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集体土地成本构成,集体建设用地不予补偿 地上建筑物应予补偿的最高法案例

咨询
赵权律师

赵权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民商事纠纷

具有多年法律工作经验,长期任职于大中型企业,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同时对企业合规管理、企业运营风险管控、民商事纠纷具有丰富工作经验。

征用集体土地成本构成,集体建设用地不予补偿 地上建筑物应予补偿的最高法案例,征用集体土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一、集体建设用地不予补偿 地上建筑物应予补偿的最高法案例

集体建设用地不予补偿,但地上建筑物应予补偿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明确依据,最高法相关案例对此问题作出了清晰裁判,核心要点在于区分土地与地上建筑物的权属性质及补偿原则。以下结合法律依据与典型案例展开分析:

一、法律对集体建设用地与地上建筑物补偿的区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该条款明确了两项关键规则:

1. 土地补偿与地上物补偿的独立性:土地补偿费针对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针对建筑物、构筑物等独立财产权。即使土地因公共利益被征收且未获补偿,地上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仍受保护,需单独补偿。

2. 补偿的法定性:任何征收行为必须“依法”进行,未履行补偿程序即剥夺权利的行为构成违法。例如,行政机关若以“集体建设用地属于集体所有,无需补偿”为由拒绝支付地上建筑物补偿费,直接违反该条款。

二、最高法典型案例的裁判规则

在(2021)最高法行再XXX号案中,法院对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中地上建筑物补偿问题作出了具有指导性的判决:

1. 案情概要:某村集体建设用地被纳入城市更新项目,行政机关以“土地属集体所有,已通过调整规划实现公共利益,无需补偿”为由,未对土地使用权人(村集体)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村民)进行补偿,直接拆除建筑物并出让土地。村民提起行政诉讼。

2. 法院裁判要点:

- 土地与地上物权属分离:即使土地为集体所有,村民作为地上建筑物的合法建造者或购买者,其物权受《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保护,征收时需单独补偿。

- 补偿义务的独立性:行政机关不得以“土地未补偿”为由免除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责任。未补偿地上建筑物的行为违反《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构成程序违法。

- 判决结果:撤销行政机关的征收决定,责令其重新启动补偿程序,对地上建筑物按市场价值评估补偿。

三、未补偿地上建筑物的法律后果与责任承担

1. 行政责任:

- 程序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违法征收财产(包括未补偿地上建筑物)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

- 赔偿范围:赔偿金额以地上建筑物的市场价值为基准,包括建筑物重置成本、搬迁费用等直接损失。

2. 民事责任:

- 侵权责任:若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导致地上建筑物灭失,所有权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 合同责任:若地上建筑物为租赁或合作开发关系中的标的物,未补偿可能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相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四、实务操作建议

1. 对行政机关:

- 征收前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地上建筑物进行价值评估,确保补偿方案覆盖全部财产权益。

- 补偿协议应明确区分土地补偿与地上物补偿,避免以“整体补偿”为由模糊责任。

2. 对权利人:

- 发现地上建筑物未获补偿时,应及时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主张权利,固定建筑物权属证明(如房产证、建设许可证)及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证据(如征收决定、拆除通知)。

- 可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申请先予执行,要求行政机关暂停出让土地或支付部分补偿款以保障基本生活。

结论:集体建设用地未获补偿时,地上建筑物作为独立财产权仍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未补偿的行为构成违法。最高法案例明确,补偿义务不因土地权属性质而免除,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审查标准严格,强调程序合法与实体公平的统一。

二、村集体收入不及时入账违反哪条规定呢

村集体收入不及时入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五条,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村集体作为经济组织,同样应遵守这一规定,及时将收入入账。

- 若村集体未按规定及时入账,将可能面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能受到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可能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应当及时公布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包括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村集体收入作为村民关心的重大事项,应当按时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 若村民委员会未按规定公开村集体收入情况,将违反村务公开制度,损害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村集体收入不及时入账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村务公开的要求。因此,村集体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地将收入入账,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村民监督。

三、村集体组织报废资产需要程序

村集体组织报废资产需要的程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特别是第二百六十一条,该条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并明确了某些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虽然该条未直接提及资产报废的具体程序,但报废资产作为集体财产处置的一种形式,应当遵循类似的决策和处置程序。以下是村集体组织报废资产应遵循的主要程序:

