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9月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施行以来,各省都开始陆续出台自己的“土地管理条例”或者“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日前,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公布,并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的新规中尽管没有对农村征地的具体程序和补偿细节问题作出更多细化的规定,但仍有一些涉及征地、宅基地管理的亮点值得大家关注。本文,在明律师就第一时间带各位被征地农民梳理一下其中的新规定,提示大家需要注意的问题。
【亮点一: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征收也要评估】
以往,房地产价格评估多是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开展的,集体土地征收领域法规中并未有对评估程序的明文要求。
在一些地方,对宅基地上房屋的“重置成新价”仍采取“按表乘以面积”的固定计算模式,并没有引入评估的流程。
此次修订的《实施办法》在第33条规定,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的,应当评估原住宅的价值给予货币补偿……采取货币补偿的,应当评估宅基地和住宅的价值,一并作出补偿安置。
也就是说,对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和货币补偿这两种补偿安置方式,评估是必经的步骤。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所确立的评估操作流程,有评估就必然会涉及评估机构的选定、入户实地查勘、初步的分户评估结果公示和正式评估报告的送达等一系列环节。
被征地农民要像城里人一样,牢牢把握住评估程序中的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行使协商、投票、抽签或摇号选定评估机构,全程参与并监督实地查勘以及申请复核和专家委员会鉴定等权利,确保自己的宅基地上房屋能估出一个合理的价值来。
顺便一提,那种直接给出不同房屋结构的重置价值标准的“一刀切”计算模式已经严重不符合当下将“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独立在地上附着物之外给予补偿的精神了。再碰上那种简单粗暴“一张表”的算法,农民大可予以明确拒绝,要求征收方依规履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职责。
【亮点二:土地补偿费村委会只能留这么多】
大家都知道,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是村集体而非某个农户,因此在过往的实践中,土地补偿费是允许村委会或者村集体部分“留用”的,各地的做法都不一致,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少。
安徽省在《实施办法》第38条中是这样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被征收的土地已经确权到户的,土地补偿费的80%以上归被征地农户所有,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全部归被征地农户所有;被征收的土地未确权到户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绝大多数农用地和宅基地都已完成确权登记工作,农户手握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权证)。这种情况下,土地补偿费部分村集体至多留用不超过20%,其余的都要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新规同时还明确,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
这些规定都是为了更加有力的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补偿权益,确保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亮点三: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给予补偿】
通过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收回土地、拆除房屋在以往属于法规中相对模糊的地带,由此引发的争议也较多。
《土地管理法》第66条仅规定“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却未对“适当补偿”予以明确。
安徽省在《实施办法》第60条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补偿,即“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土地,应当对原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进行补偿安置。涉及宅基地及农村村民住宅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补偿安置。”
也就是说,对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有房屋的“收回”和“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是一致的,对宅基地使用权和住宅房屋的价值都需要给予补偿,而不能出现“只管地不管房”,在补偿未到位的情况下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农民朋友的是,《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对强制征地、拆除房屋行为采“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并未提及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存在。这也再次提醒被征地农民,一定要将权利救济的起点尽量向前提,务必确保对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在法定期限内的复议或者诉讼。只有这样,才能为自己赢得更大的协商、博弈空间,为提升补偿结果创造条件。遇到拿不准主意的地方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后再采取行动,切勿盲目操作而将本属于自己的机会丧失殆尽。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