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功底扎实,执业态度严谨,迄今为止已参与办理征地、征收、拆迁纠纷案件及部分房产纠纷案件九百余件,包括公房、私房、宅基地上房屋拆迁、企业公司厂房拆迁、承租房屋拆迁等,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张律师认为律师应当像一位斗士一样使用法律的武器,应当知道如何调和委托人的利益同真理和正义间的关系。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如适用)、土地使用税以及其他可能涉及的税费如印花税等,具体如下:
1)契税契税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必须缴纳的税种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相关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税率一般为3%。受让方应在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前缴纳契税,否则土地部门不予办理土地权属过户手续。
2)土地增值税对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让,如果涉及的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转让方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如果转让的是非国有土地或者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出让国有土地,则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增值额,税率根据增值额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3)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过程中需要定期缴纳的税种。对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者需要按照当地规定的税额标准缴纳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通常根据土地所在地区、土地用途等因素确定。
4)其他税费除了上述主要税种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还可能涉及印花税等其他税费。印花税通常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载明的转让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需要缴纳的税种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如适用)、土地使用税以及其他可能涉及的税费如印花税等。具体缴纳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土地增值税的最新规定主要涉及税率、征税范围、扣除项目以及免税情形等方面。
1)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为: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2)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注意的是,只有转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才属于征税范围,集体所有的土地在征用后转为国有土地时才能转让;且只有有偿转让房地产才属于征税范围,房地产的继承、赠与等无偿转让行为不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
3)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以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4)土地增值税的免税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以及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土地增值税的最新规定涵盖了税率、征税范围、扣除项目和免税情形等多个方面,为纳税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国家关于空心村治理的政策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方面。
1)土地管理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款,国家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在空心村治理过程中,这通常涉及对闲置、废弃或低效利用的土地进行整治和优化配置。
2)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在空心村治理中,对于需要征收的房屋,国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对于农村空心房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如果已经确定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但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只要不坍塌灭失,农户依然有房屋的使用权。
3)危房改造与拆除方面对于农村危房的改造与拆除,国家也有相应的政策支持。通常包括针对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技术支持等。在拆除过程中,也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安置。
国家关于空心村治理的政策涉及土地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以及危房改造与拆除等多个方面。这些政策旨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是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确保了房屋和土地在权属转让、抵押等处分活动中的一致性和统一性。以下是对这一原则的详细解读:
一、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上述法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与土地使用权在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处分活动中的一并处分原则,即“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二、房随地走的具体表现
1. 房屋转让时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当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随之转让。这意味着,买家在购买房屋时,不仅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还同时获得了该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
2.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的房屋转让:同样地,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让时,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一并转让。这确保了土地和房屋在权属上的统一性。
三、地随房走在农村宅基地中的体现
虽然“地随房走”的原则在城市房地产中广泛适用,但在农村宅基地管理中也有其特殊体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紧密结合和统一转移,是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中的一项核心原则。
1. 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结合:农村村民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有权在该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在权属上紧密相连,不可分离。
2. 宅基地转让时的房屋转让:当农村村民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时,其上的房屋所有权也随之转让。这确保了宅基地和房屋在权属转移上的一致性。
“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是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确保了房屋和土地在权属上的统一性和一致性。无论是城市的房地产转让、抵押等处分活动,还是农村的宅基地管理,都应遵循这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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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土地增值税的最新规定,国家关于空心村治理的政策
内容审核:张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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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