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全力化解耕地占用问题,蔡家庙乡多措并举、紧盯任务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苗木占用耕地整治工作。
靠实责任,强化保障。为了切实提高各村思想认识,蔡家庙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全盘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包村领导亲自抓、村党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压实责任,有力有效推进苗木占用耕地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广泛宣传,全员参与。通过召开群众会、上门入户、发放告知书、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悬挂横幅、制作标语等方式,向农户重点解读党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底线性政策要求,大力宣传国家粮食安全观、中国人的饭碗必须牢牢端在中国人手中的理念决心,让群众对腾退苗木的底线政策和利好政策入脑入心,帮助群众算经济账、利益账,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营造“早腾退,早受益”的良好氛围。
精准摸排,明确底数。各村按照工作要求对占用耕地苗木进行扎实、详细的摸排,查明存量、摸清底数,逐组逐户建立台账,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截至目前,全乡共摸排上报耕地苗木清退任务1432亩,累计已清退苗木235亩,有力地保障了全乡粮食生产安全。下一步蔡家庙乡将继续落实耕地保护制度,遏制耕地苗木种植乱象,确保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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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农户口不能建房,农村户口已经落户城市的,不享有农村建房权利。2、宅基地超出面积要征税。3、宅基地有偿退出。4、不得超出两条“红线”。5、宅基地不能确权条件。6、不得违反“一户一宅”。7、非本村村民不能购买宅基地。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2.31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9.248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
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4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8.24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9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36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