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维松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曾办理湖南、河南、江西、山东、新疆、贵州、江苏、陕西、四川、重庆、广西、河北等地的大量行政征收类案件,亦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本人将以“专业、勤勉、高效、负责”的态度,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自然资源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土地储备机构日常费用的核算,以及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管理等方面。以下是具体的阐述:
1)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通过政府预算安排,并确保专款专用。土地储备机构所需的日常费用与土地储备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以避免相互混用。
2)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管理土地使用权是指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划拨土地使用权又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对于临时用地的管理,自然资源部也有明确的规定。临时用地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且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需先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还需根据土地权属,与相关部门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3)土地储备的其他相关规定除了上述的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取得与管理外,自然资源部还可能对土地储备的其他环节,如土地收购、土地整理、土地供应等,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自然资源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完整体系。
自然资源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是一个涵盖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土地使用权取得与管理,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在内的综合性法规体系,旨在规范土地储备和土地市场的运行,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土地收储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取得费1. 征地费用:当土地收储涉及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这些费用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测算和支付的。
2. 拆迁费用:如果土地收储涉及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那么拆迁费用将包括拆除房屋及构筑物的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助费以及相关税费。这些费用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以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土地开发费1. 基础设施配套费:这是指为了土地的开发利用而需要建设的基础设施所产生的费用,如道路、供水、供电、排水等设施的建设费用。
2. 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涉及公园、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设施的建设费用,这些设施的建设是为了提升土地的使用价值和居住环境。
3. 小区开发配套费:当土地收储后进行住宅小区开发时,需要支付小区内的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如绿化、路灯、监控等。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收储成本可能因地区、项目类型以及具体收储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测算和核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还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这些费用也是土地收储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把农集体土地收储,是指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并纳入储备的行为。以下是对此行为的详细解释:
1)收储主体与对象1. 主体: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土地储备机构,这些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土地储备工作。
2. 对象:主要为农村集体土地,这些土地因公共利益需要,如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或成片开发建设,而被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后纳入储备。
2)收储流程1. 征收: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定程序和权限,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
2. 前期开发:对征收的土地进行拆迁、平整、基础设施建设等前期开发工作,将“生地”变为“熟地”,提升土地出让价值。
3. 土地储备:完成前期开发的土地进入储备库,根据城市建设需求和土地市场情况有计划地进行管理。
4. 土地供应:依据土地出让计划,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将储备土地出让给使用者,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和价值最大化。
3)收储意义1. 对政府: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保障城市规划顺利实施,同时增加土地收益,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
2. 对社会:促进存量土地的盘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城市和投资环境,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储备土地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1. 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的规定,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土地储备资金需通过政府预算安排。
2. 土地储备机构所需的日常费用与土地储备资金实行分账核算,避免资金混用,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规范性。
2)土地储备的对象与程序土地储备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国有土地使用者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依法收回的土地;
2.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届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3. 被依法没收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4. 因用地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其它原因调整出的国有土地,或者是经核准报废的交通设施、矿场用地;
5. 交易价格偏低,政府应优先购买的土地;
6. 依法分批次征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7.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按合同的期限开发或无力继续开发且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
8. 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
对于上述土地,政府将依法进行收购,并转化为国家储备用地。
3)土地储备的法律依据土地储备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规定了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并明确了国家对土地的管理权。其中,第二条明确了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以及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这为土地储备提供了法律基础。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还规定了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这一条款也间接涉及了土地储备过程中对土地的保护和复垦要求。
储备土地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体系,涉及资金的管理、储备对象的确定以及法律依据的遵循。通过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程序,确保土地储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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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土地收储成本包括什么,政府把农集体土地收储是什么意思
内容审核:孔维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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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