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过程中,一些征拆部门为了推进征拆进度,往往用些盘外招逼老百姓快点儿签字,我们俗称为“逼迁”。这些年见的逼迁手段可谓“精彩纷呈”,断水、断电、断气、挖道、堵路等小动作干扰可称之为物理攻击;株连操作、找家里公职人员谈话、每天上门劝解拆迁、污蔑律师等“拆、化、发”可称之为心理攻击;拆违、消防、缴税等“秉公执法”可称之为执法攻击。但您知道吗?最近又出现了一种新的逼迁方法,它穿着合法的外衣,让人挑不出任何毛病,可称之为逼迁手段之最高境界——降维打击。
最近在回答吉林某地村民征收拆迁问题咨询的过程中,得知当地村里有征收拆迁项目,离奇的是征收方还没张贴征收公告,在这种情况下村内很多村民都已经签字同意征拆......
当听到这个问题时,不免就追问了一下征收方用了什么手段达到了这个效果,来询村民说,一是做思想工作,针对有些村民是外来户,像他这样的外来户97年就把户口迁入村子里了,为的是在此安家专心搞大棚种植,但征收方就是说其不是村集体经济成员,不具有征收补偿安置资格。本来是应该一分钱不给的,现在给了一些,这些人就同意了。另外,还有一个“大招”。
这个“大招”就是相关机关和村集体以防疫名义把村给封了,没有签字同意征收的成员不能出门,就这样憋着在家里,签字了才能走,来询村民说这种以防疫之名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他也说不出啥来,因为不时还真有人因“阳性”被拉走隔离.....
以防疫促征拆的确堪称无解,首先人家占了政治正确的先机,而且打正旗号是为了保护老百姓,你会觉得别扭,但很难挑出毛病,难道这就真的无解了吗?
当然不是!河南“红码”事件不也是以防疫之名行违法之事嘛!判断一个事情的好坏并不是只凭行为本身,还要结合其行为动机和目的。若是以防疫促征拆确为属实,至少有相关人员不断催促拆迁户签字的行为表现,这就是其不良目的暴露之时,也是取证的良机。
总结逼迁的背后逻辑,就是有些拆迁部门为了赶进度,往往大招频出,而且还都是连环套招、组合拳,所有的逼迁套路都只是给拆迁户施压的手段,目的只有一条:击垮拆迁户的心理防线,让拆迁户乖乖签字。而且有个现象:越是爱出头、爱组织、态度强硬的拆迁户越容易被逼迁手段针对。其中的道理也很简单,那就是拔掉一颗钉子可以震慑一大片,到时候一宣传xx都签字了,你还坚持个啥?!
在明律师在此提示大家,征收拆迁里面的水很深,遇到问题要尽早咨询委托专业律师,让律师介入去和相关部门沟通,让律师以他的专业和经验帮您应对复杂多变的征拆策略,进而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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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