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养殖场拆迁、房地产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是不可以抵押的。
具体分析如下:
一、可抵押的财产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列出的财产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抵押。
二、禁止抵押的财产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有一系列财产是禁止抵押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所有权、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等。虽然该条款没有明确提及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但可以从相关法规及实践出发进行推理。
三、拆迁范围房地产的特殊性
产权不确定性:一旦房地产被列入拆迁范围,其产权状况可能变得复杂和不确定。拆迁过程中,政府或相关部门可能已对该房产进行了某些法律上的限制或处理,如冻结产权交易等。这种情况下,房产的抵押权可能受到严重影响。
拆迁安置政策:拆迁通常伴随着相应的安置政策,这些政策可能规定了对拆迁范围内房地产的特殊处理方式,包括限制其转让、抵押等。因此,在拆迁背景下的房地产抵押可能受到政策层面的限制。
四、结论
综上所述,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列出了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但考虑到拆迁范围内房地产的产权不确定性和可能存在的政策限制,这类房地产实际上是不适合进行抵押的。在拆迁过程中,相关权利人应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4、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5、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7、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8、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9、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一、购买拆迁安置房有风险吗
1、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价格因素
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
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
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
二、有抵押贷款的房子要拆迁怎么办
一般来说,拆迁公司在拆迁房屋时,会张贴拆迁公告,有些还会经过媒体进行相关报道,而银行也是很关注拆迁公告的。
若银行在第一时间收到拆迁消息,会与借款人取得联系,同时会与拆迁办、抵押登记部门联系,并落实抵押房产拆迁相关事宜,还会以抵押权人的身份去办理拆迁登记事项。
另外,抵押人在解除抵押之前是无法领取拆迁补偿的,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经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
1、偿还贷款本息,注销抵押登记,再去办理有关拆迁登记事项;
2、以银行认可的它处房产置换抵押房产;
3、以拆迁补偿费清偿贷款本息。
1、拆迁行为对银行债权的影响。
拆迁行为必然带来抵押物的灭失,导致银行的债权失去物的担保,不利于债权的实现。
因拆迁行为属政府行为,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干涉,只能承受该行为带来的后果。
但银行做为抵押权人并不是只能消极的承受该后果,而是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减少其带来的不利影响。
根据拆迁管理规定,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拆迁人只能在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之间就抵押物担保的债权作出妥善处理后才能拆迁抵押物,该规定赋予了抵押权人一项权利,即抵押权人在未出具同意拆迁的书面声明前,拆迁人不能拆迁抵押物,该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抵押权人的利益。
2、如何保障银行对于拆迁物所担保债权的利益。
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应积极和抵押人协商解决该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在抵押人未取得拆迁补偿前可选择以下解决途径:
(一)、由借款人进行全部清贷,解除借款和抵押关系;
(二)、由借款人另行提供等值的抵押物并签订新的抵押合同以解除原抵押合同;
采用该两种方法最为方便妥当且可保证贵行的利益不受到任何损失,但在实践中可能因抵押人的经济状况难以实现。
在借款人(被拆迁人)依法取得拆迁补偿的情况下,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解决。
1、在借款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情况下,可以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优先偿还银行的全部剩余贷款,以解除抵押和借款关系;
2、在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情况下,可就调换后的房屋建立抵押关系,担保银行债权。
如果调换后的房屋属于现房,符合抵押条件,可以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对银行的利益没有影响。
但如调换后的房屋尚未建成,或属现房但不符合抵押条件,原抵押担保关系将因抵押物的灭失而归于消灭,而新的抵押关系尚未建立,势必对贵行发放的贷款形成一定时期的无担保的真空期,将对贵行的利益产生一定的风险。
建议在采用该种方式时,同时采用其他措施以避免该风险带来的损失:
如要求提供抵押人提供第三人名下的房产进行阶段性担保至办理新抵押完毕;
或要求抵押人预存至办理新抵押完毕前的贷款本息合计,作为该阶段的保证金;
或要求抵押人提前清偿部分贷款,减少贷款金额等方式。
拆迁公告后,会有一年的冻结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在一年内不能办理房屋相关登记,所以不能抵押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
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一、违章建筑被拆迁有补偿吗
首先,根据当前的法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被征收拆迁时,不予补偿。
其次,以下几种情况即所谓的违章建筑: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建筑。
所以,若是符合以上情况的违章建筑,那么即可能无法拿到补偿。
不过,因为实际中的情况不一,由以下情形造成的违章建筑也可以获取补偿:
1、《城乡规划法》实施前搭建的建筑;
2、无故意抢种抢修获取补偿的建房,比如一些不懂法,不知道当前政策的人搭建的建筑;
3、因为房屋主管部门过错搭建的违章建筑,比如因审批问题建成的违章建筑。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4、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5、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7、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8、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9、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一、购买拆迁安置房有风险吗
