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农村拆迁,宁德漳湾镇郑岐村有拆迁吗

咨询
贾华律师

贾华律师

专业律师 国有土地征收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 企业拆迁

在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各种案件的办理,在北京、河北、四川、重庆、湖北、安徽、黑龙江、广西、浙江等省办理过30多起案件。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同时多次参与《金牌律师来了》等节目录制。有近两年的征地拆迁实务经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理论和实务相结合,善于钻研,将多年办案经验进行总结。

宁德农村拆迁,宁德漳湾镇郑岐村有拆迁吗

一、宁德漳湾镇郑岐村有拆迁吗

关于“宁德漳湾镇郑岐村是否有拆迁”的问题,目前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因为拆迁计划的实施通常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的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以及具体的拆迁政策等。这些因素都是动态变化的,且不同地区的拆迁计划也存在差异。

一般来说,如果宁德漳湾镇郑岐村确实存在拆迁计划,那么相关部门会依法进行公告,并明确拆迁范围、补偿标准等具体事项。因此,建议您关注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官方信息,以了解郑岐村是否有拆迁计划及其最新进展。

此外,如果您对拆迁相关事宜存在疑问或担忧,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机构,他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综上所述,目前无法确定宁德漳湾镇郑岐村是否有拆迁计划,建议您密切关注官方信息并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二、宁德市漳湾镇王坑尾村村民非法挖山买卖因该如何举报?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00)宁中行终字第57号

被上诉人和第三人答辩认为,1、被答辩人的上诉理由违背客观事实、混淆是非;

2、宁-政(1997)文336号文被撤销于法有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审理查明:

上诉人、被上诉人向法庭提交的主要证据和法律法规依据有:

1、漳湾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处理鸡公港中港海埕纠纷的报告》;

2、1997年12月6日漳湾镇雷东村村民请求撤销336号文的紧急情况报告;

3、1997年3月20日漳湾镇雷东村大洋自然村村民《关于要求解决滩涂纠纷的报告》;

4、蕉城区政府在作出宁-政(1999)文356号文之前对刘*保、陈*栋、兰*兴、陈*禄、陈*德、陈*仁、钟*玉等七人的询问笔录;

5、1986年10月12日雷东村委会与田螺村联合体签订的关于《围垦是塘与养虾的合同》及虾塘面积位置示意图复印件;

6、蕉城区人民政府宁-政(1997)文336《关于漳湾镇雷东村田螺、大洋自然村与仓西村熨斗自然村海埕纠纷处理决定书》;

7、蕉城区人民政府宁-政(1997)文370号《关于中止执行“宁-政(1997)文336号”文的通知》;

8、蕉城区人民政府宁-政(1998)文223号关于中港、鸡公港海埕纠纷的处理决定;

9、蕉城区人民政府宁-政(1999)文355号《关于撤销“宁-政(1997)文336号”文件的通知》;

10、蕉城区人民政府文件签收单;

11、漳湾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宁漳(1997)01号《关于熨斗自然村与田螺大洋自然村海埕使用权属纠纷的处理意见书》;

12、宁德县“两滩”办公室于1984年8月制作的宁德县漳湾乡(镇)仓西、门下村养殖户联合体承包滩涂、水面登记表;

13、蕉城区人民政府(1997—65)关于研究漳湾镇雷东村大洋、田螺自然村与仓西村熨斗自然村海埕纠纷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

14、1990年和1992年仓西村熨斗生产队与宁德八都云淡村村民签订的关于承包岐寻埕转为纤鱼网的协议书复印件及承包时上交村委会管理费的收据复印件;

15、仓西村熨斗自然村于1997年8月请求撤销漳湾镇政府宁漳政(1997)001号关于熨斗自然村与田螺大洋自然村海埕使用权属纠纷的处理意见的行政起诉状;

16、1997年9月20日仓西村熨斗自然村申请蕉城区人民政府确认熨斗海埕的申请书;

17、仓西村熨斗自然村村民王*胜、孙*文、孙*武、孙*良等四人于1992年、1996年两次要求落实海滩所有权的报告复印件;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0、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宁署复决字(1999)第04号复议决定书。

