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案件无法确认强拆行为实施主体怎么办?,最高院案例不知道是谁实施的强拆行为 被告适格主体的认定,确认强拆违法后申请赔偿的诉讼时效

咨询
姚伟律师

姚伟律师

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

姚伟律师为人正直,业务能力突出、喜欢钻研研究,对行政诉讼及征地拆迁中的所有相关问题均有研究,办案认真、严谨、负责,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等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几百起,涵盖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国有土地使用权争议、集体土地承包权经营权流转、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尤其擅长征地拆迁中疑难复杂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成果,受到委托人的广泛好评。姚伟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技巧,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姚伟律师仅代理被拆迁客户,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强拆案件无法确认强拆行为实施主体怎么办?,最高院案例不知道是谁实施的强拆行为 被告适格主体的认定,确认强拆违法后申请赔偿的诉讼时效

一、最高院案例不知道是谁实施的强拆行为 被告适格主体的认定

在探讨最高院案例中关于不知道是谁实施的强拆行为时,被告适格主体的认定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在民事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指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针对强拆行为,若原告无法确定具体的实施主体,则被告的确定将成为一个复杂的问题。

1)被告适格性的判断

1. 直接实施者的责任:若能够确定具体的强拆实施者,则该实施者应当作为被告,承担因其行为造成的法律责任。

2. 委托或授权关系的考量:若强拆行为是由某一主体委托或授权他人实施的,则委托者或授权者也可能成为适格的被告,依据是其与实际实施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3. 行政机关的责任:在涉及行政强制拆除的案件中,若行政机关或其下属单位、委托的组织实施了强拆行为,则行政机关应作为被告。但需注意,行政机关仅在其具体实施了强拆行为或对其下属单位、委托的组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时,才成为适格被告。

2)无法确定实施主体时的处理

1. 原告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若原告无法确定具体的实施主体,其诉讼请求可能会因缺乏明确的被告而被驳回。

2. 法院的调查权:虽然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不承担主动调查取证的责任,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涉及公共利益或原告确实无法自行取证时,法院可依据申请或依职权进行调查。

3. 适格被告的推定:在无法确定具体实施主体的情况下,若存在多个可能实施强拆行为的主体,且这些主体与强拆行为有某种关联,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推定其中一个或多个主体为适格被告。

3)法律依据与司法实践

1. 法律依据:在民事诉讼中,被告适格性的判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虽然具体条款未直接涉及强拆行为,但关于被告资格、举证责任、法院调查权等规定,为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法律基础。

2. 司法实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无法确定实施主体的强拆案件,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判断。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要求原告提供更多的证据或信息,以便确定适格的被告;而在其他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推定适格的被告。

对于最高院案例中关于不知道是谁实施的强拆行为时被告适格主体的认定问题,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直接实施者的责任、委托或授权关系的考量、行政机关的责任以及无法确定实施主体时的处理等。同时,我们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依据和司法实践进行综合判断。

二、国有土地被强行占用建房应该谁来拆除

国有土地被强行占用建房,应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来拆除。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合法强拆的前提条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方可实施强制拆除:

1. 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市、县级政府需依法对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明确补偿金额、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关键信息。

2. 被征收人未履行义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复议也不诉讼,且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

3.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无权直接强拆。

2)合法强拆的具体流程

1. 催告程序:在实施强拆前,相关部门应书面催告被征收人履行搬迁义务,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

2. 听取意见:充分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对合理诉求予以考虑,确保程序公正。

3. 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审查后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确保执行合法性。

4. 公告与执行:执行前需发布公告,明确执行时间、范围等事项,并由法院组织或监督实施,确保执行有序进行。

3)违法强拆的应对策略

若国有土地被强行占用建房的行为构成违法强拆,被征收人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1. 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发现强拆行为后,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利用手机等设备拍照录像,记录强拆全过程,包括现场环境、人员特征、车辆信息等,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同时,妥善保管房屋相关文件,如产权证书、建房审批文件等,以及屋内物品价值证明。

