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至今办理了上千件案件,致力于有效解决各类行政、民商事争议及刑事辩护等案件,业务范围遍及全国范围。深耕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行政赔偿等行政领域。
问: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工作如何处罚?
答:
1、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定数量行政罚款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责令停止执业活动。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
4、行政罚款全部上交国库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所处行政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关注我,@法律人显哥
显哥说法,从0到1,紧贴生活,聚焦热点,告诉你不一样的法律
什么是非卫生技术人员?有何法律依据??非卫生技术人员:
指从来没有接受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学校教育、培训,也没有通过师承或自学,通过国家医师、护士资格考试的人员。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办法》;
《血站管理办法》;
《执业医师法》;
《护士条例》;
《医疗事故管理条例》;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
非卫生技术人员例举:
1、未取得医师资格在医疗机构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医学毕业生;
2、已经取得执业资格但未经注册或者被注销、吊销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人员;
3、使用被取消处方权或者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此处包括注册的执业地点也包括非注册执业地点无处方权);
4、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或者职称必须均无)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5、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或第一类精神药品资格或者职称的人员开具麻醉药品或第一类精神药品;
6、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医疗活动(以执业证书注册范围);
7、未取得临床检验资格或者职称的临床检验人员;
8、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9、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护士执业证书且未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从事采供血工作的;
10、未取得盲人推拿考试合格证和初级技术职称的。
行政处罚:
1、对于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机构按照《条例》四十八条处罚;
2、对于医生按照《执业医师法》第37、39条,护士按照《护士条例》28条,未取得处方权人员依据《处方管理办法》,乡村医生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处罚。
对于从事本专业以外开展诊疗活动的不是实质意义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应当按照超范围予以处罚,对于无证行医单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非卫生技术人员只得作为“无证行医”处罚加重情节,因为无证行医单位不属于《条例》48条责任主体。
这样说理解吗?
法律分析:
医疗机构不可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将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金5000元以下。
非卫生技术人员是指未取得上述任职资格(资质或者职称)的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技术活动。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法律分析:
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有严重情节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什么是非卫生技术人员?有何法律依据??非卫生技术人员:
指从来没有接受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学校教育、培训,也没有通过师承或自学,通过国家医师、护士资格考试的人员。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办法》;
《血站管理办法》;
《执业医师法》;
《护士条例》;
《医疗事故管理条例》;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
非卫生技术人员例举:
1、未取得医师资格在医疗机构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医学毕业生;
2、已经取得执业资格但未经注册或者被注销、吊销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人员;
3、使用被取消处方权或者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此处包括注册的执业地点也包括非注册执业地点无处方权);
4、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或者职称必须均无)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5、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或第一类精神药品资格或者职称的人员开具麻醉药品或第一类精神药品;
6、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医疗活动(以执业证书注册范围);
7、未取得临床检验资格或者职称的临床检验人员;
8、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9、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护士执业证书且未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从事采供血工作的;
10、未取得盲人推拿考试合格证和初级技术职称的。
行政处罚:
1、对于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机构按照《条例》四十八条处罚;
2、对于医生按照《执业医师法》第37、39条,护士按照《护士条例》28条,未取得处方权人员依据《处方管理办法》,乡村医生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处罚。
对于从事本专业以外开展诊疗活动的不是实质意义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应当按照超范围予以处罚,对于无证行医单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非卫生技术人员只得作为“无证行医”处罚加重情节,因为无证行医单位不属于《条例》48条责任主体。
这样说理解吗?
法律分析:
首先是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且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可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如果造成损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东莞拆迁补偿方案同意书范本
2、东莞拆迁款
3、东莞拆迁补贴
4、东莞拆迁赔多少
5、东莞拆迁办
6、东莞市房屋拆迁补偿
7、东莞拆房赔偿明细表
8、东莞拆迁补偿案例
9、东莞市拆迁补偿方案
10、东莞拆迁补偿政策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东莞拆迁补偿方案同意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如何处罚(医疗纠纷新百问百答27)”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东莞拆迁补偿方案同意书,什么是非卫生技术人员?有何法律依据??
内容审核:翁碧霞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期限要求与责任认定规则,帮被拆迁人明确维权方向,掌握合理主张补偿的实操方法。
被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操经验,为您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证据留存方法与救济期限,帮您明确遇到这类情况时该如何主张合法权益。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土地征收难题,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维权空间。本文梳理征迁全流程的应对方法,帮您明确各阶段该做什么,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是拆迁中常见的补偿纠纷,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补偿决定各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规与实务经验,帮您明确维权方向,合理争取征收补偿权益。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纠纷,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对应的维权方法。本文梳理各节点可采取的实操动作,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办案经验,帮您判断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方向,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人口补偿认定是征地拆迁补偿核算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被征收人最终能拿到的安置面积与补偿款。本文顺着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的程序节点,拆解每个阶段您该做的事,帮您应对补偿不满意的情况,避开征迁里的常见坑。
征地拆迁中新增人口安置补偿常引发争议,本文从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切入,讲解被征收人可采取的维权动作,帮您判断补偿是否合理,遇到违法强拆时及时固定证据维护权益。
您在征迁过程中若发现缺少人头费导致补偿不满意,可沿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逐一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的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帮您明确维权方向,保障自身合法补偿权益。
人口没给够/安置房要补差价是征地拆迁中常见的补偿争议,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阶段应对方法,帮您明确维权时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被拆房屋按3700元/平计算价值兑换安置房,不少被拆迁人对该补偿标准不满意却不知如何维权。本文梳理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全流程节点的维权动作,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实操方法,帮被征收人在征迁各阶段守住合法补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