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土地征收、房地产合同、城镇拆迁、水域占用、政府谈判等民商行政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综合一切合法手段,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拆迁方之所以被认为存在欺软怕硬的行为,主要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拆迁方的利益驱动
拆迁工作往往涉及巨大的经济利益,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再开发等。在这种背景下,拆迁方可能更倾向于选择对抗意志相对较弱、维权能力不强的被拆迁人,以更快地推进拆迁进程,降低拆迁成本。
二、被拆迁方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差异
被拆迁方中,有些人可能由于法律意识不强或信息获取渠道有限,对拆迁政策、补偿标准等了解不足,容易被拆迁方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欺压。
另一方面,即使被拆迁方了解自己的权益,但由于维权成本(包括时间、金钱、精力等)的考虑,或者对维权结果的预期不乐观,也可能选择妥协退让。
三、拆迁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问题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拆迁过程应当公开透明,保障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程序不规范、信息不公开等问题,为拆迁方提供了欺压弱势群体的空间。
例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时,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应当组织听证会并根据情况修改方案。如果这一规定未得到有效执行,被拆迁方的权益就可能受到侵害。
综上所述,拆迁方被指欺软怕硬,既与拆迁方自身的利益驱动有关,也与被拆迁方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差异以及拆迁过程的透明度与公正性问题密切相关。要改善这一状况,需要从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提高被拆迁方的法律意识与维权能力、以及增强拆迁过程的公开性与透明度等多方面入手。
房屋征收补偿不太合理时,被拆迁人朋友最忧虑的问题主要有两个:
一是付出很多时间心血但却没效果;
二是惹急了拆迁方,要承受更多额外压力。
所以有很多被拆迁人朋友会留言问到:
找律师、打官司会不会激怒拆迁方,最后连协商谈判的机会都没有了呢?如果自己越维权,拆迁方的态度越强硬,自己还要继续吗?爱土拆迁律师今天要为大家解开的,就是这些困惑。
首先,咱们要清楚在遭遇补偿纠纷时,自己想要达成的目标
除了尊重法律这个原则性原因之外,被拆迁人依法维权,更是为了尽可能保证自己的人身、权益安全,并尽可能提高维权效率。
如果被拆迁人自己在维权过程中没有违法、过激行为,就不会把“把柄”送到拆迁方手上,让自己陷入更深的被动。
即使拆迁方找理由向被拆迁人施压,我们也能通过进一步的法律救济程序保护自己。
其次,搞清楚为什么有时候拆迁方的态度越来越傲娇?
无效谈判是被拆迁人消极维权过程中会经常遭遇的问题。
拆迁方偶尔也会来找自己协商,自己去找拆迁方也不会被完全拒之门外,但是双方就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这时候如果被拆迁人启动了法律程序维权,拆迁方就会“突然”实施强制拆除,很多被拆迁人朋友因此认为,之所以维权过程中拆迁方的态度会越来越强硬,是因为自己启动法律程序和对方“撕破脸”了。
但实际上不管被拆迁人是否启动法律程序维权,只要没有配合签字搬迁,就会受到拆迁方施加的更多压力。
比如常见的断水断电、不明身份人员骚扰等。
双方迟迟无法达成协议完成搬迁时,拆房威胁就已经步步逼近了,即使被拆迁人消极等待,强拆一样会来,只是晚几天而已。
且等到那时,被拆迁人的处境将更加被动。
被拆迁人如果在拒迁后消极维权,那么就只能一直被动承受拆迁方的更多侵权行为;
如果被拆迁人积极依法维权,那么即使拆迁方一开始会为了让被拆迁人知难而退而态度愈发强硬,在被拆迁人的维权手段开始见效后,仍旧能与拆迁方建立新的、真正平等的谈判协商关系。
因此,有时候之所以被拆迁人越维权,对方态度越傲娇,甚至做出更多违法侵权行为,就是拆迁方在感受到压力后想告诉被拆迁人:
别想着提高补偿了,没用,你也不要再想维权的事了!
但实际上这个时候的拆迁方已经是虚张声势的“纸老虎”了。
只要被拆迁人能够找对维权方向,坚定依法维权,就能收获满意的维权成果。
最后,维护合法权益遇挫折,咱们要不要坚持下去?