证据1、2、3、4、5、6、7、8、9、10、18、19、20为被上诉人在一审庭审前提供并经一审庭审质证。

证据1、2、3、6、7、8、9、10、18、19、20,上诉人和第三人对其真实性和所证明的事实没有异议,为有效证据和依据。

上诉人对证据4有异议,认为该证人证言与第三人或上诉人之间均存在利害关系,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经审查,该证据系被上诉人为证实该纠纷滩涂否新生滩涂所作的调查,部分证人属纠纷双方村民,但该七份证据之间并无矛盾,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上诉人对证据5为复印件没有提出异议,但认为所证明的围塘事实不存在,不具有证明力。

经审查,该证据系1986年雷东村委会与田螺村联合体签订的拟在该纠纷滩涂围垦养虾的合同,该合同有漳湾镇多种经营办公室盖章,可以证明雷东村委会在1986年就对纠纷滩涂申请使用权的事实,该证据具有证明力。

证据11、12为被上诉人在二审庭审中提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该证据不具有证明力,不能作为证据和依据使用。

证据15、16、17为上诉人在一审庭审时提交并经一审庭审质证。

证据15证实了起诉的情况,具有真实性,且各方均无异议,可以采信。

被上诉人对证据16证明的申请事实有异议。

庭审中上诉人无法提供该申请书已递交被上诉人的事实依据,被上诉人异议成立,该证据不予采信。

证据17证明上诉人早于1992年就请求落实该纠纷海埕所有权的事实,被上诉人有异议,经审查,该请求报告不属于上诉人仓西村委会所为,且报告内容也未明确系向被上诉人请求,不能作为证实上诉人在1992年有申请被上诉人落实纠纷海埕的事实依据。

证据13、14为上诉人在二审庭审时提交并经二审庭审质证。

证据13系蕉城区人民政府的会议纪要,其真实性三方均无异议,该证据证实蕉城区人民政府曾经对该海埕处理进行过研究,具有真实性,可以采信。

证据14系1990年和1992年仓西村熨斗生产队将纠纷滩涂发包给宁德八都云淡村村民岐寻和纤鱼网的协议书复印件,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和证实该海埕在1990年和1992年曾被仓西村熨斗生产队发包给他人岐寻和纤鱼网的事实被上诉人和第三人未提出异议,且该证据证实纠纷海埕在1990年和1992年时部分地方仍属自然采集海产品的岐寻埕而非人工投资开发的养蛏滩涂,其内容与其他有效证据之间并无矛盾,可以采信。

上诉人认为,该证据同时也证明了该海埕在1990年时就已由其开发使用,但从合同的内容看,当时的海埕仍属自然繁殖的寻蛏,而非人工开发的滩涂。

以自然繁殖的海埕发包给他人的事实,不能证明属其开发使用的事实,理由不足,不予采信。

上述证据证明了以下事实:

位于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雷东村、仓西村附近熨斗塘外红树林丛、大米草土坎及712油库临海围墙外海域,因西坡塘于1979年围垦堵口受到影响。

海水流速变缓逐年形成淤积与原有零星滩涂和荒滩连成现有新生滩涂,该滩涂在形成过程中仓西村和雷东村各村村民均有在该滩涂内自然采集海产品和进行零星生产作业。

新生滩涂因位于两行政区域同,因占有和使用该滩涂两村时有纠纷。

但两村及两村村民对新生滩涂和新生滩涂形成前的零星滩涂和荒滩均未依法取得所有权和使用权。

1986年雷东村拟围垦养虾申请使用该滩涂因资金不足未果;

1990年、1992年仓西村熨斗生产队曾两次将该区域的荒滩承包给宁德市八都镇云淡村村民岐寻纤鱼网,仓西村委会虽收取了管理费,但未向有关部门申报使用权,也未投资开发该滩涂。

1997年2月1日漳湾镇人民政府为解决纠纷滩涂的使用权作出宁漳(1997)001号《关于熨斗自然村与田螺大洋自然村海埕使用权属纠纷的处理意见》,仓西村熨斗自然村不服提起诉讼,宁德市人民法院于1997年8月28日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由作出(1997)宁行初字第010号行政判决,撤销漳湾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宁漳(1997)001号处理意见书。

