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履行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办理程序是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以下是对用地手续办理程序的详细解析:
1)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与规划1. 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用地时,必须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包括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核收、项目经办人审核、现场勘察、核发许可证等环节。
2)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1. 农用地转用审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不同类型的农用地转用,如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需由国务院批准;而其他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则需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2. 土地征收程序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土地征收的程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相关信息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在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3)建设用地申请与批准1. 建设用地申请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2. 建设用地批准
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后,需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于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应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对于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则需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严格履行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办理程序是确保建设项目合法性和顺利进行的关键。在办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确保用地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本案为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原告颜某某向本院提起的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2007年“四路”建设时,市政府、区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崇文办事处合伙于2007年10月18日深夜在崇文派出所欺诈胁迫原告颜某某就全家共同共有的位于崇文路××集体宅基地××胞弟××临街商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四)案涉协议存在违反多条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情形,表现在十一个方面:
1、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判手续”的效力性强制规定,市区政府和城建公司从2007年至今从未申请省政府办理四路沿线农用地转用审判手续,不具有征收集体土地法定职权,征收原告家集体土地的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也没有拆迁农民集体宅基地上房屋的法律依据,属于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颜某某承担,驳回原告颜某某的诉讼请求。
三明五洲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件,五洲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向五洲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703.7万元,并继续支付自2021年9月27日起至涉案地块可以实际开发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计算方式计算的违约金;
2.诉讼费由永安市自然资源局承担。但五洲公司拟对案涉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时发现,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出让的23533平方米土地中有14792平方米系林地,尚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和农用地转用手续,致使土地至今无法开发使用。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三明五洲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自2007年11月22日起至土地全部交付之日止,每日按13,199.85元计算的延迟供地违约金,案件受理费576985元,由永安市自然资源局负担363574元,由三明五洲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负担213411元。
刘某某与长春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刘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吉建建筑公司将坐落于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小城子村,土地使用权证为长国用(2010)第031000031号,地号540,宗地号:
2-400-540,地类用途:
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终止日期:
2057年11月27日,使用权面积:
3302平方米土地其中转让面积2014平方米(该地块四至:
东至16号厂房与17号厂房中间围墙,西至地块西部边界,南至兴旺路,北至16号厂房)的工业用地归刘某某使用,并协助刘某某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变更手续;
2.由吉建建筑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和理由:
2021年3月12日,刘某某、吉建建筑公司双方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
吉建建筑公司将坐落于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小城子村,土地使用权证为长国用(2010)第031000031号,地号540,宗地号:
2-400-540,地类用途:
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终止日期:
2057年11月27日,使用权面积:
3302平方米土地其中转让面积2014平方米(该地块四至:
东至16号厂房与17号厂房中间围墙,西至地块西部边界,南至兴旺路,北至16号厂房)的工业用地使用权自愿转让给原告,转让价230/元平方米,总价款合计为463220元,并配合刘某某办理转让手续,现吉建建筑公司至今未配合刘某某办理不动产过户变更手续,故刘某某诉至人民法院。被告长春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刘某某将坐落于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小城子村,土地使用权证为长国用(2010)第031000031号,地号540,宗地号:
2-400-540,地类用途:
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终止日期:
2057年11月27日,使用权面积:
3302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中东至16号厂房与17号厂房中间围墙,西至地块西部边界,南至该地块南部边界,北至该地块北部边界的2014平方米(以权属登记机关测绘登记面积为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更名过户至刘某某名下,坐落于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小城子村,土地使用权证为长国用(2010)第031000031号,地号540,宗地号:
2-400-540,地类用途:
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终止日期:
2057年11月27日,使用权面积:
3302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中东至16号厂房与17号厂房中间围墙,西至该地块西部边界,南至该地块南部边界,北至该地块北部边界的2014平方米(以权属登记机关测绘登记面积为准)国有建设用地归刘某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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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建设用地办理土地手续,用地许可证办理流程
内容审核:董俊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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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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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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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