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修路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
修路一般不可强行征收土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征收土地需遵循法定程序,应发布征收预公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征收应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修路通常属公共利益范畴,但需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
若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拒不签约,征收方需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且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经合法程序强行征收属违法行为,被征收人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权。
修路可以强制征农田吗
修路在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下可以依法征收农田。征收需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比如要符合公共利益需求,像修建交通基础设施等。同时要履行一系列程序,包括发布征收公告,告知被征收人征收范围、目的等;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听证;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征求意见;签订补偿协议等。
只有在履行了合法程序且给予合理补偿的情况下,才可以征收农田。若未依法定程序进行,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征收行为违法并获得相应赔偿。
修路可以强制征地吗
修路一般不可以强制征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征收土地需遵循合法程序,要先进行公告、开展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
不过,若为了公共利益(如修路)的需要,且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在经过法定机关批准后,即便个别被征收人不签订补偿协议,政府可依法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政府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合法合规前提下,为公共利益修路存在强制征地的可能,但这是严格受限且有法定流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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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修路能否强制执行,修路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为什么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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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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