蕉城区人民政府于1997年1l月21日召开专题会议作出研究该海埕纠纷的会议纪要,同年12月2日蕉城区人民政府作出宁-政(1997)文336号《关于漳湾镇富东村田螺、大洋自然村与仓西村熨斗自然村海埕纠纷处理决定》,该处理决定送达后发现有误,又于同年12月26日作出宁-政(1997)文370号《关于中止执行“宁-政(1997)文336号”文的通知》,并于

三、泗塘一村已通知原拆原还吗

不是。

泗塘一村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在2015年泗塘一村被当地的土地管理所公告说改建,而不是原拆原位。

于2021年一号位的改建已经完工。

街道建立处级领导干部旧改划片责任制,将泗塘一村旧改区域划分成9个责任区,由一把手带头,每一位处级领导干部认领一块旧改责任区,定点联系、定期走访,负责牵头协调推进责任区内相关工作,增强旧改攻坚合力。

具体的拆迁有关事项要看项目规划。

拆迁启动的时间要看各地具体的征收项目了,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四、泗塘一村已通知原拆原还吗

不是。

泗塘一村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在2015年泗塘一村被当地的土地管理所公告说改建,而不是原拆原位。

于2021年一号位的改建已经完工。

街道建立处级领导干部旧改划片责任制,将泗塘一村旧改区域划分成9个责任区,由一把手带头,每一位处级领导干部认领一块旧改责任区,定点联系、定期走访,负责牵头协调推进责任区内相关工作,增强旧改攻坚合力。

具体的拆迁有关事项要看项目规划。

拆迁启动的时间要看各地具体的征收项目了,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五、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仓西村民委员会诉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00)宁中行终字第57号

被上诉人和第三人答辩认为,1、被答辩人的上诉理由违背客观事实、混淆是非;

2、宁-政(1997)文336号文被撤销于法有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审理查明:

上诉人、被上诉人向法庭提交的主要证据和法律法规依据有:

1、漳湾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处理鸡公港中港海埕纠纷的报告》;

2、1997年12月6日漳湾镇雷东村村民请求撤销336号文的紧急情况报告;

3、1997年3月20日漳湾镇雷东村大洋自然村村民《关于要求解决滩涂纠纷的报告》;

4、蕉城区政府在作出宁-政(1999)文356号文之前对刘*保、陈*栋、兰*兴、陈*禄、陈*德、陈*仁、钟*玉等七人的询问笔录;

5、1986年10月12日雷东村委会与田螺村联合体签订的关于《围垦是塘与养虾的合同》及虾塘面积位置示意图复印件;

6、蕉城区人民政府宁-政(1997)文336《关于漳湾镇雷东村田螺、大洋自然村与仓西村熨斗自然村海埕纠纷处理决定书》;

7、蕉城区人民政府宁-政(1997)文370号《关于中止执行“宁-政(1997)文336号”文的通知》;

8、蕉城区人民政府宁-政(1998)文223号关于中港、鸡公港海埕纠纷的处理决定;

9、蕉城区人民政府宁-政(1999)文355号《关于撤销“宁-政(1997)文336号”文件的通知》;

10、蕉城区人民政府文件签收单;

11、漳湾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宁漳(1997)01号《关于熨斗自然村与田螺大洋自然村海埕使用权属纠纷的处理意见书》;

12、宁德县“两滩”办公室于1984年8月制作的宁德县漳湾乡(镇)仓西、门下村养殖户联合体承包滩涂、水面登记表;

13、蕉城区人民政府(1997—65)关于研究漳湾镇雷东村大洋、田螺自然村与仓西村熨斗自然村海埕纠纷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

14、1990年和1992年仓西村熨斗生产队与宁德八都云淡村村民签订的关于承包岐寻埕转为纤鱼网的协议书复印件及承包时上交村委会管理费的收据复印件;

15、仓西村熨斗自然村于1997年8月请求撤销漳湾镇政府宁漳政(1997)001号关于熨斗自然村与田螺大洋自然村海埕使用权属纠纷的处理意见的行政起诉状;

16、1997年9月20日仓西村熨斗自然村申请蕉城区人民政府确认熨斗海埕的申请书;

