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有哪些特征,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到哪里确权

咨询
王彤律师

王彤律师

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房地产纠纷 房屋拆迁

执业十余年,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擅长处理房地产纠纷、征收拆迁纠纷、协议履行纠纷等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类型案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法律专业能力强,能够精准判断委托人咨询的法律问题,专业细致地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擅长综合运用所有合法方式制定最直接、高效的解决方案,深知金杯银杯不如委托人口碑,法律专业服务得到委托人一致好评。

集体土地有哪些特征,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到哪里确权,集体土地包括什么用地

一、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到哪里确权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指重新确认宅基地的使用权,并对农民的宅基地重新登记再发证的过程。确权的步骤如下:

1)领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2)由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3)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 村民个人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

2. 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是否本村集体户口等;

3. 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出具的材料,包括申请人现有的宅基地情况,对申请人拟发放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宗地草图等,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情况,在村集体公布情况的说明等;

4. 属于建新交旧的,申请人与村委会签订的建新交旧协议书;

5.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当地的国土部门对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5)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6)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确权的整个过程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公正。在确权过程中,如有疑问或争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解决。

至于到哪里确权的问题,一般来说,应前往当地的国土资源所或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和确权操作。他们会负责具体的审核、调查和发证工作。

农村宅基地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农村宅基地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主体特定性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这是因为宅基地主要是为了满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居住需求而设立的。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

2)用途限制性

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只能用于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这意味着,宅基地不能用于商业开发或其他非居住用途,这是为了保证宅基地的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

3)福利性和无期限性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宅基地使用权是无期限的,为农村居民提供了基本稳定的居住条件,客观上维护了农村生活的稳定。

农村宅基地的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其主体特定性、用途限制性以及福利性和无期限性上。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基础,旨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居住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

农村宅基地确权需准备哪些材料?

农村宅基地确权需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和户籍信息。2)土地权属证明,如原始的宅基地划拨证明、历史用地协议等,以证明宅基地的权属来源。3)地籍调查资料及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这些资料通常由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供,用于描述宅基地的地理位置、四至界限、面积等详细信息。4)宗地图,是反映宅基地位置、界址点线关系、相邻宗地关系等分宗地籍要素的图件,对于明确宅基地的界线和范围具有重要作用。5)土地确权登记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并签署,用于向土地管理部门正式提出确权登记申请。

请注意,以上列举的材料可能因地区差异而略有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准备的材料符合当地政策和法规要求。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因此,在提交所有必要材料并完成登记程序后,申请人将获得宅基地的确权证书,从而明确其对宅基地的合法所有权。

style":""}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由于房地一体的原则,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就自然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继承者是农村户口

只有农村户口的继承者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继承者是非农村户口,比如城镇户口,那么他们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2)没有其他宅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如果继承者已经拥有其他宅基地,那么他们就不能再继承新的宅基地使用权。

3)宅基地有房产证

为了证明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以及确保继承的合法性,宅基地必须有房产证。如果宅基地没有房产证,那么继承者可能无法顺利继承房屋和宅基地的使用权。

虽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能继承,但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间接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继承者是农村户口、没有其他宅基地,以及宅基地有房产证。

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

1)宅基地使用权符合用益物权的特征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这符合用益物权的基本特征。

2)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性

1. 主体特定: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上的限制。

2. 客体特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且仅限于建造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3. 取得和转让的特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这体现了其取得和转让的特殊性。

3)宅基地使用权与一般用益物权的比较

虽然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用益物权的共性,如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它也有别于其他类型的用益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主体、客体以及取得和转让等方面。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它既有用益物权的共性,也有其独特的规定和限制。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1. 宅基地使用权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不是个人财产,因此不能继承。即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去世了,只要家庭关系存续,其他成员仍有使用权。

2. 虽然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的私有财产,是可以继承的。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当房屋被继承时,宅基地的使用权也随之转移给继承人。

3. 要注意的是,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包括继承者必须是农村户口,没有其他宅基地,且宅基地有房产证。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可能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虽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能继承,但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间接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注意事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确保出租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因此,在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应确保出租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出现违法行为。

2)保持土地农业用途不变

在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必须明确约定土地用途,且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这既是法律规定,也是保护农村土地资源、维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

3)合理确定出租期限

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因此,在签订出租合同时,应合理确定出租期限,避免超期出租导致合同无效或产生纠纷。

4)确保承租方具备农业经营能力

根据法律规定,受让方(即承租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因此,在出租前应对承租方的农业经营能力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条件和能力。

5)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权

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这意味着在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应优先考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以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时,应确保出租行为合法、保持土地农业用途不变、合理确定出租期限、确保承租方具备农业经营能力,并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权。这些注意事项的遵循有助于维护农村土地流转的秩序和稳定,促进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须注意事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确保流转合法

1. 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的原则。

2. 确保出租行为符合当地政策和法规,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损失。

2)保护土地性质和用途

1. 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这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原则。

2. 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3)明确流转期限和受让方资质

1. 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以避免因期限问题产生的纠纷。

2. 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这是确保土地流转后能够得到合理利用的重要条件。

4)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权

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这是为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

5)完善手续和合同管理

1. 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2. 流转合同应报发包方备案,以便于管理和监督。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时,应确保流转合法、保护土地性质和用途、明确流转期限和受让方资质、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权,并完善手续和合同管理。这些注意事项有助于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核心,为农民提供了稳定的土地使用和收益保障。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这是一种用益物权,赋予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对土地进行经营管理并获取收益的权利。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

