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克扣拆迁补偿款,村干部克扣农民土地补偿款怎么办

咨询
周雷律师

周雷律师

资深法律顾问 拆迁房地产 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

农村克扣拆迁补偿款,村干部克扣农民土地补偿款怎么办

一、村干部克扣农民土地补偿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补偿款。一般征地补偿,只要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以集体所有土地为生产资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村干部冒领我土地补偿怎办

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纠纷。

一般来说,契约发生在熟人之间。

如果你为这件事丢脸,那是没有必要的。

最好的办法是争取和平解决争端。

其次,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可以去村委会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再次调解,力争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第三,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进行仲裁。

最终,解决不了问题或不愿进行仲裁的,应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村长非法占用村民土地,村民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村民。

造成损失的,村长应当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十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三、村干部克扣粮补违法吗

法律分析:

违法。

在实践中,行政村干部在上报本村粮食直补时,一是无地直接在个人名下虚报粮食直补面积,个人将国家粮食直补资本予以违法占有;

二是所谓以村“机敏地”名义在个人名下虚报粮补面积,采取不入账或者少入账的方式,将国家粮食直补资本个人违法占有。

对第一种情况,究竟是贪污做法还是职务侵占做法存在分歧。

笔者认为对于该问题,应从犯罪构成要件上予以分析:

(1)从客体上看,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职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则是公司财物的所有权,既能够是公共财物,也能够是个人财物。

行政村干部作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乡政府管理粮食直补的做法,隶属“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做法,其利用协助乡政府从事粮食直补工作的便利,欺骗国家粮补,违法予以占有的做法侵犯了其依法从事公务的职务廉洁性。

从侵犯爱人看,职务侵占罪的爱人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

而贪污罪则是公共财物,粮食直补资本是国家粮食风险专项资本,隶属公共财物,因此符合贪污罪的爱人要求。

(2)从客观方面看,贪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从事公务的便利侵吞、窃取、欺骗公共财物。

而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公司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其工作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占为己有。

从利用职务之便上看,行政村干部违法占有粮补款利用的是协助乡镇政府从事粮补面积核实、上报、公示工作的便利,而这种便利并不是其作为村基层组织人员的便利,这种便利超发生其本身的工作便利。

从采用的手段上看,粮食直补政策限定补贴爱人只能是种粮农民,作为兑付部门的财政机关,把村委会上报的粮补面积视为种粮农民的实有土地予以兑付。

因此乡村基层组织人员不顾是直接在个人名下虚报粮补还是以村“机敏地”的名义在个人名下(通常是村干部及其娃儿或亲属)虚报粮补,都是采用虚构事实或者掩瞒真相的方法将国家粮食补贴予以欺骗。

(3)从主体上看,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乡镇政府从事粮食直补面积核实、上报、公示工作,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论了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什么工作时隶属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限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限定,其符合贪污罪的主观要件。

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公司或其他单位人员。

(4)从主观方面看,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主观都是有意。

但从客观方面印证主观有意方面看,做法人如果是以村机敏地的名义在个人及亲属名下虚报粮食直补,在欺骗粮食直补资本后将该款入村上账务的,则说明他虽有利用公务之便欺骗国家粮补资本的做法,但其入村上账务的做法可证明其无违法占有的主观有意,因此不构成贪污罪,只是一种违纪做法。

如果做法人以村机敏地的名义在个人及亲属名下虚报粮食直补,无入村上的账务而个人予以违法占有,则构成贪污罪。

如果其将该款入村上账务后,再利用其作为村干部的职务便利,将该款从村账务上予以欺骗的做法,则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四、村干部扣留农民种地补贴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

村干部扣留农民种地补贴款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乡镇部门或者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人民检察院举报,如果构成贪污罪的,相关村干部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第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

(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五、村干部侵占村民土地怎么办

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纠纷。

一般来说,契约发生在熟人之间。

如果你为这件事丢脸,那是没有必要的。

最好的办法是争取和平解决争端。

其次,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可以去村委会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再次调解,力争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第三,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进行仲裁。

最终,解决不了问题或不愿进行仲裁的,应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村长非法占用村民土地,村民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村民。

造成损失的,村长应当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十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六、村委会扣留土地补偿款违法吗

法律分析:

当事人的征地补偿款被村干部冒名诈领,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当事人的征地补偿款被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另一方领取,需要到法院诉讼处理土地使用权归属纠纷,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后,补偿款问题自然随之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克扣村民征地补偿款

2、拆迁款被克扣

3、克扣拆迁补偿款构成犯罪吗

4、农村拆迁索赔

5、农村拆迁补偿款打给谁

6、农村拆迁补偿费

7、农村拆迁补偿不合理去哪投诉

8、农村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9、农村拆迁补偿款打到谁的帐户上

10、农村拆迁补偿不合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克扣拆迁补偿款,村干部克扣农民土地补偿款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克扣拆迁补偿款,村干部侵占村民土地怎么办

内容审核:周雷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农村克扣拆迁补偿款,村干部克扣农民土地补偿款怎么办/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赔偿怎么申请,空宅基地拆迁怎么赔偿,拆迁补偿款怎么领

25年12月25日
拆迁后企业补偿,企业取得政府拆迁补偿款后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25年12月25日
拆迁补偿款能不能进行保全,拆迁补偿款可以提存吗

25年12月25日
征收补偿款属于什么纠纷,征收补偿费

25年12月25日
征地补偿款应该怎么分,征地补偿款怎么算

25年12月25日
土地征收后,补偿款会发放多少,村土地办国有土地后应补偿多少钱给村集体

25年12月25日
征地补偿款能否被划扣,征地补偿款政府能扣多少

25年12月25日
房屋拆迁补偿款未发放如何起诉,房子拆迁赔偿没有到位怎么办

25年12月25日
企业拆迁补偿款免税吗,拆迁补偿款可以免税吗,企业拆迁补偿款交税吗?

25年12月25日
拆迁补偿款会计政策,企业拆迁补偿款怎么做账可以合法避税

25年12月25日
村干部负责农村房屋拆迁,农村盖房子和邻居发生矛盾找什么部门解决

25年12月25日
村干部拆迁补贴政策解读,村干部协助政府从事拆迁工作 采取隐瞒或虚报方式帮助亲属获取占地补偿款 如何定性

25年12月25日
镇政府侵吞村集体土地,集体土地被个人占用村干部不作为怎么办

25年12月25日
非党村干部占用集体土地,村干部私自占用集体土地如何定性

25年12月25日
村民集体土地投票,选举村民代表的规定,村干部集体土地买卖投诉电话

25年12月25日
村干部集体土地转手,村干部有权处理集体土地吗

25年12月25日
民房拆迁村干部协商赔偿,村委拆迁纠纷怎么起诉

25年12月25日
出售集体土地举报平台有哪些,村干部乱卖集体土地怎么举报

25年12月25日
刘鑫律师:村干部帮助拆迁户,政府拆迁村干部配合工作有补贴么

25年12月25日
村干部侵占集体土地5万,村书记私自流转土地是否会面临刑事处罚

25年12月25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2月25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2月25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2月25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2月25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2月25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2月25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2月25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2月25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25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25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