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从事房屋征收补偿、土地征收补偿、强制拆除等征地拆迁方向业务。曾参与多起群体性征拆案件,熟悉房屋及土地征拆流程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程序,办案能力强,具有丰富的征地拆迁从业经历。
搞新农村建设并非意味着可以直接进行强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任何形式的强拆都必须依法进行,不能仅凭搞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就随意进行。搞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宏观的政策方向,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需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关于强拆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根据这些法律,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即所谓的违章建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拆除。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违章建筑都会直接被强拆,而是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如果涉及到需要拆除的建筑,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查明事实阶段:需要查清建筑的形成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等,确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处理和处罚阶段: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如果建筑确实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且需要拆除的,会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
执行阶段:在限期拆除期满后,如果当事人未自行拆除,相关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强拆必须依法进行,不能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搞新农村建设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强拆。在实际操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合法合规。同时,也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因搞新农村建设而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
一、现在搞新农村建设强拆违法吗
农村拆迁被强拆是否违法,要依据强拆的程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被征收人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拆,经法院批准的,强拆房屋行为合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新农村建设拆迁和政府征地拆迁有哪些区别?
1、强制性不同
政府征地拆迁属于国家征收强制性拆迁,而新农村建设拆迁则需尊重农民意愿来定,不强迫命令。
2、目的不一样
政府征地拆迁在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新农村建设拆迁则是为了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的居住水平。
3、拆迁与被拆迁主体不同
政府征地拆迁主体是政府所属的征收实施单位和被拆迁人,新农村建设拆迁则是集体经济组织与其内部成员。
4、补偿安置方式不同
政府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一般采取市场评估的办法,按照市场价进行补偿或者产权置换,集体土地主要是货币补偿结合产权安置。
新农村建设拆迁一般是统拆统建,即房屋的置换,当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自拆自建、货币补偿、置换股份等模式。
三、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一、新农村建设强拆合法吗?
根据发布实施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
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
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
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因此,是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进行民主协商之后才能进行拆迁的,强拆属于违法行为,除非拆除建筑本身属于违建建筑。
二、如果遇到强拆应该怎么办?
1、在被拆迁人得知自家房屋所在地要进行征地拆迁项目的时候,就应及时收集拆迁方下发的各类公示公告、补偿方案等文件。
除此之外,被拆迁人还有必要将自家房屋、土地的相关证件好好保存,为维权做好充分准备,防患未然。
2、如果强拆已经无法阻止,那么被拆迁人一定要保持理智,第一时间保护好自己与家人的人身安全,不要暴力抗拆。
同时报警,并对强拆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取证,为以后的维权收集证据。
一些被拆迁人认为在拆迁过程中警察不会进行干预,所以报警没用。
但实际却不是这样的,无论警察是否出警,我们都需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对报警电话录音。
这也是为了固定强拆事实,并且为维权收集证据、为争取合理补偿增加筹码。
3、在强拆过后,被拆迁人不要灰心气馁,即便被强拆,但只要我们把握好时机,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权,也可以争取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很多被拆迁人觉得房屋已经被强拆,无法挽回,于是去信访。
但在实务操作中,我们的被拆迁人最后不仅没能通过信访解决问题,反而因为信访导致错过起诉期限,最后一无所获。
被拆迁人需谨记,在强拆发生后,只有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才能尽可能地弥补损失,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只要抓住最佳的维权时机,我们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新农村建设拆迁和政府征地拆迁有哪些区别?
1、强制性不同
政府征地拆迁属于国家征收强制性拆迁,而新农村建设拆迁则需尊重农民意愿来定,不强迫命令。
2、目的不一样
政府征地拆迁在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新农村建设拆迁则是为了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的居住水平。
3、拆迁与被拆迁主体不同
政府征地拆迁主体是政府所属的征收实施单位和被拆迁人,新农村建设拆迁则是集体经济组织与其内部成员。
4、补偿安置方式不同
政府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一般采取市场评估的办法,按照市场价进行补偿或者产权置换,集体土地主要是货币补偿结合产权安置。
新农村建设拆迁一般是统拆统建,即房屋的置换,当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自拆自建、货币补偿、置换股份等模式。
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
很多地方农村住的是旧房危房。
这些村民没钱建新房只能选择住下去,但是这样下去随时会危害村民的生命安全。
因此国家也出台一些农村旧房翻新改造政策规定。
一、农村旧房改造政策范围:
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各乡镇(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
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
二、农村旧房改造政策基本要求:
1、改造方式
(1)、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各乡镇(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
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
(2)、在住户自愿的前提下,经乡镇村协调,由不属于危改对象的建房户把自己原有的安全住房(经鉴定)有偿置换给危改户居住,腾房户可享受到新村统建新房的扶持政策,置换双方实现双赢,间接地让危改户享受危改政策。
(3)、坚持以分散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可优先安排任务。
2、改造要求
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农村贫困人口住房面积和总造价,绝对禁止因改造而出现致贫现象发生,新建住房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乡镇政府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
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
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家庭(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各乡镇(区)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并出台配套措施,指导农户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扩建。
农房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
3、质量标准
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为前提,充分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有条件的可推广使用节能建筑,乡镇(区)管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把质量标准关,确保改造后的房屋“安全、实用、经济”。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现在搞新农村建设强拆违法吗
农村拆迁被强拆是否违法,要依据强拆的程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被征收人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拆,经法院批准的,强拆房屋行为合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新农村建设拆迁和政府征地拆迁有哪些区别?
1、强制性不同
政府征地拆迁属于国家征收强制性拆迁,而新农村建设拆迁则需尊重农民意愿来定,不强迫命令。
2、目的不一样
政府征地拆迁在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新农村建设拆迁则是为了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的居住水平。
3、拆迁与被拆迁主体不同
政府征地拆迁主体是政府所属的征收实施单位和被拆迁人,新农村建设拆迁则是集体经济组织与其内部成员。
4、补偿安置方式不同
政府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一般采取市场评估的办法,按照市场价进行补偿或者产权置换,集体土地主要是货币补偿结合产权安置。
新农村建设拆迁一般是统拆统建,即房屋的置换,当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自拆自建、货币补偿、置换股份等模式。
三、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法律分析:
农村自建房以下情况是不能再重新盖的:
1.一户多房,如今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如果现在有房子,那么老房子拆了之后是不能重新盖的。
2.弃置的房屋,对于这类房屋,如果两年以上无人管理,国家将会一律收回。
3.城里户口,城里户口的人如果想要回农村把老房子拆掉重新盖是不可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1、农村强迫拆迁怎么办
2、农村强迫拆迁怎么赔偿
3、农村强迫拆迁怎么处理
4、农村强制拆迁
5、农村强制拆迁违法吗
6、农村强制拆迁有什么规定么?
7、强行拆迁农村房子
8、村里强制拆迁怎么办
9、强迫农民拆房怎么办
10、农村强制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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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强迫拆迁,现在搞新农村建设强拆违法吗
内容审核:杨国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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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