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凤,女,1979年出生,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11年取得律师证,2011年至2016年,专注于民商事、房地产领域案件。2016年至今一直致力于土地征收、房屋等拆迁类案件。执业十余年在以上领域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刘德凤律师现在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督导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撤销土地证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填写土地使用证注销申请表并上交原土地使用证。这是撤销土地证的第一步,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同时交还原有的土地使用证。2)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如果土地是集体所有的,需要与村民委员会达成协议,并签订相关协议文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实地勘察。相关部门会进行实地勘察,确认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和权属关系,以确保撤销操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4)公示。在撤销土地证之前,会进行公示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撤销操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5)核销。最后一步是核销土地证,即正式注销该土地证,使其失去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撤销土地证的程序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如果涉及到相关权益的变更或转移,也需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因此,在撤销土地证的过程中,也需要遵循这些法律规定,确保操作的合规性。
针对撤销集体土地证是告政府还是国土局的问题,首先明确,撤销集体土地证并非通过诉讼“告”某个机构来实现,而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特定的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1. 撤销集体土地证的主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得到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有权撤销土地使用权。这表明,撤销集体土地证的主体是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而非国土局。
2. 撤销集体土地证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列举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包括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以及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在这些情形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即撤销土地证。
3. 撤销土地证的具体流程:
- 撤销土地证通常涉及一系列行政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填写土地使用证注销申请表、上交原土地使用证、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书、进行实地勘察、公示以及核销等步骤。这些步骤旨在确保撤销土地证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撤销集体土地证是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而非通过诉讼方式“告”政府或国土局。在面临土地证撤销问题时,相关当事人应当了解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配合行政机关完成撤销程序。
农村集体土地有土地证。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是确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重要法律凭证。
2)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对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这意味着,如果农村集体土地被用于非农业建设,如建设厂房、商业设施等,那么该土地的使用者可以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也可以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集体土地有多种类型的土地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些证书都是确认农村集体土地权益的重要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撤销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形:
1)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当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土地时,若某块土地被全部征用,则该土地的使用证将被撤销。此时,土地使用权将由国家收回,原土地使用者需配合完成相关手续。
2)土地依法被收回除了征用外,国家还有权依法收回土地。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土地使用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土地闲置超过规定期限等。在此情况下,土地使用证同样会被撤销。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达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其原先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将被撤销,因为土地使用权将随之发生变化。
4)国家组织移民的不再使用土地当国家组织移民,且移民不再使用原土地时,该土地的使用证将被撤销。这是为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
5)因不可抗力造成土地权利灭失在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导致土地权利灭失的情况下,土地使用证也会被撤销。此时,土地使用权因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再存在。
6)土地使用权届满后未成功办理续期若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使用者未成功办理续期手续,则土地使用证将被撤销。这是为了规范土地市场,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流转。
七、土地他项权利终止
当与土地使用权相关的他项权利(如抵押权、地役权等)终止时,若这些权利的终止影响到土地使用权的行使,则可能导致土地使用证的撤销。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撤销涉及多种情形,包括土地被征用、收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制、国家组织移民、不可抗力导致权利灭失、土地使用权届满未续期以及土地他项权利终止等。这些情形的发生都将导致土地使用证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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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撤销集体土地证是告政府还是国土局呢,农村集体土地有土地证吗
内容审核:刘德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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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