1. 主体特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即农户或个人。对于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

2. 客体特定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农村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3. 内容特定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权。承包人有权在承包土地上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并获取相应的收益。同时,承包人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如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

4. 期限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明确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承包期限届满后,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续期。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与确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以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这一制度为农民提供了稳定的土地使用和收益保障,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农村宅基地没有土地证 怎样申请报建

农村宅基地没有土地证,若想要申请报建,首先需要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在根据村民大会的讨论意见,并经过审查同意后,会张榜公布,若张榜七日无异议,则会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接着,需要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由村负责签署意见、村长签字并盖村委会公章。然后,乡镇政府会根据上报的资料进行现场勘测,审核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之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在接件后,会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审核、勘测合格后,会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会到现场定点放线,此时便准予开工建设。

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材料包括:住宅用地呈批书、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若占用农用地则还需农用地转用批复)、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相关证明材料、平面图以及乡镇政府审查意见等。

在整个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有操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关于宅基地面积、用地规划、农用地转用审批等方面的条款。如有疑问或遇到困难,建议及时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指导和帮助。

农村宅基地没有土地证,怎样申请报建?

农村宅基地没有土地证,若需申请报建,应首先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宅基地申请

1. 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详细说明申请宅基地的理由、用地位置和面积等。

2. 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并审核

1. 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2. 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3)县级审核与公示

1. 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2. 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3. 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4)建设与验收

1. 建设完工后,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验收。

2. 验收合格后,颁发土地使用证。

申请宅基地所具备的条件包括: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新建住宅分户的;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或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搬迁的;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新建住宅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注意,整个申请过程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指导,请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或专业律师。

宅基地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宅基地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主体特定性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2)用途限制性

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只能用于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不能用于其他商业或工业用途。

3)福利性和无期限性

1.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这是农村居民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

2. 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为农村居民提供了基本稳定的居住条件,客观上维护了农村生活的稳定。

4)流转限制性

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不能随意转让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若转让、出租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宅基地的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其主体特定性、用途限制性、福利性和无期限性以及流转限制性等方面。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宅基地法律制度的基础,旨在保障农村居民的住房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集体土地有哪些特征和特点

#集体建设用地的分类有哪些

#集体土地征收的风险分析有哪些

#村集体土地有那些土地类型

#集体土地包括哪些地类

#集体建设用地包含哪些

#使用集体土地的情形有哪些

#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性质

#集体土地有哪些分类

#农村集体土地分类有哪些

#集体土地有哪些特征呢

#集体土地有哪些特征和作用

#集体土地的性质有哪些

#集体土地的概念

#集体土地都包括什么类型

#集体土地的性质如何界定

#集体土地的类型

#集体土地包括

#集体土地是什么土地性质

#集体土地分为哪几种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体土地有哪些特征,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到哪里确权,集体土地包括什么用地”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继承的条件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注意事项

内容审核:王彤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集体土地有哪些特征,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房子确权和拆迁有关系吗,宅基地确权和拆迁有关系吗

25年12月26日
拆迁土地可以重新确权吗,拆迁可以划地重建吗

25年12月26日
温州集体土地征收,宅基地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确权,温州市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

25年12月26日
集体土地确权委托代理,土地确权本人不到场签字算不算犯法行为

25年12月26日
农村拆迁后居住环境如何,确权停止了 明年起 农村老房子统统 这样处理

25年12月26日
集体土地分割证明,在农村如果离婚了土地怎么确权,集体土地证分割要多久

25年12月26日
土地确权怎么维权,土地确权怎么办理步骤

25年12月26日
民法典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民法典关于土地确权的法律规定

25年12月26日
待拆迁房子确权公示多久,宅基地已确权如果拆迁归谁

25年12月26日
土地转让确权纠纷怎么办,确权后的土地有争议该怎么解决

25年12月26日
村集体土地开采租赁使用,当前农村集体产权的内容包括那些方面

25年12月26日
集体土地拆迁信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2021年集体土地拆房赔偿新政策文件

25年12月26日
个人侵占集体土地的处罚,个人侵占集体土地怎么处理

25年12月26日
霸占集体土地私设车位,自建房楼下私设停车位 停车属哪个部门监管

25年12月26日
集体土地房屋与安置房,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集体土地的安置房要交房产税吗

25年12月26日
集体土地房屋属性,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谁负责征收,集体土地建的房屋产权归属

25年12月26日
集体土地征收款分配方案,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款的分配方案

25年12月26日
广州市集体土地入市试点,集体土地入市最新规定

25年12月26日
农村集体土地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办法,农村集体土地行政处罚标准

25年12月26日
集体土地如何归属,村民组集体土地被征用 村民如何分配,集体土地属于谁所有

25年12月26日
最新新闻
安置房拆迁公摊面积,2026年从评估程序查起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2月26日
违法强拆维权,2026年先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25年12月26日
自管公房拆迁,房改未办结的房屋补偿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25年12月26日
拆迁面积认定,2026年先申请复核评估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2月26日
过渡费停发,北京这类拆迁纠纷的救济路子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25年12月26日
环保关停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举证方式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12月26日
拆迁评估价低于市场价,2026年先调报告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2月26日
环保关停拆迁补偿,2026年先查土地性质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12月26日
无证房拆迁面积核算方式,2026年维权顺序梳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25年12月26日
拆迁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2026年漏算人口的补正路子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

25年12月26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