2. 确定强拆主体并寻求信息公开:通过现场情况、相关部门文件及沟通情况,确定实施强拆的主体。若无法明确,可向当地政府或房屋征收部门发送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与强拆相关的文件和信息。

3. 咨询专业律师并寻求法律援助:及时咨询律师,获取法律意见和指导。律师将协助整理证据,规划维权策略,提高救济成功率。

4. 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与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向住建、城管等部门投诉举报违法强拆行为。同时,可在知道强拆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强拆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承担法律责任。

5. 要求赔偿并维护权益: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赔偿范围包括房屋价值损失、屋内物品损失及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若对赔偿决定不满意,可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三、房屋确权民事诉讼期间房屋被被告拆掉怎么办

在房屋确权民事诉讼期间房屋被被告拆掉,业主应立即采取行动,确保人身安全,收集证据,并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权,同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下为详细应对策略:

一、紧急应对措施

1. 确保人身安全:首要任务是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避免与强拆人员发生冲突,防止因冲突导致的人身伤害。

2. 拍照录像取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强拆现场进行全方位拍照和录像,记录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工具及房屋状况等,作为后续维权的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将用于证明房屋被拆的事实以及拆迁行为的违法性。

3. 报警并记录:立即拨打110报警,清晰说明情况,包括房屋被拆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信息,并保留报警记录,作为寻求公权力保护的证明。

二、确定强拆主体与责任

1. 初步判断:通过分析照片、录像中的信息,如人员着装、车辆标识等,初步判断强拆主体。例如,若现场有政府部门的标识或人员,则可能涉及行政强拆;若为私人公司或个人行为,则可能涉及民事强拆。

2. 官方询问:若无法明确强拆主体,可向当地政府部门或街道办事处询问,要求其说明强拆的实施主体和依据。这有助于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为后续维权提供方向。

三、法律程序维权

1. 针对行政强拆:

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审查强拆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复议机关将对强拆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

行政诉讼:对复议结果不满或直接选择诉讼的,可在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违法并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将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2. 针对民事强拆:

提起民事诉讼:以侵权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强拆主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在起诉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强拆行为的违法性以及自身权益的受损情况。

四、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与投诉举报

1. 咨询律师:及时联系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建议和指导,制定详细的维权方案。律师将协助分析案情、评估胜诉可能性,并准备必要的法律文件。

2. 投诉举报:向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对强拆行为进行查处。这些部门将依法对强拆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3. 上级申诉:认为当地政府或行政机关处理不当时,可向上级政府或有关机关申诉或举报,寻求公正处理。上级机关将对申诉或举报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四、强迫性拆别人杂屋地十来年了可以告对方吗

针对用户提出的“强迫性拆别人杂屋地十来年了可以告对方吗”这一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形分析是否可诉及如何维权,以下为详细解答:

一、明确强拆行为性质及责任主体

1. 合法强拆与非法强拆的区分

合法强拆:若强拆行为基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合法征收决定或限期拆除通知,且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亦未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则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类强拆行为具有合法性,但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非法强拆:若强拆行为未经法定程序,或超出行政机关职权范围,或由非行政机关主体(如开发商、村委会等)擅自实施,则构成非法强拆。

2. 责任主体的认定

行政机关直接强拆:若强拆行为由行政机关(如县级以上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等)直接实施,应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强拆:若强拆行为由行政机关委托的其他单位(如村委会、居委会等)实施,应以委托机关为被告。

民事主体强拆:若强拆行为由开发商、拆迁公司等民事主体擅自实施,且无法证明其行为受行政机关指使或默许,则应通过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二、诉讼时效及起诉条件

1. 诉讼时效的把握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针对不动产提起的诉讼,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或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需注意,若强拆行为持续存在或后续产生新的损害,诉讼时效可能重新计算。

2. 起诉条件的满足

原告资格:原告应为被强拆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或与强拆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其他主体。

被告明确:需明确强拆行为的实施主体或责任主体,确保被告适格。

证据充分:需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强拆行为的存在及自身损失,如现场照片、视频、报警记录、政府文件等。