17、仓西村熨斗自然村村民王*胜、孙*文、孙*武、孙*良等四人于1992年、1996年两次要求落实海滩所有权的报告复印件;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0、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宁署复决字(1999)第04号复议决定书。

证据1、2、3、4、5、6、7、8、9、10、18、19、20为被上诉人在一审庭审前提供并经一审庭审质证。

证据1、2、3、6、7、8、9、10、18、19、20,上诉人和第三人对其真实性和所证明的事实没有异议,为有效证据和依据。

上诉人对证据4有异议,认为该证人证言与第三人或上诉人之间均存在利害关系,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经审查,该证据系被上诉人为证实该纠纷滩涂否新生滩涂所作的调查,部分证人属纠纷双方村民,但该七份证据之间并无矛盾,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上诉人对证据5为复印件没有提出异议,但认为所证明的围塘事实不存在,不具有证明力。

经审查,该证据系1986年雷东村委会与田螺村联合体签订的拟在该纠纷滩涂围垦养虾的合同,该合同有漳湾镇多种经营办公室盖章,可以证明雷东村委会在1986年就对纠纷滩涂申请使用权的事实,该证据具有证明力。

证据11、12为被上诉人在二审庭审中提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该证据不具有证明力,不能作为证据和依据使用。

证据15、16、17为上诉人在一审庭审时提交并经一审庭审质证。

证据15证实了起诉的情况,具有真实性,且各方均无异议,可以采信。

被上诉人对证据16证明的申请事实有异议。

庭审中上诉人无法提供该申请书已递交被上诉人的事实依据,被上诉人异议成立,该证据不予采信。

证据17证明上诉人早于1992年就请求落实该纠纷海埕所有权的事实,被上诉人有异议,经审查,该请求报告不属于上诉人仓西村委会所为,且报告内容也未明确系向被上诉人请求,不能作为证实上诉人在1992年有申请被上诉人落实纠纷海埕的事实依据。

证据13、14为上诉人在二审庭审时提交并经二审庭审质证。

证据13系蕉城区人民政府的会议纪要,其真实性三方均无异议,该证据证实蕉城区人民政府曾经对该海埕处理进行过研究,具有真实性,可以采信。

证据14系1990年和1992年仓西村熨斗生产队将纠纷滩涂发包给宁德八都云淡村村民岐寻和纤鱼网的协议书复印件,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和证实该海埕在1990年和1992年曾被仓西村熨斗生产队发包给他人岐寻和纤鱼网的事实被上诉人和第三人未提出异议,且该证据证实纠纷海埕在1990年和1992年时部分地方仍属自然采集海产品的岐寻埕而非人工投资开发的养蛏滩涂,其内容与其他有效证据之间并无矛盾,可以采信。

上诉人认为,该证据同时也证明了该海埕在1990年时就已由其开发使用,但从合同的内容看,当时的海埕仍属自然繁殖的寻蛏,而非人工开发的滩涂。

以自然繁殖的海埕发包给他人的事实,不能证明属其开发使用的事实,理由不足,不予采信。

上述证据证明了以下事实:

位于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雷东村、仓西村附近熨斗塘外红树林丛、大米草土坎及712油库临海围墙外海域,因西坡塘于1979年围垦堵口受到影响。

海水流速变缓逐年形成淤积与原有零星滩涂和荒滩连成现有新生滩涂,该滩涂在形成过程中仓西村和雷东村各村村民均有在该滩涂内自然采集海产品和进行零星生产作业。

新生滩涂因位于两行政区域同,因占有和使用该滩涂两村时有纠纷。

但两村及两村村民对新生滩涂和新生滩涂形成前的零星滩涂和荒滩均未依法取得所有权和使用权。

1986年雷东村拟围垦养虾申请使用该滩涂因资金不足未果;

1990年、1992年仓西村熨斗生产队曾两次将该区域的荒滩承包给宁德市八都镇云淡村村民岐寻纤鱼网,仓西村委会虽收取了管理费,但未向有关部门申报使用权,也未投资开发该滩涂。

