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之初以民事诉讼为主要执业领域,后逐渐涉及刑事辩护、行政诉讼领域。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
一、拆迁是否适用行政强制法
1、拆迁不适用行政强制法。拆迁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依据法律规定职权和程序做出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拆迁行为未包含在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拆迁与法律规定强制拆迁的区别
行政强制拆迁与法律规定强制拆迁的共同之处在于:强迁的启动时间是相同的,均在区、县房地局作出拆迁补偿的安置裁决之后=强迁的申请人是相同的,提出申请的人均系区、县房地局=强迁的对象是相同的,均是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予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等。但是二者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
1、性质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法律规定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法院,动用的是法律力量,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法院承担;
2、效率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不受诉讼的影响,即不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否在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律规定期限之内,不论他人提起诉讼是否已经结束,是否能够胜诉,均不停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因此,行政强制拆迁具有系政府内部直接审批执行、不受诉讼的约束等效率较高的特点。而房地局申请法律规定强制拆迁是以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能否提起诉讼,诉讼是否终结,以及房地局是否胜诉为前提的;
3、社会公信度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由作出裁决的房地局直接向政府申请执行,政府其他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监督。被执行人若认为裁决或者执行裁决的强迁不当,因无阻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法律救济渠道,以致行政强制拆迁过程中被执行人与政府的对立和冲突时有发生。行政裁决进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程序,系行政裁决主动接受法律规定监督的程序,相对于行政强制拆迁而言,其强制执行的社会公信度亦就更高。
法律分析: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该条规定: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一、拆迁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强制1、拆迁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拆迁可能涉及哪些违法行为1、暴力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方面:
表现为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绑架被拆迁人、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等,可能构成的刑法罪名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侮辱罪、诽谤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报复陷害罪等等;
2、暴力损毁财物、强制拆除房屋方面:
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3、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滥用职权或渎职方面:
监管部门拒不查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接到报警不出警、迟出警、不立案、不惩处或随意出警滥用暴力等等,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等。
强制拆迁是否违法,视情况而定:
1、如果已经签订了拆迁协议,或者政府已经作出了裁决且已生效,但被拆迁人拒不自行拆迁的,那么政府就可以组织强拆,此时不违法2、如果拆迁问题政府没有作出生效裁决,此时是违法的。
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房屋拆迁的程序如下: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法律分析: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该条规定: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一、政府对拆迁是否具有强制执行权?1、政府对拆迁没有强制执行权,如果是违法建筑,那么直接走拆违流程就可以了,并不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征地拆迁活动,对被拆迁人的合法房屋进行强拆,需要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予强制执行,如果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则具体的强制执行工作可以由法院来执行,也可以由政府来执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政府拆迁与商业拆迁有什么差别?1、拆迁主体不同:
顾名思义,商业拆迁其主体应该是商业人员,在实践中主要集中在开发商、企业家群体上。
而政府拆迁,是由地方政府主导,依据地方政策进行;
2、拆迁目的不同:
商业拆迁是盈利性开发,是一种有偿平等交易,以达到双赢的目的。
而政府拆迁是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目的,非营利性,需要给被征收人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的拆迁补偿;
3、拆迁范围不同:
商业拆迁很多是针对一户或是几户的房屋的征收拆迁,特定性比较强。
而政府征收拆迁一般都是一个村或是一个区域,涉及范围比较广,且除了包含国有土地上及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还包含集体土地及其土地上的房屋。
其被拆迁的人数和范围都要比商业拆迁宽很多;
4、拆迁意愿不同:
商业拆迁是居于开发商与被拆迁人在平等地位上的协商谈判,在一致意见下达成的民商事合同。
其特点是双方自愿、有偿,交易价格可以不是市场价格。
而政府拆迁是行政征收方与被拆迁人签订行政合同。
虽然也要遵循自愿和平等协商的原则,但大部分被拆迁人并不会自愿被拆,由此而引发了很多征收拆迁矛盾,被征收人的利益遭受很大损害。
还有一点是:
政府拆迁,法律规定要按照市场价格给予被拆迁人足额补偿,但事实上政府拆迁给予的拆迁补偿普遍偏低。
从这个角度来比,商业拆迁对于被拆迁人来说,获利更多;
5、救济方式不同:
商业拆迁签订的是民商事合同。
所以,在商业拆迁中引发的纠纷,可进行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手段解决。
而政府拆迁是行政合同,救济手段是复议,或提行政诉讼等。
二者依据的法律和行为手段都有所不同,被拆迁人要有所区分。
1、房屋强制拆迁的适用范围
2、房屋强制拆迁的适用法律
3、房屋强制拆迁的适用条件
4、房子强制拆迁
5、强制拆迁法
6、强制拆迁的性质
7、强制拆迁有哪几类
8、强制拆迁条例
9、强制拆迁法律依据
10、房屋拆迁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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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强制拆迁的适用,行政强制拆迁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审核:汪文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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