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复核的答复,最高法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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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执业以来,致力于行政诉讼领域的研究,擅长房屋土地征收补偿领域的各种纠纷案件。经办的百逾件案件涉及全国各地,不仅熟练掌握少数委托人的案件,代理超百人的集体案件亦得心应手。

集体土地复核的答复,最高法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集体土地征收审批程序

一、最高法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对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补偿的答复可归纳为:应纳入补偿范围,按房地产市场价格给予补偿。具体分析如下:

一、补偿原则与依据

1. 公平合理原则:征收补偿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被征收人因土地征收而遭受的损失得到合理弥补,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不降低。

2. 法律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此处的“被征收房屋价值”应包含房屋及其附属物(如院落、空地)的市场价值。

二、补偿范围与计算方式

1. 补偿范围:

- 有证部分:房产证或土地证明确记载的院落、空地面积。

- 无证但实际使用部分:若被征收人能证明其长期占有并使用该院落或空地(如无争议的使用事实、历史遗留问题等),且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亦应纳入补偿范围。

2. 计算方式:

- 市场比较法:参考同地段类似房地产(含院落、空地)的交易价格。

- 成本法:评估土地开发成本及当前市场价值。

- 收益法(适用于商业用途):根据院落、空地的潜在收益能力估算价值。

三、实务操作与注意事项

- 保留证据:被征收人应妥善保管与院落和空地相关的权属证明材料,如土地使用证、建房审批文件等,以证明其对院落和空地拥有合法权益。

- 积极参与评估:对评估过程要积极参与,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复核评估、专家鉴定,确保补偿金额合理公正。

二、业主对住建局测绘面积不认可怎么办呢

业主对住建局测绘面积不认可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提出异议与复核

1. 提出书面异议:业主首先对测绘结果表示不认可,应向住建局提出书面异议,明确指出不认可的具体内容及理由。

2. 申请复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有权要求对相关面积进行复核。住建局在收到异议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结果。

2)法律依据与权益保护

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并实行统一登记制度。若测绘面积与实际情况不符,业主有权依据此法律条款要求更正。

2. 权益保护:若住建局未能在合理时间内给出满意答复或拒绝更正,业主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要求住建局承担因面积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价款、利息及违约金等。

3)后续处理与救济途径

1. 行政诉讼:若经过复核与协商,业主仍对测绘面积不认可,且住建局未采取相应措施更正,业主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对测绘面积进行司法鉴定并作出公正裁决。

2. 其他救济途径:除了行政诉讼外,业主还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寻求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业主对住建局测绘面积不认可时,应通过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复核、依据法律依据保护权益以及采取后续处理与救济途径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在整个过程中,业主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测绘报告、书面异议、复核结果等,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

三、交通事故怎么走行政复议

交通事故后如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以下是具体的行政复议流程:

1)提出复议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交通事故中,通常是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情况下提出复议。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复议申请的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如果受理,则进入下一步审理阶段。

3)复议审理与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1. 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 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 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 适用依据错误的;

- 违反法定程序的;

- 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 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4)复议决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 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的流程包括提出申请、受理申请、审理与决定以及执行复议决定。在整个过程中,应确保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支持复议申请。

四、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需要批复吗

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在特定征收情形下需要批复,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若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还需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此条款虽未直接提及“批复”,但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可视为对评估报告的实质性审查与批复程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时,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相关事项公告后听取意见。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规定的,政府需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此条款表明,评估报告需经政府组织听证、修改等程序,间接体现了对报告的批复要求。

二、批复的必要性

1. 确保决策合法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是征收决策的重要依据,批复过程可确保决策符合法律法规,避免违法征收引发的社会矛盾。

2. 保障公众参与权:批复前需听取被征收人意见,甚至组织听证会,保障公众参与权,增强决策透明度。

3. 防范社会风险:批复过程可对评估报告中的风险点进行审查,制定应对措施,防范社会稳定风险。

三、批复的流程与要求

1. 报告编制:由征收主体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应全面、客观、准确。

2. 提交审查:将报告提交至有批复权限的政府部门,如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

3. 审查与批复:政府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听证会等,对报告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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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业主对住建局测绘面积不认可怎么办呢,交通事故怎么走行政复议

内容审核:赵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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