1997年2月1日漳湾镇人民政府为解决纠纷滩涂的使用权作出宁漳(1997)001号《关于熨斗自然村与田螺大洋自然村海埕使用权属纠纷的处理意见》,仓西村熨斗自然村不服提起诉讼,宁德市人民法院于1997年8月28日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由作出(1997)宁行初字第010号行政判决,撤销漳湾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宁漳(1997)001号处理意见书。

蕉城区人民政府于1997年1l月21日召开专题会议作出研究该海埕纠纷的会议纪要,同年12月2日蕉城区人民政府作出宁-政(1997)文336号《关于漳湾镇富东村田螺、大洋自然村与仓西村熨斗自然村海埕纠纷处理决定》,该处理决定送达后发现有误,又于同年12月26日作出宁-政(1997)文370号《关于中止执行“宁-政(1997)文336号”文的通知》,并于

六、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仓西村民委员会诉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

法律分析:

向上级的土地管理局举报。

村干部私自买卖土地,属于违法乱纪行为,可以向上一级纪检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宁德农村拆迁房屋赔偿新规定2024年

2、宁德农村拆迁房屋详细的补偿金额及计算方法是什么?

3、宁德农村拆迁瓦房多少钱一平方啊

4、宁德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5、宁德农村拆迁最新消息

6、宁德农村拆迁补偿政策

7、宁德 拆迁

8、宁德拆迁补偿

9、2021年宁德拆迁

10、宁德市征地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宁德农村拆迁,宁德漳湾镇郑岐村有拆迁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宁德农村拆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仓西村民委员会诉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

内容审核:贾华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宁德农村拆迁,宁德漳湾镇郑岐村有拆迁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桂花树征地赔偿标准宁德,土地征收桂花树赔偿方案

25年12月24日
最新宁德城区拆迁计划,宁德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5年12月24日
宁德拆迁政策,公产房拆迁款属于谁有补偿吗

25年12月24日
宁德拆迁房补偿政策,公产房拆迁款属于谁有补偿吗

25年12月24日
宁德房屋拆迁怎么补偿,租赁合同中写有如遇政府拆迁不给任何赔偿合理吗

25年12月24日
宁德拆迁房政策,公产房拆迁款属于谁有补偿吗

25年12月24日
拆迁房宁德,公产房拆迁款属于谁有补偿吗

25年12月24日
宁德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山东省宁津县津城街道拆迁最新计划

25年12月24日
宁德拆迁补偿案件,最高法以拆违代替拆迁的赔偿案例

25年12月24日
宁德蕉城拆迁补偿方案,宁德蕉城区彩礼钱一般给多少

25年12月24日
农村拆迁中的评估标准,民法典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25年12月24日
农村房子350平方拆迁,农村修高速拆迁房子补偿标准

25年12月24日
三号院一号楼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最新,中央一号文件拆迁农村补偿标准

25年12月24日
农村拆迁小区低层,农村 低层住宅和非低层住宅 区分依据

25年12月24日
拆迁农村道路补偿,农村集体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2月24日
农村拆迁城市有房,农村拆迁赔偿与在城市有房有关没

25年12月24日
农村拆迁1200平,农村房拆迁多少钱一平方

25年12月24日
农村什么时候拆迁,明年起农村统一拆迁

25年12月24日
2018农村拆迁新标准,民法典关于农村宅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25年12月24日
农村拆迁致富政策,明年起农村统一拆迁

25年12月24日
最新新闻
房屋征收说的「先补偿后搬迁」,到底卡在哪一步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25年12月24日
房子拆迁律师咨询:材料带齐这几样,二十分钟能说清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25年12月24日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能问出什么,问不出什么 摘要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25年12月24日
北京拆迁律师咨询为什么找专办团队,北京在明律所的四条理由 摘要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25年12月24日
北京律师拆迁咨询:第一次问律师,问什么才不白问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25年12月24日
遇到违法强拆正确维权方法:程序、期限和能要的赔偿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25年12月24日
遇到强拆保留哪些证据,这七样当晚就得拍下来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25年12月24日
合法强拆和违法强拆区别在哪,三条线一对就清楚,维权途径也分两套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25年12月24日
政府强制拆房子怎么办?先弄清这一步合不合法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25年12月24日
北京在明律所官方电话只有一个,接到陌生号码要多问一句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25年12月2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