、集体诉讼等。
是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依然存在。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方式,包括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如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
- 该法第四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强调承包地不得买卖,保留了土地所有权的归属。
- 第五条进一步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保护了成员的承包权利。
2. 制度解析: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特定历史时期下,为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
- 在这一制度下,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但经营权被授予农民个体或家庭,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 农民在获得土地经营权后,能够自主决定种植作物和土地经营方式,并享有经营所得收益,从而极大地激发了其生产积极性。
3. 当前状态:
- 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了诸多变化,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框架仍然存在。
- 国家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来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农村稳定,并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暂行规定主要涉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以有偿方式进入土地市场交易。以下是关于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概念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进入土地市场交易的行为。具体来讲,它指的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为建设用地、详细规划确定为工业仓储、商业服务业、租赁式住宅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由土地所有权人(集体民主表决)通过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方式进入土地市场交易的行为。
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相关法规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土地所有权人拟出让、出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提出拟出让、出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明确土地界址、面积、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土地所有权人应当依据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编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方案,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书面意见,在出让、出租前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认为该方案不符合规划条件或者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的,应当在收到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
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管理与要求1.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必须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无权属争议,且已依法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同时,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内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要求。
2.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使用权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登记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
3. 为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政府应明确集体土地入市的交易规则和市场秩序,确保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在入市时享有相同的规则。同时,应明确集体土地入市的供方市场主体,以及产权交易方式,采用多元化的方式如租赁、出让、拍卖、招标、挂牌、作价入股、合伙联营等。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在进行相关交易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并未直接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但可以从该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中推导出一些原则性的指导。以下是关于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的一些基本要点: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国家制定了该法。这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提供了基本的制度背景。
2. 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的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这些方式同样适用于农村集体产权的交易,确保交易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3. 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的管理主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这些规定明确了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的管理主体和职责,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并未直接规定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的具体管理办法,但从该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中可以推导出一些原则性的指导,如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采取公开公平的交易方式、明确管理主体和职责等。这些原则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的管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口粮田、责任田与承包田在农村土地管理中具有不同的含义和用途,以下是对这三者的详细区分:
1)口粮田口粮田通常指的是为满足农民基本生活需要而分配的土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作物以保障农民的基本口粮。口粮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享有使用权,但不能随意买卖或改变其用途。需要注意的是,口粮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但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
2)责任田1. 定义与分配:责任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承包给农户,由农户负责耕种和管理的土地。责任田的分配通常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农户的家庭劳动力情况和承包能力进行分配。
2. 权利与义务:农户在承包责任田后,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同时也有义务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3. 承包方式:责任田的承包方式多样,包括按人承包、按劳承包和招标承包等。承包程序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承包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合法。
3)承包田承包田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下的产物,指的是农户通过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田与责任田在本质上相似,但承包田更侧重于土地承包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的明确。
1. 承包关系:承包田的建立基于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承包合同关系。承包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益的法律基础。
2. 承包期限:承包田的承包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通常较长,以确保农户有稳定的土地经营权。在承包期限内,农户可以依法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3. 法律保护:承包田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口粮田、责任田与承包田在农村土地管理中具有不同的含义和用途。口粮田主要用于保障农民的基本口粮;责任田是农户通过承包方式获得的用于耕种和管理的土地,强调农户的责任和义务;承包田则更侧重于土地承包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的明确。这三者共同构成了农村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和农村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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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郫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暂行规定,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内容审核:姜卫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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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