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早期一些因素的影响,农村存在着宅基地面积过大等的问题,对于宅基地过大的农户而言,其是不符合现行的一户一宅的面积标准的,需要做出一些处理措施,那农村宅基地过大怎么办呢?
一、农村宅基地过大怎么办?
1、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并不是所有的农村宅基地面积过大都是不符合规定的。现在农村土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度,但是因为一些历史原因的影响,部分宅基地虽然在现在看来是面积过大的,但是在当时是符合当地政策标准的,一般不属于违建房,那么是不影响宅基地面积确权的,可以进行确权登记的。
2、但若是不满足上述的条件,那么大概率是违建房,那么这种宅基地面积过大的情况就要注意了。如果可以通过分户进行分割宅基地面积,那么在满足分户的条件下,是可以将宅基地面积变成合格大小的。
3、若是不满足分户条件,并且在试行宅基地有偿使用的地区,可通过补办一些手续,并缴纳相关款项,便可继续使用。但是宅基地面积超的越多,其需要缴纳的数额相应的也会越大。\n\n\n 二、一个宅基地两个户主可办两个不动产证吗?
1、在农村可能存在这一个宅基地有两个户主的情况,在确权登记时,两个户主都想办不动产权证书,那一个宅基地两个户主可办两个不动产证吗?据了解,一个宅基地一般只允许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书,若是想办理两个证书,可以通过分户将一个宅基地分成两份,但是这样一来就很容易在宅基地的使用权上产生纠纷。
2、如果该宅基地还存在纠纷未解决,那么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一般是不能成功的,当事人双方需要进行协商,待纠纷解决后才可以进行产权的办理。此外对于一户两个户主的情况来说,若是碰上征收拆迁,一般会赔一户的钱,建议将宅基地的问题解决,这样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出现。
三、十年以上不能认定违建是真是假?
1、当农村房屋不满足土地政策时,一般会被认定为是违建房,将面临要被拆除或者是罚款的情况,但是近期有不少人说“十年以上不能认定违建”,那这消息是真是假呢?据我了解,房屋之所以会被认定为违建,是因为其违反了建筑相关条例,符合违建的原则,若是房屋被证实是违建,不符合当时和现在的政策条件,那么在目前看来还是属于违建房的,不存在说时间比较久远就不是违建房了。
2、违章建筑一般包括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便建成的建筑物、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而建成的建筑物、擅自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将临时建筑变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用伪造的手段建成的建筑等等。
一、老宅基地上建房属于违建吗1、老宅基地上建房是否属于违建,视情况而定:
(1)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
(2)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二、强制拆除农村违章建筑应符合什么条件强制拆除农村违章建筑应符合以下条件:
1、乡镇政府应发出停止建设或限期改正的行政决定文件;
2、当事人没有对上述行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
3、当事人未按照上述行政决定在期限内改正其违法行为,符合条件时,乡镇政府机关有权强制拆除当事人建设的违章建筑。
分两种情况,第一,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
第二,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
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如若是第二种情况则是违建。
一、宅基地确权如果拆迁归谁
宅基地确权,如果拆迁归确定的权利人。
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
现在农村常见宅基地主要有三种:
1、第一种是建了房屋的土地;
2、第二种是农户通过申请政府批准,准备用来建房的土地;
3、第三种就是之前建过房屋,但是由于倒塌或者某种原因,造成没有覆盖物以及不能居住。
二、占用耕地建房如何处理
占用耕地建房的处理如下:
1、如果是合法程序占用耕地建房,通过了合法的程序,申请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向县级政府申请了耕地专用手续,一般不用处理;
2、如果是私自占用耕地建房,属于违法行为,国土部门可以拆除并罚款。
一、农村土地自建房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
1、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2、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3、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4、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5、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村自建房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
2、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4、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5、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
一户不能多宅;
6、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7、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8、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9、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10、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
11、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总而言之,如果已经在耕地建房,那么只能够向政府部门进行申请,如果获得批准,则可以保留原有建筑,如果没有获得批准,只要按照原有的样貌恢复耕地,否则将会面临强制性恢复。
三、销售小产权房入罪会受到什么处罚
销售小产权房入罪会受到被判处罚金等的处罚,小产权房不能取得合法土地证和产权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时,被拆迁房屋必须提供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作为补偿的依据。
小产权房销售构成诈骗罪,根据小产权房的规模和形成原因,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通过房产开发商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组织,经过其所在县级政府批准,在宅基地或农村其它集体土地上建造,并向该集体成员以外的人员特别是非农业户口人员进行销售的房屋,也即民间的“乡产权“房;
2、房地产开发商和农村集体组织未取得任何批准手续,擅自在宅基地或农村其它集体土地上建造的用于分配给村民,或向该集体成员以外的人员特别是非农业户口人员进行销售的房屋;
3、农民将自己建在宅基地上的住宅转让给该集体成员以外的人员特别是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4、房屋所有人在购买公房中按照相关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或建房过程中得到了政府或单位的补贴,房屋所有人享有完全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的处分权、收益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二款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第三款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第四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款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六款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第七款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在自家宅基地上搭棚是否属于违建,视情况而定:
1、农民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搭建钢架棚,如果取得了城乡规划部门许可,取得规划许可证的,不属于违建;
2、如果未取得许可证,则是违建。
违建强拆执法流程是什么1、立案;
2、调查程序,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并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3、决定程序,同时履行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一、老宅基地上建房属于违建吗1、老宅基地上建房是否属于违建,视情况而定:
(1)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
(2)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二、强制拆除农村违章建筑应符合什么条件强制拆除农村违章建筑应符合以下条件:
1、乡镇政府应发出停止建设或限期改正的行政决定文件;
2、当事人没有对上述行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
3、当事人未按照上述行政决定在期限内改正其违法行为,符合条件时,乡镇政府机关有权强制拆除当事人建设的违章建筑。
在村委安排的宅基地盖房不算违建。
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
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随着我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完善,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工作基本完成,无论是商品房还是房改房,其所有者都可以将住宅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一起上市转让,进行自由交易。
但是,受现有法律、法规的约束,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农村宅基地交易市场尚未形成,农民拥有的宅基地无法进行合法流转。
建立农村宅基地交易市场,允许农村宅基地上市公开转让,不仅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中心村、镇建设,而且对盘活宅基地存量,节约耕地资源,保持耕地面积总量平衡,缓解当前紧张的城市发展建设用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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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真的很容易拆迁吗吗,老宅基地上建房属于违建吗
内容审核:张春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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