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听起来略显荒诞,但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
2021年3月,山东烟台王女士家的房屋涉及征收,但奇怪的是,其家的房屋只有一半被纳入征收范围。在协商过程中,政府部门保证只拆一半,并保证剩下的一半可以由王女士一家继续正常居住。
出于对政府的信任,王女士一家同意拆迁,征收部门也确实是按照约定实施拆迁,但拆迁工作完成之后王女士还是后悔了。原因在于,由于涉案房屋实际上是一体式结构,剩余部分实际上已经无法继续居住。简而言之,就是部分征收却造成了全部拆除的后果,其权益遭受了较大损失。
从法律上来说,王女士的权益在法律上能否得到保护呢?
其实,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一般由政府部门确定征收范围,其表现形式就是征地红线图。一旦征地红线图确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征收部门就需要严格按照征地红线划定的范围事实征收。但问题在于,可能因为在划定征收范围之时,政府部门没有进行现场勘查,从而导致作为整体的房屋的一半被纳入征收范围。
针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处理时应该分两种方式:一、若房屋整体性较高,如果只拆除被纳入征地范围内的一部分,将导致房屋作为物的实用性丧失,严重时威胁到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此种类型的房屋,征收部门一般会对房屋整体进行征收,当然补偿的标准也是按照整体房屋进行;二、若征收部门只征收房屋的部分,在拆除时要确保剩余部分房屋的功能和安全性,以保障被征收人仍旧可以正常使用剩余的房屋。
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立法精神以及物权法的规定来看,征收部门只拆除红线内的房屋且不影响剩余房屋的结构完整性,仍能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之用,只征收部分房屋也未尝不可。但若征收部门坚持拆除全部房屋,使房屋失去其原有的经济用途或价值,其行为是不合法的。
回归上述案件,依据王女士提供的照片以及其他证据资料来看,王女士家的房屋实际上属于一体式结构,但征收部门无视这一事实,在征收过程中对王女士家的房屋进行了切割式拆除,即对于红线内的部门全部拆除,对红线外的部分予以保留,导致剩余部分的房屋不仅丧失了完整性,同时也失去了房屋用于生活的基本功能。
因此,征收部分在整个征收过程中过于死板,侵害了王女士的权利。
在明律师在此建议广大当事人,在面对不合理、不合法的征收行为之时,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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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不是少数服从多数:未达成补偿协议不得断水断电断路逼迁,拆除新建须依法作出征收决定,不服可60日内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
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会把集体土地转为国有,但必须先走完征收程序: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批准、发布征收公告、足额补偿安置;整治提升类不涉及征收。
城中村改造已从35个超大特大城市扩围到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新增货币化安置100万套;2024年全国实施项目1863个,惠及居民136.7万户。
只有“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才进入依法征收、适用征收补偿规则;整治提升不拆房只翻新管线,拆整结合各占一半,先判断本村属于哪一类。
判断归谁管先分清土地性质:集体土地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实施、按省级区片综合地价补;国有土地上房屋由征收部门负责、按周边类似房屋市场价评估。
拆迁指挥部多为临时机构,无权独立扣发补偿款,责任由设立它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签了补偿协议不付款的,属行政协议履行问题,可直接起诉。
最有效的路径是法定的:60日内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还能在15日内接着起诉;法院可依《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六种情形撤销行政行为。
12388是纪检监察举报电话,只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如索贿吃拿卡要、威胁逼签、截留补偿款;补偿高低与程序合规归60日复议和6个月诉讼。
投诉、信访不会改变补偿决定,能改的只有60日内行政复议和6个月内行政诉讼;12345与上一级机关只负责转办反映,法定期限不因投诉而暂停计算。
查看执业证号有两条路径:律所官网的律师团队页,以及司法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北京执业律师证号为17位数字,可核对姓名、机构与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