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什么时候分户,2023年,农村“一户多宅”要拆除?村民早知道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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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秀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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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

中共党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督导律师团队负责人。有36年法律工作经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研究生。

房屋拆迁什么时候分户,2023年,农村“一户多宅”要拆除?村民早知道早安排

一、2023年,农村“一户多宅”要拆除?村民早知道早安排

过了12月了,就是2023年。在每年的年初一些新的政策,将落地实施。为此,和农民息息相关的事情,大家一定要早知道,避免错过了时间。这几年,随着国家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的快步推进。原本居住在城郊的村民,有不少人已经通过拆迁,当上了“拆一代”。一直以来,村民们都喜欢占地建房,只要手里有了闲钱,就开始房前屋后的各种改造。

但是,近几年来,国家对于农村的宅基地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其实,管理开始严格的原因是,一些地方出现了在良田上建房子的情况。为了保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国家必须严格管控农村的房屋建造。同时,为了盘活农村的宅基地,通过这几年的时间,给农民的房子进行确权登记。在确权的时候,就发现了很多的村民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当时,网上针对这样的情况,就有很多传言,说国家实行“一户一宅”的政策。那么,那些“一户多宅”的村民,就被村集体收回去。那么,传言说2023年要拆“一户多宅”,是不是真的呢?“一户多宅”的情况,到底合不合法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就是说,一户人家,正常只能有一个宅基地。\n\n\n 对于,“一户多宅”的情况,该怎么处理?首先要搞清楚,这些多出来的宅基地,是不是合法的。如果多出来的一宅、二宅等是合法合规的情况,那么不会被拆除。但是如果多出来的不合法,就要积极配合村集体处理了。但是具体村子要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推行,并没有明文说在2023年开始,但是对于不合法的“一户多宅”必然会进行处理。

这里先说说,三种“一户多宅”的合法情况:

一、多出宅基地的总面积,没有超过当地“一户一宅”的宅基地人均总面积。这里理解起来,还是比较的简单的。在农村早些时候,因为条件差,大都建造不起很大的房子。当子女和父母分家的时候,即使在旁边重新建了新房子的,但是两套房子的总面积没有超过规定面积。那么,这样的情况,属于合法的。\n\n\n 二、村民在分户之前,按照当地的建房要求,已经建成房屋的。这个时候,虽然还是一户人家,但是后面会及时办理分户。这样的情况下,也是属于合法的情况。

三、通过继承而来的第二个宅基地。这样的情况,估计在后面一些年里,是一个常见的现象。因为在农村,子女成家之后,都会分家重新建新房子。但是在父母百年之后,父母遗留下来的房子,自然而然的落到子女的头上。这里大家要理解以下,子女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子,而不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当你的房子还在,这个宅基地就让你使用。当你的房子拆除了,或者房子倒塌了。那么这个宅基地,就要被村集体收回。

如果村民多出来的宅基地,符合上面的三种情形。那么,大家就可以不用担心多出来的房子会被拆除,也不用担心宅基地被强制收回。不过,对于下面几种不合法的“一户多宅”问题,就要早做打算了。\n\n\n 一、不按建房要求,办理各种手续。现在,在农村建房子,可不是大家想怎么建,就怎么建;想在哪里建,就在哪里建了。严格的建房要求,直接关乎以后房子的确权登记。如果因为不合流程,可能将要面临拆除。现在农村建好一套房子要花几十万,所以大家千万不要视乎建房程序。

二、在耕地保护的范围内,违法建房。一直以来,全国各地都在强调18亿亩的耕地红线不能触碰。千万不要以为,请村里的几个村干部喝了几次大酒,就可以在耕地上建房子了。因为现在通过卫星云图,非常容易发现,所以大家不要报侥幸心理。

总体来说,“一户一宅”是国家所希望的。对于“一户多宅”的情况,后续会鼓励大家有偿退出这些多余,或者空闲的宅基地。对于,不合法的“一户多宅”的情况,也会在后面进行处理。

那么,大家觉得该实行“一户一宅”吗?

二、国家一户一宅拆除标准

法律分析:

农村一户多宅拆除补偿按照装修费、搬迁费、奖励费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总额决定。

但是前提是你的房屋必须是合法的,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

因为房屋是个人财产,不管有几套房子,都可以按照集体补偿标准得到补偿。

但是宅基地的补偿价格,则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进行补偿,多出来的宅基地则享受不到市场价补贴。

1.通过继承获得的宅基地;

2.因国家政策搬迁获得的宅基地;

3.同村买卖所得的宅基地;

4.总面积不超标的“一户多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三、农村一户多宅拆除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

农村一户多宅拆除是有补偿的,但前提要合法,农村合法的一户多宅主要有这几种情况:

