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海南“土地超市”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目前,通过“土地超市”平台,已经完成土地出让、补充耕地指标交易、“闲储置换”三个首单。其中,已出让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9.25亩医疗卫生用地,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与文昌市政府完成378.3亩补充耕地指标交易,三亚市完成一宗“闲储置换”。
“土地超市”是什么?“卖”什么?怎么“买”?“土地超市”制度是指通过建立“土地超市”信息平台,实现归集产权明晰的存量建设用地、发布公开透明的土地信息、配对有效精准的项目要素、提供方便快捷的用地选择、实施规范高效的服务监管为一体的土地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体系。
“‘土地超市’,平台就是‘超市’,土地就是‘商品’。”在6日举行的“土地超市+闲储置换”制度创新新闻发布会上,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相关负责人深入浅出地推介“土地超市”,“自今年1月以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带位置下达全省批而未供土地的矢量数据,组织各市县对存量批而未供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并对清理出的土地逐一进行审查梳理,确定是否符合规划条件、是否符合‘净地’要求、土地权属是否清晰等供应的基本条件,确保进入‘超市’的商品质量有保证。”
“土地超市”平台已上线的土地主要是政府已完成收储的土地,符合规划和“净地”要求的批而未供土地。目前,已上线的土地共168宗、面积约7000亩。市场主体可以通过“海易办”APP或小程序点击相应图标进入“土地超市”进行体验和选购。
“‘土地超市’,通过统筹提供充足的产业用地、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平台、实施土地全生命周期监管,解决‘有项目无土地’‘有土地不知晓 ’‘土地供后监管’等问题。”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土地超市”制度的建立,既有助于各市县“摸清家底”,招商时“心中有数”,也有助于企业“云上读地、云上选地”,破解资源要素保障难题,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除了“土地超市”外,当天的新闻发布会还介绍了“闲储置换”制度。
“闲储置换”制度是指因政府原因闲置的土地(指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但因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修改造成闲置的土地)与“土地超市”中的政府储备土地竞价置换工作,竞得土地的单位签订“闲储置换”用地协议,推动实现闲储置换的项目“签约即拿地”“拿地即开工”,助推万亩存量土地盘活及千亿产值投资落地。
该制度通过建立“置换+竞价”“置换+对赌”“置换+跨用途”模式,实现置换公平透明、促进“拿地即开工”,助推产业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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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农户口不能建房,农村户口已经落户城市的,不享有农村建房权利。2、宅基地超出面积要征税。3、宅基地有偿退出。4、不得超出两条“红线”。5、宅基地不能确权条件。6、不得违反“一户一宅”。7、非本村村民不能购买宅基地。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2.31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9.248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
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4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8.24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9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36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