爱土拆迁律师前几日刚刚和大家分享了一则成功案例。
在该案例中,当事人启动了三次复议、两次诉讼,经历了一次二审程序,最终才得到补偿标准提高到原有五倍的维权胜利成果。
因此,被拆迁人朋友们在维权过程中遭遇挫折,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朋友的维权就一定会走向失败。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在被拆迁人越维权、拆迁方侵权行为越多的情况下,被拆迁人能更快抓住拆迁方违法侵权的更多证据,“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如果拆迁方一反向施压,被拆迁人就妥协放弃依法维权了,反而是正中对方下怀。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获得自己应得的补偿,这是大量被拆迁人朋友通过自己的血泪实践验证过的,最直接有效的维权手段。
在维权过程中,被拆迁人朋友一开始可能看不到拆迁方的让步,甚至会感受到更多的压力。
随着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拆迁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拆迁让有的被拆迁人一夜暴富,也让有的被拆迁人生活标准降低,违法拆迁、暴力拆迁充斥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代表着国家公权力,各位被征收人可能比较害怕与拆迁方打交道,因为对国家公权力充满畏惧,甚至自己权利被损害,也只能哑巴吃黄连,默默忍受。
但晏清律师想提醒各位被拆迁人:
拆迁方的行为不一定都合法,甚至有的拆迁方会采用各种手段威逼胁迫被拆迁人,会使出很多套图,同时他们会害怕被拆迁人发现他们的违法行为,那他们最害怕哪几种被拆迁人呢?今天晏清律师事务所就带各位被拆迁人了解一下。
一、了解法律规定的被拆迁人
拆迁的所有程序,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
现在随着法治的推进,基层法律建设的完备,很多被拆迁人开始去学习法律法规。
学习的初衷也是害怕自己的权益被被拆迁人侵害而不自知,结果真的发现了拆迁方的违法行为,这时拆迁方就不会继续进行违法行为了,因为他们知道被拆迁人懂法,违法行为可能会被被拆迁人抓住把柄,届时不好收场。
但是大多数被拆迁人对于法律的理解都是有限的,就算知道规定也不知如何应用。
被拆迁人自己维权结果掉入新的陷阱的案例不胜枚举,所以在发现拆迁方违法行为后不要轻举妄动,保存好证据及时联系律师才是正确选择。
二、冷静面对的被拆迁人
很多被拆迁人在新闻上看过,或者真实的见过暴力抗拆的被拆迁人,他们谩骂征收方或者与征收方厮打在一起,结果就是自己受伤住院,或者被公安机关拘留,再回到家发现房子早已变成一片废墟,征收方早已逃之夭夭。
这样的情况其实是征收方最愿意看到的。
相反,如果被拆迁人选择报警,选择用手机拍摄视频记录证据,那么这些都将成为之后诉讼维权的证据,也是将补偿款大幅提高的重要保证,这种情况也就是拆迁方最不想看到的。
三、雇佣专业律师维权的被拆迁人
毫无疑问,任何一个征收方都不愿意牵扯到官司中,尤其是行政类官司,败诉对于他们的不良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对于不懂法律的被拆迁人,律师可以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成为他们与拆迁方抗衡的依靠,对于懂法的被拆迁人,律师会从更专业的角度来提供帮助,而不是生硬死板的套用法条。
有无数被拆迁人在律师的帮助下将补偿数额提高到原来的二倍、三倍,所以律师是拆迁方最害怕的人。
随着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拆迁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拆迁让有的被拆迁人一夜暴富,也让有的被拆迁人生活标准降低,违法拆迁、暴力拆迁充斥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代表着国家公权力,各位被征收人可能比较害怕与拆迁方打交道,因为对国家公权力充满畏惧,甚至自己权利被损害,也只能哑巴吃黄连,默默忍受。
但晏清律师想提醒各位被拆迁人:
拆迁方的行为不一定都合法,甚至有的拆迁方会采用各种手段威逼胁迫被拆迁人,会使出很多套图,同时他们会害怕被拆迁人发现他们的违法行为,那他们最害怕哪几种被拆迁人呢?今天晏清律师事务所就带各位被拆迁人了解一下。
一、了解法律规定的被拆迁人
拆迁的所有程序,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
现在随着法治的推进,基层法律建设的完备,很多被拆迁人开始去学习法律法规。
学习的初衷也是害怕自己的权益被被拆迁人侵害而不自知,结果真的发现了拆迁方的违法行为,这时拆迁方就不会继续进行违法行为了,因为他们知道被拆迁人懂法,违法行为可能会被被拆迁人抓住把柄,届时不好收场。
但是大多数被拆迁人对于法律的理解都是有限的,就算知道规定也不知如何应用。
被拆迁人自己维权结果掉入新的陷阱的案例不胜枚举,所以在发现拆迁方违法行为后不要轻举妄动,保存好证据及时联系律师才是正确选择。
二、冷静面对的被拆迁人
很多被拆迁人在新闻上看过,或者真实的见过暴力抗拆的被拆迁人,他们谩骂征收方或者与征收方厮打在一起,结果就是自己受伤住院,或者被公安机关拘留,再回到家发现房子早已变成一片废墟,征收方早已逃之夭夭。
这样的情况其实是征收方最愿意看到的。
相反,如果被拆迁人选择报警,选择用手机拍摄视频记录证据,那么这些都将成为之后诉讼维权的证据,也是将补偿款大幅提高的重要保证,这种情况也就是拆迁方最不想看到的。
三、雇佣专业律师维权的被拆迁人
毫无疑问,任何一个征收方都不愿意牵扯到官司中,尤其是行政类官司,败诉对于他们的不良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对于不懂法律的被拆迁人,律师可以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成为他们与拆迁方抗衡的依靠,对于懂法的被拆迁人,律师会从更专业的角度来提供帮助,而不是生硬死板的套用法条。
有无数被拆迁人在律师的帮助下将补偿数额提高到原来的二倍、三倍,所以律师是拆迁方最害怕的人。
房屋征收补偿不太合理时,被拆迁人朋友最忧虑的问题主要有两个:
一是付出很多时间心血但却没效果;
二是惹急了拆迁方,要承受更多额外压力。
所以有很多被拆迁人朋友会留言问到:
找律师、打官司会不会激怒拆迁方,最后连协商谈判的机会都没有了呢?如果自己越维权,拆迁方的态度越强硬,自己还要继续吗?爱土拆迁律师今天要为大家解开的,就是这些困惑。
首先,咱们要清楚在遭遇补偿纠纷时,自己想要达成的目标
除了尊重法律这个原则性原因之外,被拆迁人依法维权,更是为了尽可能保证自己的人身、权益安全,并尽可能提高维权效率。
如果被拆迁人自己在维权过程中没有违法、过激行为,就不会把“把柄”送到拆迁方手上,让自己陷入更深的被动。
即使拆迁方找理由向被拆迁人施压,我们也能通过进一步的法律救济程序保护自己。
其次,搞清楚为什么有时候拆迁方的态度越来越傲娇?
