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律师具有十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在拆迁案件办理过程中对谈判、诉讼等方式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案件纠纷,擅长土地征收案件纠纷,擅长企业征收疑难案件纠纷,擅长房地产案件纠纷,擅长房地产案件关于烂尾楼纠纷案件等。
我是甘肃省陇南市徽县的。在我家门前是农贸市场,市场占地面地为48亩(包括幼儿园面地),1996年建起的原来是我们村的自留地,在建之前说建起后给每家给门面房,以我家为例,我家的地是0.5亩给了30平米的房子一大间(但在背墙角),给了几年的青苗费就再没给,再也没有一次付清,一直到2010年他们要拆。提出的要求是按房子占地多少平米来赔偿,我们79户村民没有同意,县上领导和浙江的开发商在政府招待所开会和我们79户村名协商。他们的意思是按一个平方550来赔偿,我不同意我问道我的是330个平方你们按33个平方,其余的咋办?县领导说不管,我们又问道其余的330个平方之1996年到2010年白占用的咋办?县领导说不管,我们又问道1996年到2010年的青苗费咋办?他们又说不管。我们又再次问道,村里的书记一没房二没地但是还有房子而且都是向面房也没有掏钱,该作何解释?他们又说不知道。(在此前几年这个书记已辞职),我们找新上任村书记,书记给我们的回答是:商场的房子有我的我也不要了,我也管不了,这事与我无关系。请帮帮忙想想办法,我代表徽县城关镇南河村79户村民衷心的感谢。
法律分析:
农村土地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事项应一致。
第十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承包合同登记及其他登记材料,由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方有权查阅、复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和其他登记材料。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限制和阻挠。
法律分析:
土地纠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来解决。
寻找合适的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律师的选择也需要考虑到多个方面,包括专业背景、实践经验和信任程度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业务能力较强;
(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合伙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或者依法执业。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仲裁、诉讼或者其他方式解决合同争议。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转借。
”
总之,寻找合适的律师需要考虑到多个方面,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服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土地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范畴,需要雇佣专业的土地律师协助处理。
法律没有规定寻找律师的具体方法,但是需要注意律师的资质和经验。
同时,委托律师需要签订合同并支付合理的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二条 律师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拥护宪法,坚持法律职业道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可以自行代理,也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在寻找土地律师时,需要注意律师的执业资质、经验和口碑等方面,可以通过律师协会、互联网和个人推荐等途径进行筛选。
同时,在委托律师前需要与其签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费用和保密等事项。
法律分析:
农村土地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事项应一致。
第十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承包合同登记及其他登记材料,由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方有权查阅、复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和其他登记材料。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限制和阻挠。
【法律意见】 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可以走如下处理程序:
当事人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兼顾现实进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可以请求乡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进行权属确定;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是土地侵权纠纷,可请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也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土地纠纷原则是由国土资源管理机关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 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争议案件,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以协商方式达成协议。
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
(三)协议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五条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
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同时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1、徽县农村拆迁最新消息
2、徽县农村拆迁公告
3、徽县农村拆迁补偿政策
4、徽县棚户区改造范围
5、安徽农村拆迁
6、安徽萧县农村拆迁
7、徽州区拆迁
8、安徽农村拆迁补偿
9、涡阳农村拆迁补偿
10、徽县规划图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徽县农村拆迁,擅长土地法的律师帮我看看该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徽县农村拆迁,土地纠纷找律师
内容审核:张振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