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在外租房子,外地打工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咨询
冯振兴律师

冯振兴律师

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对行政法有浓厚的兴趣,长期钻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通过悉心研究和实践,在江浙沪地区的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与安置等业务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好地处理征收拆迁纠纷的法律意见。。

拆迁在外租房子,外地打工可以申请廉租房吗,拆迁办房子出租

一、外地打工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外地打工可以申请廉租房,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具体来说,申请廉租房的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1)户籍要求

申请人需要具有当地城市的常住户口,通常要求户口满一定年限,如广州市要求户籍满5年。这是为了确保申请人与当地有稳定的居住关系。

2)收入限制

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必须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低收入标准。这是廉租房政策的核心目的,即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具体的收入标准因地区而异,如广州市规定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而某些地区可能规定低保户家庭自申请之日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

3)住房条件

1.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在他处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当地规定的标准。这通常是为了确保申请人确实存在住房困难。

2. 如果申请人拥有私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其住房面积也必须低于当地规定的标准。如广州市规定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

4)其他条件

1.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之间必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这是为了确保申请家庭的真实性和稳定性。

2. 在某些地区,如广州市,还规定了特殊条件,如被拆迁、有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等,这些人员可能享有优先申请的权利。

申请流程一般如下:

1. 申请人首先需要审查自己是否符合上述申请条件。如果符合,则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如身份证、婚姻证明(如适用)、财产证明、子女证明(如适用)等。

2. 申请人向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3.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可能会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情况等信息的真实性。

4. 如果审查通过,申请人将进入轮候名单。在轮候期内,一旦有合适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申请人将有机会获得配租。

外地打工者只要满足当地规定的申请条件,是可以申请廉租房的。但具体能否申请成功,还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房源情况而定。

二、公租房拆迁承租人已去世 没有变更承租人 拆迁利益归住的子女还是所有子女

关于公租房拆迁承租人已去世,没有变更承租人,拆迁利益归住的子女还是所有子女的问题,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1)公租房拆迁补偿的归属

1.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公租房拆迁时,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这些补偿归承租人所有,并可作为其个人财产。

2. 若承租人在拆迁过程中去世,其获得的补偿款应视为其遗产。

2)遗产的继承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承租人去世后,其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应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2. 继承的开始和顺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进行。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拆迁利益的具体分配

1. 如果承租人在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去世,其继承人将有权继承属于他的那部分拆迁补偿款。

2. 如果承租人在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已经去世,且公租房内有同住人,则拆迁补偿款将归公房的其他同住人所有,而非直接归承租人的子女。

3. 如果承租人去世时,公租房内没有同住人,但有户口在册人员,则拆迁补偿款将由这些户口在册人员公平分配。

4. 如果承租人去世,且公租房内既没有同住人,也没有户口在册人员,则拆迁补偿款将由承租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具体分配方式依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进行。

公租房拆迁承租人已去世,没有变更承租人时,拆迁利益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承租人在征收决定后去世,拆迁补偿款归其继承人所有;如果承租人在征收决定前去世,且公租房内有同住人或户口在册人员,则拆迁补偿款归同住人或户口在册人员所有;如果承租人去世时公租房内既无同住人也无户口在册人员,则拆迁补偿款由承租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三、自己申请的公租房可以给父母住吗

自己申请的公租房可以给父母住,但需注意遵守相关规定。

详细分析如下:

1)公租房的使用规定

公租房是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一般来说,公租房的承租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才能获得租赁资格。因此,在使用公租房时,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2)可以给父母住的情况

虽然公租房的承租人是申请人本人,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让父母居住的。例如,如果父母年迈体弱,需要子女照顾,或者父母在原居住地遇到特殊情况(如房屋拆迁、自然灾害等),暂时无法居住,可以考虑让父母暂时居住在公租房中。不过,这种情况需要事先向公租房管理部门报备,并获得批准。

3)注意事项

1. 遵守租赁合同:在让父母居住公租房之前,需要仔细阅读租赁合同中的条款,确保自己的行为不违反合同规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不允许转租或借住,那么就不能擅自让父母居住。

2. 报备与批准:如果打算让父母长期居住在公租房中,或者父母并非偶尔居住而是需要长期照顾,那么需要向公租房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并咨询是否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或获得批准。

3. 避免违规行为:在让父母居住的过程中,需要避免任何违规行为,如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损坏房屋设施等。这些行为可能会导致公租房管理部门收回房屋或追究法律责任。

自己申请的公租房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给父母住的,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并事先向公租房管理部门报备并获得批准。

