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伟律师为人正直,业务能力突出、喜欢钻研研究,对行政诉讼及征地拆迁中的所有相关问题均有研究,办案认真、严谨、负责,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等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几百起,涵盖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国有土地使用权争议、集体土地承包权经营权流转、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尤其擅长征地拆迁中疑难复杂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成果,受到委托人的广泛好评。姚伟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技巧,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姚伟律师仅代理被拆迁客户,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农村房屋拆迁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制定房屋征收年度计划
这是拆迁流程的起始阶段,需要明确拆迁的目标和范围,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二、提出拆迁申请,审核相关材料
拆迁申请人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拆迁申请,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将用于审核拆迁申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确定拆迁范围,明确实施单位
在审核通过后,有关部门将确定具体的拆迁范围,并明确负责实施拆迁的单位。这将确保拆迁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发布拆迁预告,告知停办手续
拆迁实施单位会发布拆迁预告,通知被拆迁人拆迁事宜,并告知其在拆迁期间需要停办的相关手续,以便被拆迁人做好相应的准备。
五、拨付工作经费,组织房屋登记
拆迁实施单位将获得工作经费,并开始组织对被拆迁房屋的登记工作。这一步骤的目的是确保对被拆迁房屋的情况有准确的了解,为后续补偿工作提供依据。
六、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论证和公布
房屋征收部门会根据登记情况拟定征收补偿方案,该方案会详细列出补偿标准、方式等内容。方案将报送给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论证,并在论证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七、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并征求意见后,拆迁实施单位将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补偿金额、支付方式、搬迁期限等。
八、落实补偿实施拆迁
最后,拆迁实施单位将按照协议落实补偿措施,并开始实施拆迁工作。在此过程中,拆迁实施单位需要确保拆迁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并尽可能减少对被拆迁人生活的影响。
法律分析:
农村的房屋因公共需要被征收的,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并将征收补偿费用筹集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将拆迁征收决定向被征收房屋的村集体进行公告,公告会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3、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赔偿方案,并就房屋补偿费用达成一致。
4、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款后对房屋采取拆除措施。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农村房屋拆迁程序如下:
1、征地补偿方案获得批准;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涉及征地范围、补偿方案等内容;
3、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办理补偿登记;
4、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法律分析:
农村拆房建房需要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分析:
农村的房屋因公共需要被征收的,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并将征收补偿费用筹集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将拆迁征收决定向被征收房屋的村集体进行公告,公告会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3、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赔偿方案,并就房屋补偿费用达成一致。
4、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款后对房屋采取拆除措施。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
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
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
6、拆迁公告。
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
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
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
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1、农村拆迁房屋步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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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村房屋拆迁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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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农村拆迁房屋怎么赔偿
10、农村拆迁流程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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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房屋步骤,农村房屋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审核:姚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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