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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办第一次来测量房屋拍照,通常意味着拆迁工作的前期准备阶段已经开始。以下是对这一行为的详细解读:
拆迁前期工作启动:
拆迁办对房屋进行测量和拍照,是拆迁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这标志着拆迁项目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相关部门正在收集房屋的基础数据,为后续的拆迁补偿、规划等工作提供依据。
房屋数据收集与确权:
测量房屋主要是为了获取房屋的准确面积、结构等关键信息,这些信息将作为拆迁补偿的重要依据。同时,拍照也是为了记录房屋的原始状态,防止在拆迁过程中发生争议。
此外,这一行为还可能与房屋确权有关。拆迁确权是确认被征收房屋的合法权属和面积的过程,能够避免征收过程中出现权属纠纷和面积争议,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实施的可能性:
虽然测量和拍照并不直接意味着房屋一定会被立即拆除,但它确实增加了拆迁实施的可能性。正常情况下,如果已经进行了房屋测量,那么拆迁计划通常已经在筹备中,并且可能不会太久远。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并非一蹴而就的过程。在测量和拍照之后,还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定程序,如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等,才能最终实施拆迁。
被拆迁人的准备:
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拆迁办的这一行为是一个重要的信号。它提醒被拆迁人开始做好拆迁准备,包括了解拆迁政策、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与拆迁办保持沟通等。
同时,被拆迁人也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对自己的房屋进行最后的检查和整理,确保在拆迁过程中能够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拆迁办第一次来测量房屋拍照,主要意味着拆迁前期工作的启动和房屋数据的收集与确权。虽然这并不直接等同于房屋会被立即拆除,但确实增加了拆迁实施的可能性。被拆迁人应密切关注后续动态,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法律分析:
拆迁时单以航拍图确定房屋不合法,房屋征收部门应将航拍信息与调查信息结合确定房屋的合法性,综合考虑房屋建造时的实际状况、是否办理建房申请、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是否建造于拆迁方案公布之前、是否存有抢建行为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法律主观:
这要根据当地的拆迁部门的工作进度决定。
第一次量房是为了拆迁做准备。
之后制定具体的拆迁实施方案。
被征收人可以自行选择补偿方式,可以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也可以选择产权置换。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八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法律主观:
拆迁时的房屋测量面积与土地证不符,应当要求重新测量、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分析:
拆迁时单以航拍图确定房屋不合法,房屋征收部门应将航拍信息与调查信息结合确定房屋的合法性,综合考虑房屋建造时的实际状况、是否办理建房申请、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是否建造于拆迁方案公布之前、是否存有抢建行为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拆迁的面积是按房产证的面积,而不是按实地面积。
房屋拆迁只对合法建筑给予补偿,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房屋属于不动产,因此,房屋的物权应当以登记为准,变即应当以房产证为准,而不以实地面积为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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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前房屋拍照定位,拆迁时以航拍图确定房屋是否合法
内容审核:侯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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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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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