1、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价格因素
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
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
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
二、有抵押贷款的房子要拆迁怎么办
一般来说,拆迁公司在拆迁房屋时,会张贴拆迁公告,有些还会经过媒体进行相关报道,而银行也是很关注拆迁公告的。
若银行在第一时间收到拆迁消息,会与借款人取得联系,同时会与拆迁办、抵押登记部门联系,并落实抵押房产拆迁相关事宜,还会以抵押权人的身份去办理拆迁登记事项。
另外,抵押人在解除抵押之前是无法领取拆迁补偿的,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经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
1、偿还贷款本息,注销抵押登记,再去办理有关拆迁登记事项;
2、以银行认可的它处房产置换抵押房产;
3、以拆迁补偿费清偿贷款本息。
因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
因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
一、买抵押房子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地产,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
这就是说,已经设定抵押的房产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的前提条件是要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
反过来讲,如果一处设定了抵押的房产,如果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转让,在法律上应归无效。
同时购买了这种设有抵押权的房产对购买人来说也存在法律风险,一旦抵押权人要实现抵押权,购买人的风险就显现出来。
怎样有效避免这种风险呢?
在实际案例中,的确有人将已设定抵押的房产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转让出去,自己获得房价款后离开,等抵押权人要实现抵押权时才知道抵押人已金蝉脱壳,由此引起更复杂的法律纠纷。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证件材料规定:
l、借款合同(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有借款内容的,不必单独提交借款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含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在此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土地使用证、地上物权属证明材料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债务人属单位的要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属个人的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
委托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共同共有的土地,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共有人应共同申请或委托代理人申请。
3、土地评估报告书或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对标的物价值证明;
出让用地的评估报告需提供抵押权人的认可书。
4、下列不同的情况,提交不同的材料:
(1)若抵押人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交抵押人同意提供抵押物给债务人进行抵押的合同或承诺书,合同或承诺书的内容包括被抵押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座落、用途、权属,抵押的范围、债务偿还的办法等.并由抵押权人见证;
(2)属集体企业抵押的,必须由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属国有企业抵押的,必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属集体和国有企业的,应有单位领导成员或代表大会集体讨论的书面意见;
(3)抵押物权属股份(合伙)制企业所有的,须经工商部门确认的董事或股东(需提交公司章程)签名同意抵押的企业董事会书面批准意见,董事或股东的签名由抵押权人或市土地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分局、公证部门进行见证:
(4)抵押物权属出让方式或1982年5月以后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交补偿地价款的收据凭证或证明文件;
(5)属房地产开发的商住用地,必须提交市建设部门出具未办理销售商品房许可证的证明;
属单位的住宅用地,必须提交市房改办或职工代表确认的未出售房地产的证明;
若已办理房地产权证,必须提交房地产权证;
已建有房屋,未办理房产权证的,必须提交房管部门(或抵押人)未办理房产权证和房产抵押的证明(或承诺书)、房产来源的证明文件;
(6)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该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7)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应提交其抵押借款的有关批准文件;
(8)对外抵押的需提交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9)土地使用权分割抵押的,应提交数字化测量的宗地图,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分别在宗地图上盖章确认。
由国土部门确定抵押土地的界线和面积。
若分割抵押给同一个抵押权人,只填写一份申请表;
若分割抵押给多个抵押权人的,应填写多份申请表。
(10)在本宗地内,部分土地已核发了房地产权证而未同时抵押,在办理未核发房地产权证的士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时,应提交数字化测量的宗地图,并经房管部门在图上确认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的范围。
(11)在本宗地内,部分土地已颁发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办理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时,应提交数字化测量的宗地图,并经市建设部门在图上确认已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范围。
5、需要提交其它有关规定的资料。
6、凡提交的资料是复印件,镇区国土部门或第一个收件单位在收件时必须与原件核对,凡一致的,加盖收件单位核对章,由核对人和提供者共同签名;
提交的资料按本表指定的位置粘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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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协议能够抵押吗,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能够进行抵押吗
内容审核:铁慧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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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