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团队督导律师,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与征收拆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自2013年初加入在明律所以来,已专注深耕于行政诉讼、征地拆迁领域超过十二年,其带领的团队业务足迹遍及全国三十余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累计主办各类征收拆迁案件千余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严谨的工作态度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以“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有理有据、收放自如”的庭审和谈判风格赢得认可。
用地红线内权属问题分析
用地红线内的权属,通常归属于依法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但具体归属需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1)土地权属的基本原则1. 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
-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因此,用地红线内的土地所有权,在未经特殊法律程序转移的情况下,原则上属于国家或农民集体。
2.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 单位或个人需通过土地出让、划拨等法律程序,从国家或农民集体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权。
- 一旦取得土地使用权,单位或个人即享有在用地红线内进行建设、使用等权益。
2)用地红线与权属的关系1. 用地红线的定义:
- 用地红线是围起某个地块的一些坐标点连成的线,它界定了取得使用权的用地范围。
- 用地红线内的土地,是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使用权的范围。
2. 权属的确定:
- 用地红线内的权属,根据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等法律文件来确定。
- 这些法律文件中会明确土地的使用者、使用范围、使用期限等关键信息。
3)特殊情况的权属处理1. 公共用地与设施:
- 如果用地红线内包含公共用地或设施(如道路、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等),这些部分的权属可能归全体业主共有或由国家保留。
- 具体归属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土地出让合同来确定。
2. 规划调整与权属变更:
- 在城市规划过程中,用地红线可能会根据规划需要进行调整。
- 调整后的用地红线内权属,需按照新的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等法律文件来确定。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部分相关):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用地红线内的权属归属问题,需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在未经法律程序转移的情况下,土地所有权原则上属于国家或农民集体;而土地使用权则根据法律文件确定给具体的单位或个人。
退让道路红线的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判断。
1)土地所有权归属1. 退让道路红线的土地,其所有权通常归属于国家,特别是在城市规划区内。这是因为城市土地一般归国家所有,开发商或使用者通过合法方式获得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2. 若退让道路红线的土地位于农村或城市郊区,且未经过征收程序,则可能仍属于集体所有。但这种情况在退让道路红线的语境下较为少见,因为退让通常与城市规划、道路建设等相关。
2)土地使用权归属1. 使用权转移:退让道路红线的土地,其使用权一般由原土地使用者(如开发商、业主等)转移给国家或相关管理部门,用于道路建设、绿化等公共用途。这种转移通常是通过规划、征收等程序实现的。
2. 特殊情况:若退让道路红线的土地使用权在退让前已通过合法方式转让给第三方,且该转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则土地使用权可能归属于该第三方。但这种情况较为特殊,需具体分析。
3)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虽然《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七条主要针对退耕还林情况,但其中关于土地权属确认的原则具有借鉴意义。即土地权属的确认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放权属证书。在退让道路红线的情境下,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归属也应遵循类似原则,由相关部门依据规划、征收等程序进行确认和登记。
无产权树木的管理归属需根据树木所在土地性质及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三类情形:
一、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树木
1. 一般原则:生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无产权树木,原则上归村集体所有。但村民在自家宅基地或自留地上种植的树木,通常视为个人财产,由种植者管理。
2. 特殊情形:若树木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登记,需结合当地政策、历史档案及实际管理情况综合判定归属。例如长期由特定主体管护的林木,可能通过确权程序认定为该主体所有。
二、国有土地上的树木
1. 所有权归属:无论是否持有产权证明,国有土地上的树木均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砍伐或破坏,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2. 管理责任:由土地使用权人或管理单位(如公园、道路养护部门)负责日常养护,但所有权仍归国家。
三、小区内的树木
1.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需按照合同约定对小区公共区域树木进行养护、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确保树木正常生长及业主安全。
2. 业主共同管理:树木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财产,涉及砍伐、移植等重大决策需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并符合《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
3. 特殊情形:若树木由业主自行种植且未纳入公共区域管理,则由该业主负责养护,但不得影响小区整体环境和公共利益。
市场监管总局虽不直接界定建筑区划红线内外,但可从城市规划管理角度明确其定义与归属。以下是对建筑区划红线内外的详细解释:
1)建筑区划红线内的定义与范围1. 定义:建筑区划红线内,是指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划和法规,为特定的建筑项目或小区等划定的用地边界范围以内的区域。这一范围在图纸上通过明确的红线进行标注。
2. 范围:红线所围绕的土地及其上的建筑物、配套设施(如住宅楼、道路、花园、停车场等)以及地下空间,均属于建筑区划红线内的范畴。
2)建筑区划红线外的范围与归属1. 范围:建筑区划红线外,即指超出该特定建筑项目或小区用地边界的范围。
2. 归属:
- 国有土地: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红线以外的很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如城市道路用地、公共绿地等,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
- 集体土地:在农村或城市郊区,若建筑红线以外的土地处于集体土地范围内,则一般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如农村居民住宅建筑红线以外的部分土地。
- 土地使用权:即使某块土地不属于个人或企业所有,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个人或企业可能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使用。
3)建筑区划红线内外界定的实际应用1. 规划管控:建筑红线是城市规划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确保了建筑物按照既定的规划要求进行建设,维护了城市规划布局的合理性。
2. 产权界定:通过明确建设用地的范围,建筑红线帮助界定了土地产权,预防了相邻地块之间因建筑占地而产生的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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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退让道路红线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无产权树木谁管理
内容审核:谢瑞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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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