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已逾八年,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为人正直,富有正义感和使命感,始终忠实践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和职责,善于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快速梳理出清晰脉络,精准把脉,用最正确思路、方法、程序,去解决当事人疑难法律问题,不仅工作经验丰富、法律专业知识精湛,而且学习能力超强,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
拆迁方违法怕什么?怕惩罚性赔偿!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而非补偿。
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关于农村的房屋强拆违法赔偿标准,我们国家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目前,法院在这方面的裁判并不统一。
对于被强拆房屋的赔偿金额,既有按照商品房价格确定的,也有按照动拆迁政策确定的。
这种执法标准的不统一极易引发被强拆农民的相互“攀比”,从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笔者认为,这一问题应当从司法和立法两个层面来考量。
第一,惩罚性赔偿制度。
惩罚性赔偿在我国是法律规定的特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一加一”赔偿制度。
事实上,与消费领域的消费欺诈相比,违法强拆农村房屋的行为人更应当受到惩罚性赔偿的制裁,农民因房屋被强拆所遭受的损失远大于消费者因经营者缺斤短两所遭受的损失,而前者所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也远大于后者。
本着“举轻以明重”的基本法理,实有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之必要。
如果严守等额赔偿原则,则无论侵权人的主观恶意如何,都将一律按照房屋拆迁政策确定赔偿标准,这明显不利于遏制侵权人违法拆除农村房屋的势头。
要有效地保护农民的产权,就必须使侵权人付出更大的成本。
第二,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笔者认为,违法强拆农村房屋的行为完全应当受到本条的规范。
与司法实践当中常有所闻的被遗失或损坏的老照片底片或者结婚录像光盘等相比,农村房屋的份量当然要重的多。
侵权人的行为不仅仅使得房屋本身被完全摧毁,还使得房屋内其他物品的损失无法确定,这其中不乏“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
从主观上来讲,因过失丢失底片与光盘的被告显然没有故意强拆农村房屋的被告恶性深;从实际后果来讲,房屋被强行夷为平地显然会给原告带来更大的精神痛苦。
虽然从法律条文上来讲,被强拆农民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是有依据的。
但在司法实践当中,农民提出这一诉请的则少有所闻。
笔者认为,立法者应当首先就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然后由法官在个案审理当中向农民释明。
第三,刑事责任。
少数开发商为了尽早完成拆迁以实现其商业利润,在拆迁过程中无所不用其极,法律所设定的先补偿后拆迁、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提请行政机关裁决、对裁决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流程对他们来讲根本无法形成有效的约束。
笔者认为,在行为人敢于违法强拆农村房屋的情形下,有必要引入刑法予以规制。
“在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违背被拆迁人意愿的情况下,拆迁公司接受拆迁人的委托强制拆除房屋的,是一种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明确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违法强拆农村房屋类案件当中,被告行为的违法性和主观上的故意都是非常明显的。
同时,由于此种犯罪的起刑点只有数千元,因而此类案件当中农村房屋的价格基本上都能够超过起刑点。
侵权人完全符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本文讲述了在拆迁过程中,如果违规搭建房屋,则无法获得赔偿。
违规搭建房屋属于未经登记备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
如果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则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违规搭建拆迁不可以赔偿。
违规搭建未经登记备案、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赔偿。
拓展延伸
城乡规划与拆迁规定
城乡规划与拆迁规定是针对城市和农村规划区进行拆迁管理的一套法律法规。
拆迁是指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对原居民或企业进行房屋征收或征用,并将土地用于建设新的房屋或公共设施的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拆迁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程序合法原则:拆迁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制定拆迁计划、进行公示、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等。
2.公平公正原则:拆迁程序必须公正、透明,拆迁补偿标准必须合理、公正。
3.维护公共利益原则:拆迁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必须确保拆迁范围内的新建房屋和公共设施能够满足周边居民的需求。
4.充分协商原则:拆迁前必须与被拆迁人充分协商,听取被拆迁人的意愿和意见,确保拆迁工作得到被拆迁人的认可。
拆迁虽然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但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确保拆迁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同时,拆迁补偿标准也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依据上述规定,对于违规搭建拆迁,当事人将面临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赔偿的结果。
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违规搭建行为的发生。
对于已建成的违规建筑,相关部门可以依法进行处理,但应当依法行政,确保程序公正、结果合法。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而非补偿。
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如果个人违法强拆的话,就要承担民事责任,一般就是经济赔偿,如果严重的还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果是政府违法强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政府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一、违法强拆的法律法规惩罚有哪些?违法强拆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第一,如果个人非法强拆他人房屋,那么依法构成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如果强拆方属于政府行为,那么当事人认为这种强拆行为违反,可选择起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人主体条件是什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余主体均无申请法院强拆的权利。
三、强拆房屋如何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款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直接损失包括房屋被强拆后被征收人所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如房屋价值的补偿、产权调换安置房、过渡费、搬家费、奖励费以及对动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等,另外还包括因强拆造成屋内物品损失的赔偿等。
在房屋征收赔偿中,具体的赔偿数额至少应不低于赔偿请求人依照安置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全部征收补偿权益,不能让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赔偿数额低于依法征收可能获得的补偿数额。
四、强拆是什么意思?强拆,就是指由法院作为强拆主体实施对公民房屋的拆除行为。
根据房屋征收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新条例实施后,按照原条例作出的裁决,如果没有行政强拆的,也一律由法院强制执行。
不管是合法强拆还是违法强拆都需要进行赔偿,主要包括房屋本身的价值、暂时安置费、房屋内部物品的价值等。
违法强拆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而且还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拆迁摧毁城市房屋赔偿标准
2、拆迁摧毁城市房屋赔偿案例
3、拆迁摧毁城市房屋赔偿多少
4、拆迁导致房屋被损毁 赔偿标准
5、城市拆迁的冲突
6、拆迁损坏
7、城市拆迁对房价影响
8、城市拆迁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9、城市拆迁的好处
10、城市拆迁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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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摧毁城市房屋赔偿,非法强拆后的补偿和赔偿
内容审核:仝永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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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