三、维权途径及具体操作

1. 收集证据材料

现场证据: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强拆过程,重点拍摄执法人员制服标识、车辆牌照、文件公示等内容。

文书材料:保存征收决定书、补偿安置协议、限期拆除通知等书面文件,以证明行政行为的存在与合法性。

证人证言:收集目击者联系方式及证词,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2. 提起行政诉讼

管辖法院选择: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应向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若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明确:要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主张国家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房屋价值损失、屋内物品损毁、搬迁过渡费用等实际损失。

3. 寻求其他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在知道强拆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说明强拆行为的违法之处,并提交证据材料。

信访途径:通过向上级政府或相关部门信访反映问题,寻求行政干预或调解。但需注意,信访并非法定救济途径,其效果具有不确定性。

协商调解:在诉讼或复议过程中,可尝试与强拆方进行协商调解,以达成补偿协议或解决争议。

五、房子通常找不到人怎么处理好

当房子相关事务处理中通常找不到人时,需根据具体情境采取不同措施,以下分情况详细阐述:

一、房屋过户中找不到原房主

1. 尝试联系原房主

直接联系:查看购房合同中的联系方式,如电话、地址、邮箱等,尝试直接联系。同时,可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发送私信或留言,请求房主回应。

间接联系:联系房主的亲属、朋友或同事,了解房主下落,并请他们协助转达过户事宜。若通过房产中介购买房屋,可充分利用中介机构的资源和人脉关系寻求帮助。

2. 查证房主失联原因与采取法律途径

查证失联原因:若怀疑房主可能遭遇意外事件或存在违法犯罪情况,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协助查找房主下落。同时,向户籍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房主是否存在身份变更、户籍迁移等情况。

法律途径解决:

提起诉讼:若存在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且已履行付款等义务,而房主失联导致无法正常过户,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主履行合同义务。需准备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起诉状,法院将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申请财产代管/宣告失踪:若房主符合宣告失踪的法定条件(如下落不明满两年),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并指定财产代管人。之后,与财产代管人协商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 注意事项与特殊情况处理

确认产权清晰:在过户前,务必核实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无抵押、查封、共有权人等情况。若存在产权纠纷,应先行解决,以避免过户受阻或产生后续法律风险。

了解相关税费:提前了解房屋过户涉及的税费种类和金额,确保买卖双方对各自需承担的税费有清晰认识,避免因税费问题产生争议。

准备齐全资料:包括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税费缴纳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资料不全将无法顺利办理过户手续。

特殊情况处理:

农村宅基地房屋过户: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通常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流转。过户前需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经审核批准。

贷款房屋过户:若房屋存在贷款且未还清,可选择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办理过户,或办理转按揭手续将贷款转给新买家(需经贷款银行同意且新买家符合银行贷款条件)。

二、房屋遭遇强拆且找不到实施者

1. 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

现场证据: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面拍摄强拆现场的照片和视频,包括环境、人员、设备、房屋破坏状况等细节。同时,记录时间、地点、天气等信息作为补充。

相关文件资料:整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买卖合同等证明房屋权益的文件。保存与强拆可能相关的通知、公告、决定书等官方文件。

2. 立即报警处理

报警: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详细描述强拆情况,要求警方出警并调查。

保留报警记录:记录报警时间、接警人员编号、警情受理编号等信息,并通过录音或短信等方式留存证据。

3. 积极寻找线索与责任人

询问周边人士:向邻居、社区工作人员等打听相关信息,尝试获取强拆者的线索。

查看监控录像:检查周边监控,看是否能捕捉到强拆者的身影或车辆信息。

4. 向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确定申请部门: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内容:请求公开涉及房屋的征收决定、拆迁许可证、补偿方案、强拆批准文件等信息,以查明强拆主体和合法性依据。

5. 依法提起法律程序

行政复议:若确定强拆行政主体,可在60日内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强拆违法并提出赔偿请求。

行政诉讼:如需,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索赔。诉讼期限一般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

6. 寻求政府部门的帮助与支持

向住建、城管等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其介入调查并协助解决问题。这些部门有责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7. 聘请专业律师协助

