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怎么做思想工作,房屋拆迁遇到问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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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非常丰富的征收拆迁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企业搬迁等重大、疑难案件,深谙各地政策和法规,擅长处理全国各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案。推行征收拆迁“非诉”处置策略,深受被征收人信任。

农村拆迁怎么做思想工作,房屋拆迁遇到问题如何解决

一、房屋拆迁遇到问题如何解决

法律分析:(一)加大宣传力度,多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村干部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建规划的宣传,教育农民必须服从规划,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政府应按规划严格实施建设,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建立农村人口居住地管理网络,理顺人户分离关系,坚决刹住违规占地建房之风。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有法可依。农房拆迁相关法律缺失,政策供给又落伍是造成农房拆迁矛盾突出的重要根源。目前所见的行政法规、规章的适用范围均是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而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尚无规定,致使农村集体房屋拆迁在现实中遇到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规范征收土地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制定一部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律十分必要。我们要根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对涉及农房拆迁的一些具体政策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制定出合乎民意的法律法规,规范农房拆迁行为。同时不管征地拆迁资金由谁买单,政府部门都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三)创新补偿模式或安置方式,切实解决农民生活的长远之计。目前普遍实行的以货币方式进行安置,容易产生“分光吃光”的状况,对于农民生活的长期保障和农村稳定是十分不利的。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问题,最根本的要着眼于农民的“造血功能”,在征地过程上,为农民提供自我发展的空间,只有让农民通过自我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长远生计,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考虑。

(四)在开发项目中实行股份制方式,以增加农民拆迁征地的积极性。如在寇家塬镇横沟村温泉旅游开发中,该项目的建设必然会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其征地拆迁也是快速致富和改善居住条件的契机,因此,开发投资方可尝试让被征地农民入股,以后在经营中按比例分红,或在旅游公司中安置被征地村民,使其享受到开发带来的利益,这样不仅可以顺利的征地拆迁,还可以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以实现共赢。同时,在以后的旅游业或相关产业发展中,政府应承诺给当地百姓更多的实惠,比如在运输、餐饮、税收等方面给农民以优惠,或安置相关村民,使农民真正享受的征地拆迁带来的益处,以提高其拆迁征地的积极性。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房屋拆迁不合理找谁

关于房屋拆迁一些问题的应对方法如下:

1、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合理控制征收规模,统筹规划建设安置房;

2、整体谋划安置房建设,实行网格式布局;

3、要适量考虑商业安置房的建设,以弥补当前商业安置房源不足的缺陷。

一、房屋拆迁产权置换标准?

房子拆迁产权置换标准如下:

1、产权调换时,调换房屋的面积:

被拆迁人只能选择与被拆迁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法定面积最接近的户型,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超过安置房最大户型面积的,由本人申请,经拆迁人同意,可选择多套安置房,但所选安置房总面积不能超过被拆迁房屋的法定总面积。

2、原地还房:

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基于公共利益、军事设施建设需要以及城市规划确定的不适宜原地还房的,才可另行安置房屋。

3、产权调换协议:

选择产权调换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名称应当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而不应以其他名称不替代,协议的内容中,也应当明确调换房屋的位置、面积、楼层、用途等内容。

二、房屋拆迁的应对措施有哪些

关于房屋拆迁一些问题的应对方法如下:

1、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合理控制征收规模,统筹规划建设安置房;

2、整体谋划安置房建设,实行网格式布局;

3、要适量考虑商业安置房的建设,以弥补当前商业安置房源不足的缺陷;

等等。

三、农村房屋有什么拆迁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具体如下:

1、被拆迁人自建的,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补偿价格补偿被拆迁人,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格补偿集体经济组织;

2、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房,拆迁人按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相关的法律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补偿价格给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房屋拆迁如何解决

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1.行政裁决。

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2.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3.进行强制拆迁。

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一、房屋拆迁需要哪些证件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

(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

(4)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6)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

(7)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房屋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

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

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11)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

(12)申请强制拆迁。

(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拆迁人的安置意见;

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用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提存证明;

关于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的请示)

(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

二、房屋被强拆的处理步骤有哪些

房屋被强拆的处理步骤有: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4.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

5.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拆迁不合理怎么办

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五、关于房屋拆迁一些问题的应对方法

关于房屋拆迁一些问题的应对方法如下:

1、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合理控制征收规模,统筹规划建设安置房;

2、整体谋划安置房建设,实行网格式布局;

3、要适量考虑商业安置房的建设,以弥补当前商业安置房源不足的缺陷。

一、房屋拆迁产权置换标准?

房子拆迁产权置换标准如下:

1、产权调换时,调换房屋的面积:

被拆迁人只能选择与被拆迁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法定面积最接近的户型,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超过安置房最大户型面积的,由本人申请,经拆迁人同意,可选择多套安置房,但所选安置房总面积不能超过被拆迁房屋的法定总面积。

2、原地还房:

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基于公共利益、军事设施建设需要以及城市规划确定的不适宜原地还房的,才可另行安置房屋。

3、产权调换协议:

选择产权调换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名称应当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而不应以其他名称不替代,协议的内容中,也应当明确调换房屋的位置、面积、楼层、用途等内容。

二、房屋拆迁的应对措施有哪些

关于房屋拆迁一些问题的应对方法如下:

1、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合理控制征收规模,统筹规划建设安置房;

2、整体谋划安置房建设,实行网格式布局;

3、要适量考虑商业安置房的建设,以弥补当前商业安置房源不足的缺陷;

等等。

三、农村房屋有什么拆迁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具体如下:

1、被拆迁人自建的,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补偿价格补偿被拆迁人,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格补偿集体经济组织;

2、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房,拆迁人按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相关的法律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补偿价格给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房屋拆迁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有哪些

一、房屋拆迁不合理找谁?1、房屋拆迁纠纷找拆迁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政府投诉处理,具体情况下对于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是属于民事纠纷事项,可以根据实际的矛盾纠纷原因和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房屋拆迁时,补偿方案不合理,是否可以拒绝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如果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是可以拒绝征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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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怎么做思想工作,关于房屋拆迁一些问题的应对方法

内容审核:黄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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