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农村宅基地拆迁后,子女如为外地户口,其继承权并不会因此受到影响。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权本身并不能被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而是一种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利。这种权利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二、房屋的继承
虽然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继承。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房屋作为个人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
三、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即使子女是外地户口,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遗嘱继承或遗赠: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应按照遗嘱或协议的内容进行继承。
四、拆迁的影响
如果农村宅基地面临拆迁,拆迁补偿通常会包括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两部分。房屋补偿部分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部分,由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性质,可能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进行具体处理。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拆迁后,外地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本身。在继承过程中,应遵循法定继承顺序或遗嘱继承遗赠的规定。
城市子女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当事人不能继承宅基地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直到房屋自然消亡。
因为有规定若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基于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发生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因与特定社会身份相关,具有专属性,只能由特定的民事当事人享有。
但是,若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该房屋属于村民所有,法律并未限制地上房屋的继承。
所以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法律依据:
自然资源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六、
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法律分析: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因此,现在城镇户口子女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城市子女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当事人不能继承宅基地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直到房屋自然消亡。
因为有规定若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基于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发生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因与特定社会身份相关,具有专属性,只能由特定的民事当事人享有。
但是,若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该房屋属于村民所有,法律并未限制地上房屋的继承。
所以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儿女户口迁出后,不能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只能继承上面的房屋。
因为法律规定,父母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拥有宅基地的所有权。
父母是农村的,自已是非农户口,只能继承父母房产,房子倒塌后,不能翻修,就算碰到征收,也得不到土地补偿,宅基地仍是集体所有。
因为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子女不能继承。
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
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
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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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子女为外地户口,城市子女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
内容审核:孙志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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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