无效谈判是被拆迁人消极维权过程中会经常遭遇的问题。
拆迁方偶尔也会来找自己协商,自己去找拆迁方也不会被完全拒之门外,但是双方就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这时候如果被拆迁人启动了法律程序维权,拆迁方就会“突然”实施强制拆除,很多被拆迁人朋友因此认为,之所以维权过程中拆迁方的态度会越来越强硬,是因为自己启动法律程序和对方“撕破脸”了。
但实际上不管被拆迁人是否启动法律程序维权,只要没有配合签字搬迁,就会受到拆迁方施加的更多压力。
比如常见的断水断电、不明身份人员骚扰等。
双方迟迟无法达成协议完成搬迁时,拆房威胁就已经步步逼近了,即使被拆迁人消极等待,强拆一样会来,只是晚几天而已。
且等到那时,被拆迁人的处境将更加被动。
被拆迁人如果在拒迁后消极维权,那么就只能一直被动承受拆迁方的更多侵权行为;
如果被拆迁人积极依法维权,那么即使拆迁方一开始会为了让被拆迁人知难而退而态度愈发强硬,在被拆迁人的维权手段开始见效后,仍旧能与拆迁方建立新的、真正平等的谈判协商关系。
因此,有时候之所以被拆迁人越维权,对方态度越傲娇,甚至做出更多违法侵权行为,就是拆迁方在感受到压力后想告诉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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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实际上这个时候的拆迁方已经是虚张声势的“纸老虎”了。
只要被拆迁人能够找对维权方向,坚定依法维权,就能收获满意的维权成果。
最后,维护合法权益遇挫折,咱们要不要坚持下去?
爱土拆迁律师前几日刚刚和大家分享了一则成功案例。
在该案例中,当事人启动了三次复议、两次诉讼,经历了一次二审程序,最终才得到补偿标准提高到原有五倍的维权胜利成果。
因此,被拆迁人朋友们在维权过程中遭遇挫折,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朋友的维权就一定会走向失败。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在被拆迁人越维权、拆迁方侵权行为越多的情况下,被拆迁人能更快抓住拆迁方违法侵权的更多证据,“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如果拆迁方一反向施压,被拆迁人就妥协放弃依法维权了,反而是正中对方下怀。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获得自己应得的补偿,这是大量被拆迁人朋友通过自己的血泪实践验证过的,最直接有效的维权手段。
在维权过程中,被拆迁人朋友一开始可能看不到拆迁方的让步,甚至会感受到更多的压力。
征收方威胁不搬迁要强拆,拆迁户可以相信吗
征收方威胁不搬迁就要强拆的,要看拆迁是否合法,如果合法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如果符合的,被拆迁人要做好准备,以免自己利益受侵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房屋被强拆怎么办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因此,可以看出如果被征收人对房屋拆迁有异议,在法定期限内应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否则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若不搬迁,则有关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拆迁方的软肋
2、拆迁方都害怕哪些拆迁户
3、拆迁对抗
4、遇到房屋拆迁怎么办
5、拆迁最怕被拆迁户做什么
6、面对拆迁怎么办
7、拆迁对抗
8、拆迁对抗
9、拆迁赔的房子质量好不好
10、拆迁应对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拆迁欺软怕硬,拆迁方为什么欺软怕硬”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欺软怕硬,为什么有时候拆迁方的态度越来越强硬?
内容审核:赵昀腾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为进一步加强律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律所建设发展,10月25日上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大会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选举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流程严谨规范,符合法定开会条件。
10月24日下午,2026 GRCD北京论坛暨中国年度大奖颁奖典礼在北京成功举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凭借近二十年在行政争议解决领域的影响力与两千余件案件的实务积累,喜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殊荣,并于圆桌交流及专访中,就企业行政争议的解决分享了个人一线观察。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