强拆案件复杂且涉及专业知识,建议咨询并聘请专业拆迁律师。律师将提供针对性的维权方案,指导收集证据、参与法律程序,提高维权成功率。

#强拆案件无法确认强拆行为实施主体怎么办

#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判决书

#强拆引发8死2伤

#确认强拆违法起诉状

#强拆违法赔偿

#强拆纠纷最新消息

#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和撤销行政复议决定判决书

#强拆主体的推定最高法

#强拆的执法主体

#强拆是谁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强拆案件无法确认强拆行为实施主体怎么办?,最高院案例不知道是谁实施的强拆行为 被告适格主体的认定,确认强拆违法后申请赔偿的诉讼时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国有土地被强行占用建房应该谁来拆除,房屋确权民事诉讼期间房屋被被告拆掉怎么办

内容审核:姚伟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强拆案件无法确认强拆行为实施主体怎么办?,最高院案例不知道是谁实施的强拆行为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腾退合同和谁签合同好呢,租赁合同解除腾退房屋能否将次承租人列为被告

25年12月22日
房屋拆迁补偿谁是被告,征地拆迁案适格被告 应该是市县政府还是街道办事处

25年12月22日
腾退需一次承租人为被告,租赁合同解除腾退房屋能否将次承租人列为被告

25年12月22日
土地纠纷被告怎么判的,农村土地确权纠纷的被告主体是谁

25年12月22日
征收拆迁后被告不给钱怎么办,拆迁款迟迟不给找谁投诉

25年12月22日
毛利娟律师:国家拆迁起诉新规,关于如何确认强拆案件的被告新规

25年12月22日
违法拆迁赔偿被告,最高法以拆违代替拆迁的赔偿案例,房屋被违法拆迁诉状怎么写

25年12月22日
违建房屋被告法院怎么处理,起诉违章搭建法院怎么判

25年12月22日
强拆财产诉讼时效规定,法释〔2024〕8号:强拆诉讼被告与起诉期限详解

25年12月22日
土地征收补偿款纠纷如何确定被告,土地征收补偿合同纠纷

25年12月22日
拆迁腾退主体是谁,腾退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25年12月22日
集体土地复垦整治,土地整治项目包括哪些,土地复垦主体

25年12月22日
集体土地征收的主体是哪些,集体土地征收的三个特点

25年12月22日
征用集体土地的主体是谁,集体土地被征收时征收主体和被征收主体是谁

25年12月22日
腾退项目主体,政府腾退和拆迁有什么区别吗

25年12月22日
拆迁补偿协议主体是谁,拆迁补偿行政主体是谁

25年12月22日
拆迁经济赔偿案件分析,拆迁被补偿的主体是谁

25年12月22日
房屋拆迁主体认定,拆迁房屋主体认定标准

25年12月22日
农村拆迁配偶赔偿标准,拆迁被补偿的主体是谁

25年12月22日
集体土地用地主体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

25年12月22日
最新新闻
筑牢党建根基 赋能律所发展|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党员大会顺利召开

为进一步加强律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律所建设发展,10月25日上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大会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选举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流程严谨规范,符合法定开会条件。

25年12月22日
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荣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

10月24日下午,2026 GRCD北京论坛暨中国年度大奖颁奖典礼在北京成功举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凭借近二十年在行政争议解决领域的影响力与两千余件案件的实务积累,喜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殊荣,并于圆桌交流及专访中,就企业行政争议的解决分享了个人一线观察。

25年12月22日
安置房拆迁公摊面积,2026年从评估程序查起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2月22日
违法强拆维权,2026年先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25年12月22日
自管公房拆迁,房改未办结的房屋补偿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25年12月22日
拆迁面积认定,2026年先申请复核评估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2月22日
过渡费停发,北京这类拆迁纠纷的救济路子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25年12月22日
环保关停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举证方式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12月22日
拆迁评估价低于市场价,2026年先调报告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2月22日
环保关停拆迁补偿,2026年先查土地性质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12月22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