一、决策程序

1. 提议与方案制定:

- 由村民、村民代表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出报废资产的提议,并说明报废的原因、方式等基本情况。

- 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或村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制定详细的报废方案,明确报废资产的信息、报废方式、预期收益或损失等关键内容。

2. 民主决策:

- 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报废资产方案。村民会议需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代表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

- 报废方案需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涉及重大集体资产报废事项可能要求更高比例的同意票,具体按村规民约或相关规定执行。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此决策过程应确保符合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二、评估与审核

1. 资产评估:

- 对拟报废的集体资产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其残值、报废成本及可能的环境影响等。

- 评估结果需向村民公示,确保透明性。

2. 审核备案:

- 报废方案需报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政府部门)审核备案,审查内容包括报废资产的合理性、方案的可行性和合法性等。

三、执行与监督

1. 执行报废方案:

- 根据通过的报废方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委托的专业机构执行报废操作。

- 确保报废过程符合环保和安全标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

2. 监督与责任追究:

- 村民监督委员会或相关监督机构应对报废资产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处置行为的合法合规。

- 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产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集体组织报废资产是一个需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的过程,包括决策、评估与审核、执行与监督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应确保透明、公正、合法,以维护村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征用集体土地成本构成表

#集体土地被征用后补偿款归谁所有如何分配的法律规定

#企业征用村集体土地的补偿金需要发票么

#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补偿款该如何分配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安置条例

#50年代和60年代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

#镇平县征用集体土地补偿

#征用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征用集体土地的程序

#征用集体土地成本构成什么

#征用集体土地成本构成比例

#征收集体土地下的土地取得成本中

#征用集体土地程序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

#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要发生哪些费用

#征用集体土地使用权

#国家征用集体土地而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的费用

#征用集体土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集体土地征用款怎么分配合理合法?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用集体土地成本构成,集体建设用地不予补偿 地上建筑物应予补偿的最高法案例,征用集体土地补偿款怎么分配”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村集体收入不及时入账违反哪条规定呢,村集体组织报废资产需要程序

内容审核:赵权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征用集体土地成本构成,集体建设用地不予补偿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集体土地如何办国有,集体土地如何变更国有土地

25年12月24日
集体土地补偿到个人吗,土地被征用补偿款该归集体所以还是归个人

25年12月24日
个人侵占集体土地告知书,村集体土地属于什么性质的土地

25年12月24日
集体土地复核的答复,最高法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

25年12月24日
集体土地建房转让所有权,集体土地上建筑物归谁所有

25年12月24日
集体土地入股相关税费,国有土地作价入股的案例

25年12月24日
集体土地征收权益调查,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谁负责征收

25年12月24日
出售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可以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售卖

25年12月24日
集体土地买卖的最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用地转让法律规定

25年12月24日
非本村购买村集体土地,非本村人来本村买土地合法吗

25年12月24日
拆迁建筑物赔偿标准,农村危房拆迁多少钱一平方

25年12月24日
租赁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租赁土地后 在土地上后建的建筑物归谁所有

25年12月24日
租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土地后 在土地上后建的建筑物归谁所有,租赁的集体土地可以转让吗

25年12月24日
拍卖集体土地上的房违法吗,土地是集体的上面的建筑物可以拍卖吗

25年12月24日
违法占地建房拆迁补偿法,非法占有土地上建筑物被拆迁要不要补偿

25年12月24日
集体土地和建筑物,集体土地上建筑物归谁所有

25年12月24日
集体土地没有建筑物,租用村里面的集体土地 在上面盖的建筑物 没有房产证的 需不需要交土地使用税

25年12月24日
查封集体土地上房屋,集体土地的房子法院能执行吗,查封集体土地 地面建筑物

25年12月24日
下尾张拆迁赔偿办法,煤矿开采损坏建筑物补偿办法 最新

25年12月24日
铁皮瓦棚拆迁补偿标准2026,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补偿标准

25年12月24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2月24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2月24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2月24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2月24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2月24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2月24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2月24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2月24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24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2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