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农村拆迁区域划分,农村集体资产属于谁?村民有份儿吗?摸清集体“家底”很重要

咨询
郑森林律师

郑森林律师

主办律师 房屋拆迁征收 补偿与安置

执业以来,一直从事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与安置业务纠纷。有案件审理及诉讼文书的制作与调解工作经验,熟悉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丰富的庭审诉辩技巧和机敏的谈判能力。

宣城农村拆迁区域划分,农村集体资产属于谁?村民有份儿吗?摸清集体“家底”很重要

一、农村集体资产属于谁?村民有份儿吗?摸清集体“家底”很重要

签了字,按了手印,安徽省宣城市某县的贫困户赵女士最近分到了村集体资产确权给自己的4股,赵女士甭提有多高兴了。

在以往,农村集体资产归谁所有,由谁支配,归谁收益等缺少明确界定的问题并不受人在意。而随着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这些逐渐成为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越来越不能回避的问题。

如今,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集体资产价值较高,而偏远地区的农村集体资产又很低,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导致了农村集体资产在管理和分配上面临新的变化和矛盾。

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

说到农村集体资产,那我们要先搞清楚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城里人恐怕很难想象农村集体资产对村民有多重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

实际上,农村集体资产包括方方面面,比如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以及各种村集体所有的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都属于村集体资产,后边我们会详细说清楚。

农村集体资产归谁所有?

关于农村集体资产归属,法律有明确规定,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归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属组(队)集体所有的资产仍归该组(队)成员集体所有。

同时,集体资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村集体所有财产。

比如,某个村的集体资产有500万元,这个村的村民就共同拥有500万元这么一笔资产,多大的好事啊。500万你可别嫌多,根据国家统计,2019年,中国农村集体资产有6.5万亿。

属于村民的集体资产都有什么?

农村集体资产有这么多,但是村民都觉得和自己没关系。其实农村集体资产和村集体每位成员都有很大的关系。比如你承包个鱼塘或养殖场,要收年租金,这个钱是归村集体收取的,然后再分配到每个人的头上。

按照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关系划分,农村集体资产可以简单分为三大类: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

2、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等经营性资产;

3、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非经营性资产。

另外,还有一些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接受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群众自筹等所形成的资产,涉及征地拆迁,除了各家各户应得的土地房屋补偿,四荒地、机动地这些公共区域的土地被征收得到的补偿款也都是属于农村集体资产。

这些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财产,与每一个村民都有关系。但上面说了,这些农村集体资产是成员集体所有。也就是说,每一个村民不能单独行使所有权,也不是哪一个村里面的负责人所有,村委会更不能行使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

农村集体资产怎么分?

即然农村集体资产归成员集体所有,那这么多农村集体资产怎么分给村民呢?

按规定,关于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与分配,除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外,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主要分为以下三步:

第一、拟定分配方案:以村组为单位,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全面征求村民意见后,拟定分配方案;

第二、报上级部门审:将拟定好的分配方案报村三委会(村委会、党委会、监委会)研究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镇政府或社区局)审批;

第三、分配公示:审批通过后,在各村组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和接到举报违法、违规和相关侵害众群利益的行为后,才可实施分配方案。

二、农村集体资产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

 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归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

属组(队)集体所有的资产仍归该组(队)成员集体所有。

集体资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村集体所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村里的集体资产归谁管

法律分析:

 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归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

属组(队)集体所有的资产仍归该组(队)成员集体所有。

集体资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村集体所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村里的集体财产怎么分

法律分析:

村里的集体财产分配流程如下:

1、以村组为单位,分配方案由各组组长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全面征求村民意见后,拟定分配方案;

2、并将拟定好的分配方案报村三委会即村委会、党委会、监委会研究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审批通过后,由包村干部负责在各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公示期满,未发现和接到举报违法、违规和相关侵害众群利益的行为;

方可实施分配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五、村里的集体资产归谁管?

法律分析:

 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归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

属组(队)集体所有的资产仍归该组(队)成员集体所有。

集体资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村集体所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村里的集体资产归谁管 -法律知识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

1、资源性资产:

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2、经营性资产:

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

3、非经营性资产:

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

农村集体产权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资产的占有、支配和收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既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山场、水面、草原、滩涂等自然资源的产权,也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能以货币计量、纳入账内核算的资产的产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

(一)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二)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

(三)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 (镇) 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 (镇) 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宣城农村拆迁区域划分图

2、宣城农村拆迁区域划分公示

3、宣城农村拆迁区域划分最新

4、宣城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5、宣城将要拆迁的村子

6、宣城拆迁范围

7、宣城市拆迁计划

8、2021年宣城拆迁

9、2020宣城拆迁有哪些地方

10、安徽宣城拆迁政策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宣城农村拆迁区域划分,农村集体资产属于谁?村民有份儿吗?摸清集体“家底”很重要”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宣城农村拆迁区域划分,村里的集体资产归谁管?

内容审核:郑森林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宣城农村拆迁区域划分,农村集体资产属于谁?村民有份儿吗?摸清集体“家底”很重要/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25年12月29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25年12月29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25年12月29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25年12月29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25年12月29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25年12月29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25年12月29日
宣城老房拆迁安置方案,丈夫做了担保人会影响到妻子的账户吗?

25年12月29日
宣城农村拆迁计划,2021宣城拆迁计划

25年12月29日
宣城集体土地征收,事业单位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宣城征地补偿

25年12月29日
宣城市拆迁补偿安置,2022年宣城地区拆迁标准

25年12月29日
宣城房屋整体拆迁补偿方案,宣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2月29日
宣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2022年宣城地区拆迁标准

25年12月29日
宣城高铁拆迁补偿标准,宣杭铁路拆除后规划

25年12月29日
宣城宅基地拆迁补偿最新标准,安徽旌德县拆迁农民怎么补偿

25年12月29日
宣城新拆迁政策出台时间,2021宣城拆迁计划

25年12月29日
宣城拆迁补偿纠纷咨询热线,宣城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25年12月29日
陈莹律师:拆迁户的家底,小红门拆迁后分家底政策

25年12月29日
宣城农村拆迁区域划分,农村集体资产属于谁?村民有份儿吗?摸清集体“家底”很重要

25年12月29日
拆迁户家底,小红门拆迁后分家底政策

25年12月29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2月29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2月29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2月29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2月29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2月29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2月29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2月29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2月29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29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29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