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经常被问及户口与征收补偿之间的关系问题。很多被征收人会说,我家早就分户了,兄弟姐妹加上父母有好几个户口簿,那么征地拆迁时是否应当按“多户”而非“一户”来给予补偿安置呢?土地管理中所谓的“一户一宅”中的“户”又该怎样理解呢?
【征收补偿的计户标准首先看房子,而非户口簿】
开门见山,我们来看2021年最新修订的《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第13条:征地房屋补偿应当以合法有效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按户进行补偿。
这就是说,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与城市房屋征收补偿高度相似,都是以房屋产权及其面积为支付补偿的依据。
有两个或者多个户口簿,但若房屋只有这一处,也只能拿出一个房证或者地证,那么补偿安置时只能算一户。
如果是一处宅基地上房屋被办理了多个不同的房本,那么这仍然只能算成一户。只有多个房本对应多处宅基地上房屋,才有希望被认定为多户。
总之,能不能多拿补偿,取决于你有多少套房,而不是有多少个户口簿。
【“自然户”不同于“公安户”】
根据农村地区的村规民约或者习惯,“自然户”才是村民自治所认可的户的概念,它与户口簿所代表的公安户有所不同。
譬如一对夫妻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即便儿子成年后单独办理了户口簿,其与父母仍被认为是“一户”而非“两户”。女儿成年后被认为需要外嫁,是无法在村内单独立户、申请建房的。
而如果这对夫妻有两个儿子,那么恭喜了,其中之一成年后是可以单独立户的,而且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这样到了征地拆迁时,这一家人就可以按照两户给予补偿安置了。
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行申12188号《行政裁定书》中有如下裁判观点:《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对“户”的认定并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通常以被征拆房屋是否符合“一户一基”作为重要依据。
本案中,张xx等3人与杨x户虽在公安户籍管理登记为两个公安户,但公安户并非征拆程序中的农村家庭自然户,且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以其三人名义单独申请的宅基地及建造的房屋,故望城区政府、望城区自规局将张xx等3人与杨x户作为一户进行征收补偿安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也未侵犯张xx等3人的合法权益。现张xx等3人主张其应作为单独户另行得到安置,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也就是说,对于“有户(户籍登记)无房”的情形,最高法并不支持其按两户计算补偿安置。对于并未单独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户”而言,是不能在征地拆迁中算作单独的一户的。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已经单独立户的被拆迁村民有证据证明其已经向村集体提交了宅基地审批申请,且村集体也经村民会议等程序认定其符合批地建房的条件,仅因建设规划控制等原因未能批地并新建房屋,那么被拆迁村民是有权主张按两户计算补偿安置的。
这里顺便多说一句,在城市房屋征收中,征收补偿仅与被征收房屋的面积有关,与房屋上有多少人的户口、有多少孩子、有多少男孩多少女孩无直接关系。仅在住房保障政策方面,人口多而房屋面积小的被征收人可能得到一定的照顾,但这并不是法定的征收补偿范畴。
在明律师最后要强调的是,在农村征地拆迁中,“户”的认定往往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村民自治程序完成。而“村民自治”下制定的一些临时性的村规民约、认定标准很可能存在违法之处。被拆迁村民遇到有关“户”的认定纠纷时,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对已有的“惯常做法”进行审查监督,争取更加理想的补偿安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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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