一是集体内部通过转让房屋或宅基地所得;二是老人去世后子女通过继承所得;三是一户多宅的总面积未超标;四是通过与父母分户所得;五是户口回迁多申请的宅基地,通过这些方式获得的宅基地,拆除是有补偿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四、一户多宅拆除怎么补偿

如果你的房屋是合法的,那么是可以根据拆迁补偿标准而获得相应的补偿的,无论是现金还是安置房。

因为合法的一户多宅情况是享有房屋的补偿权,因为房屋是属于个人所有,不管有几套房子,都可以按照集体补偿标准获得补偿。

但宅基地的补偿价格,只能按照法规允许的宅基地面积进行补偿,多出来的宅基地则享受不到市场价补贴。

具体补偿规定如下:

1、现金补助主要包括宅基地所有权补偿价和集体住房补贴价,一户多宅的情况下,房屋还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因此可以按照集体补偿价获得一定的现金补偿。

而宅基地补偿价格是按照法律规定允许的宅基地面积进行的,违规的宅基地享受不到。

2、产权互调在相同的宅基地面积下补助房屋,对多余的房屋也一并计算房屋的面积,给予其房屋的补贴。

这种情况下,村民通常可以拿到一栋两楼或四楼的房子,但宅基地不变。

3、自愿退出宅基地若农户自愿退出多余的宅基地的话,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当然这主要是针对通过合法买卖或者继承等原因产生的宅基地。

导致一户多宅的原因有很多,因此也分情况来办判定其是否合法,不合法的一户多宅将无法确权的。

一户两房拆迁安置费怎么算如果一户两房都涉及到拆迁安置,则应当予以相应的赔偿。

但目前对此并无全国的统一准则。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不要签订任何赔偿协议,能够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流程争夺提高赔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五、2023农村一户多宅拆除怎么补偿

法律分析:

农村一户多宅拆除补偿按照装修费、搬迁费、奖励费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总额决定。

但是前提是你的房屋必须是合法的,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

因为房屋是个人财产,不管有几套房子,都可以按照集体补偿标准得到补偿。

但是宅基地的补偿价格,则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进行补偿,多出来的宅基地则享受不到市场价补贴。

1.通过继承获得的宅基地;

2.因国家政策搬迁获得的宅基地;

3.同村买卖所得的宅基地;

4.总面积不超标的“一户多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六、农村一户多宅拆除有补偿吗?

一户一宅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所谓宅基地,具体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一、拆迁安置补偿方式及标准征收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特殊情况下,在规划保留村,经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批宅基地自建的补偿方式。

1、产权调换补偿标准及面积计算:

(1)人均合法产权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认定产权面积。

对人均不足50平方米的部分,已建成无合法批建手续房屋的,按人均50平方米认定产权予以补偿安置;未建成的,按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缴款后,按人均50平方米予以补偿安置。

人均不足50平方米部分,不给予装修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按“拆一补一”、不补差价计算。

产权调换时所选取的安置房的总面积按超出被拆迁住宅面积最小的原则控制。

超出原产权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缴交购房款。

安置房市场评估办法参照《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实行货币补偿的,人均50平方米按上季度被拆迁房屋邻近的普通商品房均价补偿,高于上季度区域住宅商品房(不含别墅)平均售价的按平均售价补偿;超过人均50平方米部分,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予以补偿。

3、被拆迁人选择部分实行产权调换、部分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货币补偿面积不得超过被拆迁住宅面积减去安置房面积的余额,且不得超过人均50平方米。

4、批宅基地自建补偿标准:

征收集体土地住宅经批准采用批宅基地自建的,被拆迁住宅按重置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

框架结构房屋重置价按每平方米595元;砖混结构房屋重置价按每平方米510元;其它结构房屋重置价按每平方米340元。

根据住宅结构、成新率确定补偿标准及补助金额。

新批宅基地的建筑面积控制在人均50平方米以内。

5、持有合法批建手续,但在征地拆迁通告之前未建成的部分,实行产权调换时应补交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实行货币补偿的,应扣减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

6、转让或赠与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其转让或赠与的建筑面积应计入转让方或赠与方的人均住房面积。

产权清晰的共有住宅(含祖房),产权面积应按各自份额合并计算。

同一村庄已被拆迁安置住宅面积应合并计算。

7、具有合法批建手续的住宅房屋,装修补偿按280元/平方米实行包干补偿。

8、凡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房屋权证的,房屋被拆迁时,给予5000元/户的奖励。

9、人均合法产权面积,以被拆迁人在本行政村范围内,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为依据,属“一户多宅”的,已批合法面积合并计算,属“多户一宅”的,其人口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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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什么时候分户,2023农村一户多宅拆除怎么补偿

内容审核:赵秀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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