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是拆迁补偿的两种方式,至于选钱还是要房,很多被拆迁人不知该如何选择。选钱还好说,如果选房选错了,那么对一家人的影响可谓是巨大的,本文就来讲讲在征收中选择安置房需要注意的事项。
被拆迁人在选择安置房之前,一定要考虑好自身情况,例如家里几口人,当地房产价值情况、自身财务状况、安置房情况、补偿金额多少等,多方面进行对比考量。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选择安置房是因为自己所在城市的房价在上涨周期,房子“一天一个价”。同时,拆迁方给的拆迁补偿标准明显低于周边房价,待漫长的审批流程结束后,手中的现金根本不足以买到同等面积的房屋,比如当时给你4000元/平方米的补偿标准,但是房子下来后,周边同等条件的房子已经涨到了6000元/平方米。
但在选择安置房这种补偿方式时,也还是要谨慎,和拆迁方确定好以下几点情况,或者在签署安置房补偿协议时,明确约定在协议内容中。
1、安置房的交付时间
“先补偿后搬迁”是法律明确的拆迁基本原则,也就是说理应给被拆迁人提供现房安置。然而现实中,现房安置很难实现,更多的是提供两至三年后交房的期房,甚至时间更为久远。
在拆迁方无法提供现房安置时,被拆迁人应主动考察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包括建设方的资金状况等,从而尽可能减少后续风险。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安置补偿协议应该写明:
①房屋的总体面积、公摊面积、区位、楼号、楼层、朝向;
②有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底商的面积、公摊等;
③物业费的支付、房产证办理的时间;
④安置过渡期、过渡费、超出过渡期过渡费支付的倍数、违约责任的承担;
⑤房屋交房时间以及交房形式(精装、简装、毛坯)。
2、安置房质量是否达标
安置房建成后,小区内公共设施缺失、环境脏乱差,房屋设计不科学、户型不满意、质量不合格都是令被征收人头疼的问题。有的新闻报道说女业主验房时高跟鞋在地上踩出来一串洞洞;还有新闻说补偿协议中约定交房是三居室,实际交房却是两居室,原因竟然是着急施工,图纸看错了…
安置房交付使用前,是要通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消防、建设、国土、规划、房产等行政职能部门的竣工验收。如果被拆迁人怀疑拆迁安置房有质量问题,可以共同聘请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质量鉴定,也可以通过一系列的调查程序去核实是否经过竣工验收。如果质量确实不符合标准,可拒绝入住,并要求拆迁方给予相应的补偿款。
3、安置房是否能取得房产证
安置房是法定的补偿方式,通过合法拆迁程序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拆迁人将来都可以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同时,开发商也有协助被拆迁人办理房产证的义务,如果开发商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很多朋友知道拆迁的事情,往往不是正式看到公告等,而是在正式公告之前,可能通过动员大会或者拆迁工作人员的动员宣传等就得知了拆迁的消息。知道拆迁的消息后,一方面注意,在协谈动员中了解对自家房屋的补偿安置情况,另一方面,可直接向拆迁工作人员索要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收决定或批复等拆迁文件,尤其是注意是否有征地批复或征收决定、公告等。
发现征地拆迁文件,注意及时查看,提出异议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主要的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各地实施征地的,应依法发布《征地启动公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以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如批准征地,征地批准后需作出《征收土地公告》及批准后的《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特别注意的是,上列征地文件不会分别发到各家各户,一般是张贴在村委会等,所以需要及时关注,同时多向拆迁工作人员沟通了解相关文件。
如发现征地预公告的,要关注是否对自己的房屋土地进行了调查登记,登记的结果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如不一致,需及时提出异议。
如发现批准前的补偿安置公告的,对补偿安置内容有意见的,村民可以提出听证申请,对征收主体确定的补偿安置方案表达意见。但要注意,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多数村集体成员提出听证申请的,征收主体才应当组织听证。
如发现征地经过批准了,对相应的征地批复不服的,注意需在法定期限内对征地批复申请行政复议,及时通过法定程序提出意见。
另外,在征地未被批准前,依法只能协商征收拆迁,是不具有强制效力的,可以开展拆迁协谈及签订补偿协议,但如果确实无法签订协议,征收主体在批准前也无权直接强制拆除。
如有强制拆除危险,涉嫌违法,注意提前留证并及时报警
在实践中,往往发生未经法定程序直接强制拆除的情况,这种情况对面临拆迁的朋友会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如果当地有这种情况发生,可能存在违法强拆的情况,对此,建议提前对自己的房屋室内外进行完整的拍摄记录、保存好,并定期更新重新拍摄,以备后续进行司法救济。
另外,房屋属于公民个人私有财产,拆除房屋的行为属于破坏财产的违法行为,因此,有人身、财产危险情况发生时,报警求助是第一选择,如果被警察告知属于行政行为而无法处理,可以当即要求公安机关给予书面答复,虽然当时无法阻止拆除行为,但也可以作为后续司法救济的证据,不要因为慌乱而忘记报警,当然如果当时不具备条件,事后报警也是可以的,注意描述清楚事实情况,并注意索要回复结果。
谨慎应对拆迁中的评估
评估报告一般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一般是城市房屋)中存在的,包括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评估程序、评估报告的送达、公告。而实践中,很多农村征收拆迁也开始借鉴参照,采取评估的方式确定房屋价值。
对于评估,如果尚未评估的,可以根据其他人的评估情况结合自家的协谈情况,确定评估与否以及进行评估的时间,注意要亲自参与,避免遗漏或错登。如果已经出具了对自家的评估结果,注意按照期限提出复核,一般是十天,避免因自己未及时提出异议而影响自身权益。
在明律师提示大家,面对拆迁,不必慌乱,注意时时关注留意,遇到不同的情况分别应对。如涉及到自身不同情况的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提前做到心中有数。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