四、公租房是不是可以继承给孩子

1)公租房不能继承给孩子。

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租房的承租人死后,公租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公租房不属于承租人的个人财产,因此不能被继承。

公租房可以继续承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因此,虽然公租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同住人或其他亲属可以依法继续承租公租房。

公租房不能继承给孩子,但孩子或其他亲属可以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继续承租公租房。

继子继女是不是有继承权

继子女有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不仅指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还包括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继子女在法律上被明确赋予了继承权。

需要注意的是,继子女享有继承权的前提是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这种扶养关系可以是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抚养或教育,也可以是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了继父母或在生活上扶助了继父母。只有形成了这种扶养关系,继子女才能和亲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继子女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有继承权的。他们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离婚之后孩子是不是还可以继承房子

离婚之后孩子可以继承房子。

1)父母离婚不影响孩子的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即使父母离婚,孩子依然是他们的子女,享有继承权。

2)孩子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子女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意味着在父母去世后,孩子有权继承他们的财产,包括房子。

3)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子女,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当然,也可以根据继承人之间的协商,或者依据法律规定的不均等分配情形进行分配。

离婚之后孩子仍然可以继承房子。孩子的继承权是法定的,且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改变。在继承发生时,孩子将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在外租房子的法律规定

#拆迁的房子怎么丈量尺寸

#拆迁建还商品房契税

#拆迁户对回迁房享有物权

#拆迁的房屋优先债权

#拆迁还房能取得房屋发票吗

#拆迁外来户

#拆迁补偿是城建部门发放

#房屋拆迁拆除前安全检查

#拆迁前的北京胡同

#拆迁在外租房子有补偿吗

#拆迁在外租房子怎么办

#拆迁在外租房子怎么赔偿

#房子出租拆迁了

#租的地方拆迁

#拆迁后租房子是不是政府给钱

#拆迁户租房子

#如果拆迁租房户怎么办

#拆迁办房子出租

#租出去的房子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在外租房子,外地打工可以申请廉租房吗,拆迁办房子出租”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公租房拆迁承租人已去世 没有变更承租人 拆迁利益归住的子女还是所有子女,自己申请的公租房可以给父母住吗

内容审核:冯振兴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在外租房子,外地打工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在外打工,赶不上土地确权怎么办,外出打工多年现在土地没有了

25年12月25日
外村买房拆迁赔偿案例,外村人购买本村房子拆迁怎么赔偿

25年12月25日
吕静律师:拆迁户在外租房,安亭镇公房拆迁因为面积小在外租房算实际同住人吗

25年12月25日
有房屋险拆迁咋办,自己在外村买的房拆迁了怎么赔偿

25年12月25日
在外村买房拆迁有补偿吗,农村房子不是本村人可以过户吗

25年12月25日
租赁的酒店拆迁赔偿,商品房维修期间 业主在外租房的租金承担案例

25年12月25日
在外地买房老家房子拆迁,农村房屋拆迁 政府发房票到市里买房子 用补差价吗 还是一平方换一平方

25年12月25日
外村人买房拆迁补偿,外地的把户口迁到村里可不可以在村里购房,我在外村买房现在要拆迁咋办

25年12月25日
拆迁房怎么认定租赁的,最高院关于拆迁未得到安置 自行在外租房 能否认定为直接损失的案例

25年12月25日
买房子在外户口处拆迁有补偿吗,户口在老家在外面买的国有土地的房子以后拆迁能不能得到补偿

25年12月25日
失业人员创业拆迁有补偿吗,因店铺升级改造可以申请失业补贴吗

25年12月25日
农村拆迁安置房保全规定,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25年12月25日
西安市最新拆迁赔偿政策,房屋距离红线外多少米可以申请拆迁

25年12月25日
拆迁补偿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拆迁赔偿低怎么办

25年12月25日
拆迁房抽完可以换吗,拆迁安置房不满意可以申请调换吗

25年12月25日
房子拆迁货币补偿买不起新房,享受拆迁又买不起房子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25年12月25日
房主拆迁补偿标准2026,房屋拆迁被认定住宅的怎么赔偿,房子拆迁房客要补偿

25年12月25日
如何让危房成为拆迁房,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危房改造

25年12月25日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拆迁,什么情况下房子拆迁

25年12月25日
租户阻碍拆迁怎么办理赔偿,租房遇到拆迁租户能得到赔偿吗

25年12月25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2月25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2月25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2月25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2月25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2月25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2月25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2月25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2月25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25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25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