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空白宅基地拆迁,空白宅基地没有盖房拆迁可以分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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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

擅长办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案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思路清晰,逻辑缜密,法律分析能力强,服务态度及办案水平,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农村空白宅基地拆迁,空白宅基地没有盖房拆迁可以分房吗

一、空白宅基地没有盖房拆迁可以分房吗

空白宅基地没有盖房拆迁一般不可以分房。

拆迁补偿对象,即被拆迁人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拆迁补偿安置按户进行。也就是说,拆迁时应当以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进行补偿,没有地上建筑物的宅基地通常不会直接获得房屋补偿。

具体来说: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拆迁补偿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些补偿项目都是针对已有建筑物的情况,对于空白宅基地没有盖房的情况并不适用。

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在拆迁时,虽然宅基地的产权归属于村集体,但村民作为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然而,这种补偿主要是针对宅基地上已建有的房屋,而非空白宅基地本身。

在某些地区,如果拆迁政策中包含了对于空白宅基地的特别规定,或者开发商在征收过程中自愿给予一定的补偿,那么空白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可能会获得一定的补偿。但这种情况并非普遍现象,具体还需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综上所述,空白宅基地没有盖房在拆迁时一般不能分到房,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拆迁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如果有相关需求或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

二、拆迁没有宅基地怎么办

法律分析:

视情况,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如果是村集体所有的,就是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三、户口在村里没有宅基地拆迁能分到房吗

户口在村里没有宅基地拆迁不能分到房。

拆迁补偿对象,即被拆迁人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拆迁补偿安置按户进行。

农村户口,应有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拆迁的时候才可以可以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

户口在当地的可以依据当地的安置补偿方案获得安置补偿。

宅基地的征收的补偿,主要涉及到宅基地及其上的房屋,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宅基地的征收补偿主要依据是片综合地价,其上的房屋是按照地上物进行补偿的。

补偿的依据是对被征收土地和房屋的价值,安置则是对被征收人及其家庭成员生活居住水平的一种保障。

户口虽然不影响补偿,但是对安置会有实际的利害关系,即获得免费的安置面积或者平价购买安置房的权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已分户但没宅基地拆迁怎么办

具体处理的方法是:

宅基地是以家庭为单位划分的。

如果户口已经分开,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可以向村上提出划分宅基地的申请。

村上的相关机关审核通过之后,会对宅基地进行划分。

农村土地确权过后,农民依旧可以申请宅基地。

不过相对于以往来说变得困难重重,以下4类情况下将无法申请宅基地。

1、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论以前是否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要户口迁走后便不可再进行申请宅基地。

2、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一户“指的是自然户,而非户籍户。

通常,父母随子女居住为一户。

例如父母已有一处宅基地,只有一个子女的情况下将法再申请宅基地,有多个子女的情况下只要子女年满20(有地方18)周岁因结婚确实需要建新房分户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3、已将宅基地转让或卖掉有些人将原有宅基地转让或卖掉,在原则上仍需要遵循“一户一宅”政策,无法继续申请宅基地。

4、因拆迁或征地等原因失去宅基地但已经获得相关补偿的情况下,同样无法继续申请宅基地。

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不一定能得到不少农村地区集体建设用地已经全部划分了下去,无法再划分新的宅基地,所以说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不一定能得到。

这类情况下只能进行等待,等他人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或收回一些宅基地才能进行重新分配。

当然还可以选择有偿转让的方式,给愿意转让或退出农村宅基地的人一定金额补偿,从而获得其原有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五、没盖房子的空地是宅基地吗

法律分析:

视情况,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如果是村集体所有的,就是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六、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在拆迁时能否分到房子?

法律分析:

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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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空白宅基地拆迁,没盖房子的空地是宅基地吗

内容审核:吴彤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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