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贵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部分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壹佰元的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二)房改房补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三)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四)承租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单位自管公房的;(六)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患有特殊病种的;(七)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八)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立即在线咨询》引用法条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拓展阅读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需要审核多久2、沈阳市公积金提取条件3、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上一篇佛山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下一篇贵阳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条件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问在线律师29,999位在线律师为您的问题诊脉发布咨询相关知识推荐图文公积金可以提取吗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的条件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特殊...9999+人浏览图文公积金怎么提取现金公积金提取现金的流程:1、单位职工可向其所在单位申请提取公积金事宜,由单位出面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2、职工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的,可向单...9999+人浏览图文公积金去哪里提取根据相关规定,提取公积金需要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再到相应的银行公积金业务专柜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9999+人浏览图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前提条件有如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7322人浏览图文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公积金提取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8711人浏览图文2018公积金提取新流程准备以下东西: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你不是主购房人的话),以后提取还需...9999+人浏览相关咨询公积金住房提取,我想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领取的应注意事项:(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含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等),先自付款后提取,在合同约定全部付清房款之日起一年之内可申请办理提取手续。购买一手商品房的付款日早于合同备案日的,以合同备案日作为时间起点;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发票时间作为起点。(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在开工2年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3)按期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可以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4)租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支付租金,应自发票日期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5)重大疾病是指列入医保保障范围的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及受监护的子女。全部4个答案》公积金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线能提取吗住房公积金问题一般包含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账户设立、缴存、转移、封存、启封、结算等。具体的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部1个答案》公积金住房提取,在那个地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全部4个答案》公积金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免费提取吗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住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退职)的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9.出国、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10.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四.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全部4个答案》相关推荐热搜标题:住房公积金交多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住房公积金每月几号到账住房公积金断了有什么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看征信吗住房公积金缴纳上限是多少住房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吗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是多少补充住房公积金可能感兴趣:合肥律师福州律师呼和浩特律师太原律师昆明律师合肥律师福州律师郑州律师沈阳律师西安律师热门律师:上海律师北京律师深圳律师广州律师天津律师杭州律师南京律师成都律师苏州律师重庆律师操作分享
法律客观: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时间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二)提取程序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四)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五)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七)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九)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十)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户口簿、提取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发生上述(一)、(二)、(三)项情形的,对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如果职工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
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新房用于自住,且未办理购房贷款,或者办理了购房贷款但在购房一年内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贵阳市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银行卡等;
2、前往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单位人事部门,由单位审核后盖章;
4、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和材料交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领取提取款项。
提取公积金的立案标准:
1、缴存时间标准:
个人需要在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缴存时间内进行连续或累计缴存,才能享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权利。
不同地区对缴存时间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一般要求个人至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2、缴存额度标准:
个人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按照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缴存比例和金额进行缴存。
不同地区对缴存额度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一般要求个人每月缴存金额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
3、提取事由标准:
个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提取事由证明材料。
不同地区对提取事由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一般包括购房、租房、住房贷款、医疗救助、退休等;
4、无违规记录标准:
个人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缴存,并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流程。
如果个人存在违规缴存、欠缴公积金等行为,可能会影响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立案标准。
综上所述,买房首付不能直接使用公积金,需要购房者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亲自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出来,所提取的公积金总额需低于房款总额,大多数城市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
如果职工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主观:
贵阳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一、部分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房改房补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
3、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4、承租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
5、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单位自管公房的。
6、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患有特殊疾病的。
7、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8、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9、其他特殊情况。
二、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符合部分提取使用条件的。
(6)本市户籍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1年或者转入集中封存户满1年以上(含1年)并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户籍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8)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
(9)调离本市的。
(10)其他特殊情况。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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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西安拆迁热搜事件最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内容审核:赵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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